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首发,文责自负
“归去来”,乃引自陶渊明“归去来兮辞”一句,意为“回去吧”。陶渊明自觉在外做官是心为形役,压抑了内心的精神自由,不符合自然之态,心下悲伤,于是任职彭泽县令80余天后,毅然挂印而去。换句话说,归去,并非简单从官场回归田园这种地点上的变化,更重要的是脱下文明制造的各种羁绊。这是相当消极的心态,是典型的绝圣弃智的道家思想。
黄治先来到某个寨子做生意,收购香米和鸦片,他发现自己陷入了自己的记忆圈套——这个寨子他以前似乎来过,因为一路走过来,见到的景物无一不证实了这一点,甚至寨子里的人都认识自己,但是古怪的是大家都称呼自己为“马眼镜”,甚至言之凿凿说他的妻子姓“梁”。有一点是没错的,就是寨子里几乎所有人都与“马眼镜”关系甚好,都热情、客气得很。但很快出现了一件让我吃了一惊的事。
梁家畲来的大嫂说我当初从寨子里一回到长沙就坐了大牢,我大吃一惊。艾八认为寨子里的阳矮子是我杀的,并高度肯定了我的谋杀,我又大吃一惊。这才知道原来寨子里所有的人都是这么认为的,所以梁家畲来的大嫂才会认为我是坐了大牢。
我看了三阿公的破屋子,确信自己没有来过这里。但到了晚上洗澡的时候俨然觉得腿上的那道伤疤就是杀死阳矮子的时候他留下的咬痕。我去看“我”曾住的地方,路过三阿公的屋子,仿佛听见他与我对话,也在叙说往事。晚上在村口那棵死了的老树底下发现了一位自称是“四妹子”的姑娘,专门等“我”,责怪“我”辜负了她的姐姐,以致于她的姐姐死了。
“我”离开了寨子,临走时给四妹子留了一封信,要她继承她姐姐的遗愿,考上卫生学校当医生,自己承诺要给她寄很多的复习资料。在县镇的旅社里“我”给朋友打了电话,朋友称呼我为“黄治先”,但我愕然,似乎我已经是“马眼镜”,而不是“黄治先”了。
韩少功的“归去”,正如小说最后一句所言要“走出那个巨大的我”,是要找寻自我,认识自我,是要对自我身份的一种识别。韩少功的小说被视为是“寻根文学”的代表作,历经了文革时代的中国人,一方面伤痕累累,在惨淡经营;另一方面在否定自我,要全盘西化。许多人很迷茫,韩少功在小说中也没有给出答案。黄治先去的一个地方是个僻静的寨子,但他在寨子里的经历让自己很“累”,他无法找到精神的平和自由,甚至越发迷茫。主人公被动地对自己所遇到的一切突发情况作出忐忑不安的回应,他的文学形象相当软弱无力。“寻根文学”的昙花一现根源在于他们找寻不到“根”,即便找到自己所谓的“根”,也发现古树根上根本就没办法发出芽来。
寨子里的人讲他杀了寨子里的人,而他又被指责辜负了寨子里的一位姑娘。这是一场噩梦。墨西哥作家胡安鲁尔福有一篇小说叫《佩德罗巴拉莫》,讲“我”来到科马拉寻找自己的父亲,然而在这座陌生的村庄里,他遇到的所有人都是死人。《归去来》里的黄治先在这座寨子里遇到的所有人莫不也都是死人?生锈的杠铃片、村口的死亡的老树、漆黑的墙壁、传说中的阳矮子、四妹子的姐姐,莫不带着死亡的气息。事实上,在上世纪80年代中期中国的作家深受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的创作影响,《归去来》很显然带着《佩德罗巴拉莫》的印记。
魔幻现实主义代表作家马尔克斯在《百年孤独》中塑造了马孔多这个小镇,小说的最后他用一种虚幻的方式让风沙卷走了这个小镇。与韩少功同时的一位中国作家马原写了一篇《虚构》的中篇小说,塑造了位于西藏的叫玛曲村的麻风病村,小说的最后他用一种虚幻的方式让一场泥石流掩埋了这所村庄。
《归去来》没有写这所寨子的凭空消失,而是讲黄治先对寨子的逃离。寨子有着家乡的寓意,每个人对自己的家乡几乎都要面临着“逃离”或者“留守”的抉择。黄治先回到寨子,看着一幅幅熟悉的场景,不是喜悦,而是害怕,他带着各种不适应的情绪与寨子里的人接触,他发现自己与死去的三阿公才最能聊得起来,他在寨子里还背上了往日的某一段还不清的情债,他只能落荒而逃。美国作家舍伍德安德森在《小镇畸人》一部书里描绘了困在小镇里的人种种的变态情绪和行为,所以在最后一章里他写到了主人公,也是一位很年轻的报社记者乔治威拉德的逃离。所有人都祝福乔治威拉德前程似锦,但几乎没有人愿意与乔治威拉德同行。
归去,还是不归?可以说,对家乡的态度拷问着现实生活中的每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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