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对罪恶感和清白感的经验,始于付出与收取。当我们付出时,我们觉得拥有某种权利;当我们收取时,我们感到负有义务。权利与义务也就时犯错感和清白感的第二种动力:当双方的付出与收取相等时,一份关系里的两个人都会感到平静。
当我们接受别人的付出时,会感到我们的清白感和独立性减少了,觉得对对方有所亏欠,这份感觉使我们不舒服、有压力,觉得有需要做出偿还的行动。所以,接受别人的付出,能导致犯错感的产生。而当我们的偿还比接受的更多一点时,心中便产生一份清白感,更会产生对对方有了一份权力的良好感觉。
在付出与收取的平衡上,通常有三类模式出现:
一、不想感到亏欠别人
这类人封闭自己,从生活和需求方面退缩,对生活的参与减至最低限度。这类人常会认为自己高人一等,与众不同。由于只是浅浅地参与生命,他们能得到的生命意义上的感受很少,所以他们相对地感到空虚和不足。这种类型还包括拒绝父母或批判父母的人——不接受父母的人典型地感到不满和失落。一个接受父母本来的样子、接受他们给予一切的人(即使他的父母曾经很坏地对待他),才能成功地进入其它的关系,因为在其它的关系中,他能够丰富地付出与收取。我们与他人的关系,归根结底是我们与父母关系的平移。
二、否定自己的需求
这类人会不断地付出给别人,但不愿接收别人的给予。他们维持一份这样的不平衡,表面是想争取没有欠别人什么的自由身感觉,其实骨子里是企图保持一个这样的身份:让你感到亏欠我,总比我感觉欠你好。这类态度有一个学术名称:帮助者症候群。
这种否定自己的需求以保持清白或优越的态度,在关系里是有伤害性的。这类人拒绝生命的丰富,否定同伴的平等资格,其他人很快就不想向他们索取任何东西,因为与他们在一起时感到亏欠而又没法做到平衡,所以终会远离他们。因此长期扮演帮助者的人多是孤独寂寞的,最后甚至变得尖酸刻薄。
三、充分地交换
这是最美好的模式,就是当我们既完全给予、又完全接受时的满足感。这样的充分交换保证人与人之间能达到最好的关系,大量的付出与收取所带来的是丰富和幸福的感觉,在亲密的感情关系中便是凭这样的做法而增加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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