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xìn),《说文解字》“诚也。从人,从言,会意。息晋切。”会意字,接着查“诚,信也。”两个字互训。信的本义为诚实不欺。我们已经知道信是儒家推崇的五常之一,仁义礼智信是儒者必须遵从的五种常德。《论语·为政篇》“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人类社会发展的离不开大家之间的信任与扶持,一个人一旦得不到别人的信任,那就是众叛亲离的时候了。金文的信字有从人从口,也有从人从言,也许是人言由口出,所以言口互用。小篆确定为从人从言,隶书拉直笔划后确定了字形,楷书沿用。《王力古汉语字典》“诚和信,都有真实、不虚伪义。但是‘诚’偏重在内心的真诚,‘信’偏重在言语的真实和能守信约。”文中字义应采用《辞海》第一条释文“诚实;不欺。中国古代的道德规范。《国语·周语上》‘礼所以观忠、信、仁、义也。……’”
使(shǐ),《说文解字》“伶也。从人、吏声。疏士切。”形声字,接着查“伶,弄也。”显然弄不能训使,所以桂馥《说文解字义正》说“伶通作令。”本义是命令、派遣。君王派遣当使者的人,一般都是官吏,从这个角度理解,使也是会意字。使在甲骨文、金文中使并没有加单人旁,只是一只手持笔和木牍的象形,会意专门从事记录,故而专家认为古文中“史、吏、使、事”为一字,古代左史记言,右史记事,记事者是“史”,治人者是“吏”,吏受令为“使”,所理者是“事”。小篆字形就确定了从人从吏,隶书楷书沿用。文中的字义可以采用《辞海》第五条释文“致使。《诗·郑风·狡童》‘维子之故,使我不能餐兮。’”
可(kě),《说文解字》“肯也。从口、hē,hē亦声。肯我切。”会意兼声,接着查“肯,骨间肉,肎肎箸也。”说文中肯字字形是肎,但是这个释意显然不能用于训可。可字的本义应该是肯定,许可。可字的字形也可以说没什么变化,甲骨文方向有正有反,这其实是正常现象,金文字形就和楷书差不多了,只有小篆在笔划上有一些微小的变化,并不影响认读。只是对可字的最初意思解读颇有争议,有人认为hē指呵气舒畅,可字应该是呵的初文,也有人认为可是歌的初文,反正在古文中已经没有类似的含义了,可以略过。文中字义应采用《辞海》第三条释文“能;可以。《论语·学而》‘虽百世可知也。’”
覆(fù),《说文解字》“覂(fěng)也。一曰,盖也。从襾,復声。敷救切。”形声字,再查“覂,反覆也。”这里许慎收集了覆字的两个意思,一个是反复、翻转,还有一个是覆盖。徐灏《说文解字注笺》“復与覆,反与返,古字皆通。还復者,往来之义,亦即反覆之义也。又为覆盖之称。”覆的字形从金文开始就是从襾从復,小篆、隶书结字虽然有点不同,大体变化不多,只是到了楷书襾变为覀。文中字义我认为应采用《辞海》第八条释文“察看;审察。《考工记》‘覆之而角至,谓之句弓。’郑玄注:‘覆,犹察也。’《汉书·李寻传》‘唯财留神,反覆覆愚臣之言。’”
信使可覆,简单翻译就是诚信要经得起反复考察。但是仔细考察,又没那么简单,这句话应该源自《论语·学而篇》“有子曰:‘信近于义,言可复也。’”历代注家对这句话的解读,重点都在强调义字,只有符合义这个标准的事,才应该信守诺言,如果承诺违反儒家更高标准如不仁不义不忠不孝的事,那宁可背弃承诺。所以孔子也说“言必信,行必果,硁硁然小人哉。”不分青红皂白,一味强调信誉的行为并不可取。答应的事,如果违法乱纪,该反悔就反悔,有圣人之言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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