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法,德
以理明人,以法治人,以德服人。
以理明人,这世界上,不是所有的人都能明白任何道理,如果一个人天生下来就明白道理,那就真成天才了。如果每个人都认为自己懂得道理,那就不需要老师了,也不需要进步了,如果这样,历史文明不可能进步,人类也不会发展和延续。
为什么要明理?因为你所明白的道理,他不一定明白,因为你所明白的道理,不是他的道理。所以,讲明,就是沟通,不讲明,都让猜,永远猜不对。
以法治人,有些人明白了道理之后,揣着道理还要装糊涂,或者说是明明知道了道理,就是不愿意改正,其实质是自高自大,嘴上承认明白,却又愿意为此发生改变。再进一步说,是没有撞到南墙,没有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所以,就需要去治,去收拾他,去治理他。用什么治?法,方法,办法吗?其实真正的法我认为不是方法和办法,而是事实与现实。
有些人想着办法去整人治人,其结果只能是让被治的人更恨你。前提是你没有做到明理,或者是你也明理了,你去治他,他心里还是不服气,因为你仅仅停留在治他的层面,你治他是为了让他服气,你治他是为了让他认清现实,你治他是为了让他看清人性,你仅仅是治,是冷眼旁观,所以,当你治他之后,他真正尝到了苦头,他也依然不感恩你,因为你缺少了一点:没有做到真正的关心他,爱护他,所以,他还不会服气。
以德服人,德行,品德,当你真正拥有了一颗悲天悯人之心,先给他明理,再去修理他,修理他的过程中还是懂得去关心他,支持他,帮助他,用自己的德行去影响他,到最后,他既明白了道理,也受你德行的感染,心甘情愿的发生改变,这才是双贏。
仅仅会以理明人,别人会觉得你满嘴圣贤经,缺少实干兴邦。
仅仅会以法治人,别人会觉得你过于冷血,缺少情意。
所以,一个人既要会以理明人,也要会以法以人,在这个过程中做到以德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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