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宾诺莎的代表作《伦理学——按几何顺序证明的理论》同时研究伦理学和形而上学。从八个定义和七个命题入手,从中演绎出若干形而上学-伦理学结论。这部书代表了一个完整的、统一的哲学体系。
他的《伦理学》有一些关于人类状况的激动人心的思想,并教人如何摆脱一种了无意义、蒙昧无知的生活的焦虑和激情,而走向一种自由的、宁静的生活,在这种生活中我们可以从一个永恒的角度,来看待生命和宇宙。
认识和重视宇宙的基本规律,从而通过意识到这些规律的必然性而获得心灵安宁和自由。这样,在数学形式背后我们看到的是对人在宇宙中地位的一种看法。
《伦理学》的第一章“论神”是关于宇宙的基本结构的。人居于从属的地位,但借助于理性人可以认识神从而达到至善。第二章“论心灵的性质和起源”,也讨论颇为形而上的关于宇宙和人的学说。但是在第三章“论情感的起源和性质”和第四章“论人的奴役或情感的力量”中,占中心地位的则是关于情感的学说。
阻碍我们达到幸福和宁静的大障碍是激情或情感。我们不断地让自己受到各种外部力量的影响。心灵失去其平衡,我们的行动导致不幸。激情控制我们,使我们变得弱小。在第五章“论理智的力量或人的自由”中,拯救的目的终于在这个激情游戏中达到了:明智的人洞察宇宙的必然本质,忘却物我之间的区别。
斯宾诺莎对激情的不动情研究,不包含对于所有情感或感情的拒绝。他区分善的情感和有害的情感。善的情感是那些增强我们活力的情感。有害的情感是那些使我们消极无为的情感。当然我们在活动的时候,我们自己在很大程度上就是我们的行动的作者。根据斯宾诺莎对自由的定义,我们越是行动由己,就越是自由。
活动并不是被理解为功利活动或外部层次上的狂热行动。值得追求的,是通过让我们的精神力量——也就是我们的真实本质——来塑造我们的行动和生活,而使我们摆脱任意的外部影响。
我们的真实本质就在于一种能动的、理智的认识,它有助于结束我们的孤独,使我们与自然(神)合而为一。这样,《伦理学》的最后一章,也就是第五章的标题是“论理智的力量或人的自由”。通过我们的理智,通过对万物与神之间联系的能动的理智的认识,我们自己也变得自由了,因为我们的认同现在把万物都包含在内,而不再是一个狭小的自我,为孤立事件中短暂可变之物所困。
通过这种认识,通过对神的理智之爱,我们达到了最高的幸福。这种对神的人类之爱,同时也是由神引起的。因此,对神的理智之爱不仅仅是我们对于神的爱,而且也是一种来自神的爱。我们对神的爱是神自己的爱:“心灵对神的理智的爱,就是神借以爱他自身的爱……心灵对神的理智的爱乃是神藉以爱他自身的无限的爱的一部分。”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