《一个人的朝圣》最近才有心看完。确切地说,看了两遍。第一遍很潦草,当知道哈罗德建立了信念,决定走着去见,或者更准确地说是去拯救濒死的老友奎妮时,好奇心一下子扔到了故事的结局。起初,对于哈罗德在途中的奇闻异事并不感兴趣,毕竟好奇驱使,总希望他跟当下遇见的每一个人赶紧告别,上路,这样才能尽可能快地去看奎妮到底是不是还活着,有没有在等。有时候,手头有事必须放下哈罗德去做,这时候就觉得出于自己的原因,行程又被耽搁。实际上谁不知道,故事和结局本来就在那儿,而我不过是自以为是地以为自己悄悄跟着人家一起走罢了。第二遍,是刚刚完成的。在得知了结局之后,执意要返回去,再去看这个老年人是怎么用自己的方式完成的自我成熟。
行走,一个词贯穿始终。不过是把一只脚迈到另一只脚前面这么简单的动作,哪有那么多复杂的道理可讲。开始的时候,甚至哈罗德自己都这么想。但到后来,在一个人行走的同时,各种记忆的碎片、无端的念头不断飞来,有时候真的感觉哈罗德已经快承受不了,却又因为行走这个动作还在继续,所有过往的经历又似乎在哈罗德的身体里持续地发生着微妙的化学反应。
如果仅仅在相邻的一两个章节之间寻找变化,这种变化可能是微小的。但如果跨越十几个章节再去重新看一路上的哈罗德,会有震撼在里面。下面是段摘录,描述莫琳(哈罗德夫人)找到哈罗德时的场景:
莫琳突然“真实地”看见哈罗德,就像戴维断定的那样,还是叫她猝不及防。他当然没有长高长胖,但看着这个满面风霜的男人,黑色牛皮一样的皮肤、卷曲的头发,她突然觉得自己像张白纸一样平平无奇,不堪一击。是他那种生命力使她颤抖,好像他终于成了早该成为的男人。
这里的共鸣来自瑜伽垫上,简单说,都是自己处理自己的过程:发现、关注、体验、蜕变。只有面对自己的时间,不用隐藏,这种坦然又可以治愈另一些东西,一切进入循环,一切又完成了成长。
无论是一个人行走,还是一个人瑜伽,每当完成一场对话,都会有股更安稳的力量推动着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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