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写的短篇,也是个人的处女作,如今读来别有一番味道,它承载了我和朋友的记忆,活了那么久,我觉得自己是幸福的!
十一月末,昆明的天气出奇的冷,校园里的路上很少有人走动,连搞活动推销茉莉清茶的商家也是随便弄弄就走人了。伤和其他的舍友一样窝在暖和的被子里等待食堂的开饭。
按理来说,冷血的人是不该有感情的,可能一年里有冬天的缘故吧!伤也忍不住发了个短信,关心一下在另一个陌生城市求学的嫣雨,短信的内容也就寥寥几字,在那页面上写着:阿雨,要照顾好自己!
伤自己也不知道是从那里借来的勇气通过短信给嫣雨送问候。几年前,他们是同一个班的同学,伤的成绩不太好,经常被任课老师点名批评,久而久之,伤走路就养成了低着头的习惯,不是他怕了怯了,而是死要面子,不喜欢自己脸被别人的眼睛全部扫描,他要留着一小部份神秘做翻身的资本,这样的心理可能很怪异,但谁也不知道其中的原因,恐怕伤自己也是说不清楚到底是为什么。有一点可以明确的事,伤内心里并没有责怪老师的意思,因为一个强者对一个弱者的打击批评是对弱者的馈赠,毕竟伤所在的高中是全国数一数二的,近几年来,不知向清华北大等知名大学输送了多少学子。伤所在的班级是同级的特快班,在这样的班级里,一直是全班倒数,伤过的日子十分的压抑,毕竟 “拖后腿”的帽子不好戴,可他戴了,一直想脱却怎么也脱不掉。能和嫣雨搭上关系是座位安排的原故,伤约有一米八五左右,虽不算怎么高,但在整个班里也算是鹤立鸡群,按高矮秩序理所应当坐在最后一排;嫣雨本来是不会有机会坐在伤前面的,可是由于班里的女生都很热爱学习,抢着争着靠前坐,除此之外,视力不好的、上课开小差的、上课容易被催眠的都被安排往前坐。
嫣雨的成绩超棒,老师同学都夸赞她,班主任每次班会都会提到她的名字,学校领导时常找她谈话,得到诸多老师宠爱的她,考上一个自己特别满意的学校是水到渠成的事情。在挑座位时,她本来很开心的选了一个靠前的位,可不知道什么原因,反而哭丧着脸跑到后面来坐,还争着抢着要坐最后一排,把已经安营扎寨的伤弄得莫名其妙。当时我也和伤一样纳闷,直到快要毕业的时候,伤和我聊起了心事,无意间提到了嫣雨抢位子这事,伤只是笑了笑,却没有透露半点信息,我猜他是知道的,但他什么话都没说,连最要好的朋友都不以实相告,一直为嫣雨保守着那样秘密,我想他们俩的关系应该重新定义。真不能太扯远了,再罗唆几下,我就成了男一号了,还是回来看他们俩的龙凤斗吧!伤和嫣雨那天因为争座位,两人真的扛上了,那一天是伤说话最多的一天,也是伤败得最为狼狈的一天。
伤、嫣雨和我都是同一年考上大学的,我来到大学每次上课坐最后一排最后一个座位时,总会清晰的想起他俩那天的龙凤斗。
“你坐你前面的位子,我要坐你现在坐的位子。”嫣雨把书包撂在伤的桌子上绷着脸说,
“为什么?”
“我是女生,你是男生,你应该无条件把座位让给我。”
“不让!”
“你不让,真的气死我了,哼……我跟你没完,我就坐你旁边赖着不走,看你能撑多久。”
“随便!”伤板着脸说,
“切,你恐吓我啊,你长得高,我就怕你吗?我可不是被吓大的喔,一会儿班主任来上课,我就说你欺负我,不和我换座位,和我抬杠,坏了本大小姐的好心情,还在心里百八十次咒我是死三八、臭婊子、疯婆娘……”嫣雨蛮不讲理辟哩啪啦说了一通。
“烦死了,真是个神经病。”伤捂着耳朵大声的说到,
“你敢骂我神经病,我恨死你了,从小到大,就没人指着我的鼻子在我面前骂过我,你吃了熊心豹子胆了嘎,敢在这么多人面前骂我,呜呜呜……别以为你是男生就了不起。”嫣雨说着说着,竟然捂着头哭了起来,受到的委屈就想蒙受了百年之冤似的。
班里的大部分同学本来都在各忙各的,也不咋注意他们两,更不清楚伤和嫣雨这边发生了什么事,直到嫣雨的哭声吸引了他们的注意力,转过身把目光都集中在伤和嫣雨身上,刚开始的目光是在嫣雨的深埋的头上的,可不知道怎么他们的目光都转移到伤的身上,伤感觉特不自在,又无地方诉苦,理也讲不出来,因为平时极少说话的缘故,伤站起来把自己的书收到书包里,提起书包,怀着矛盾的心情一句话也没说,把书包移到刚才坐的那个位子前面的一个位子。像往常一样,把双手插到裤包里,在众人疑惑的眼光下,往教室门口走去,这好像成了伤平时躲避误解的最好方法。在他自己心里,别人对他的误解早已成为一种习惯,他不在乎别人怎么看他,在别人眼里他是好是坏一律不关心,好也罢坏也罢反正他总能表明态度:我就这么个样,谁也管不了我,谁也无法管我。
上课铃响了起来,独自在走廊吹风的伤走进教室,刚才小有波澜的心从新回到平静,几分钟前的那段小插曲已经近乎是隔世的一幕,特奇怪的事也在伤的眼前出现,嫣雨竟然还心平气和的在那里做数学作业,一点也没有刚才盛气凌人的影子,遇到难题还若有所思的把头摇来晃去,把手里的自动铅笔转得出神入化。伤表面没有任何表示,可是心里的世界却又没了往日那样的平静,感觉这个女生真的有些不可理谕,于是伤暗暗的设计让嫣雨难受的方案,沿着过道回到座位,在嫣雨无法看到他的脸的时候,伤把身子面朝黑板坐正,同时嘴角扬起一份得意,暗道:“哼哼,我看你怎么听课?”伤直起身子就是一道屏障,把嫣雨挡在后面,听着后面“喂”个不停,伤这不平衡的心已然爽了好多,嫣雨怎么喊他都不理,故意装聋作哑,装成听课听得入神的样子,这样的听课境界,伤自己都不相信,何况是那位会读心术的嫣雨大小姐呢,嫣雨咬咬牙使出了绝招,把她那支不知道谁送的英雄牌钢笔转过来,狠狠的顶在伤的背上,伤第一反应是转过头来看看,又转过头过去,稍徽把头低了一些,暂时把这种不爽的滋味忍忍,毕竟老师还在上课,没必要和她闹翻,如果闹翻的话,有老师护着的嫣雨肯定是赢家。
今天这课可真漫长,叮铃铃,终于熬到下课了,伤顾不了自己的风度猛然扭过头,对嫣雨进行责问,可还是嫣雨先开口啦!
“雅兰,你要去洗手间吗?”嫣雨把头扭向邻排的雅兰问到,
“去啊,嫣雨。”雅兰边说话边拉着嫣雨的手,兴高彩烈的穿过那条窄窄的过道往门口走去。
伤很无奈的转过头,把刚才因为回头过猛而弄乱的头发,用手理理,习惯性的把双手插到裤包里,到走廊透风去了,不管走廊有多长,伤永远都会站在同样的地点,保持着同样的姿式,双手插在裤包里,目视远方,脸若凝霜,若有所思的想一些自己开心的事。伤想的是什么谁也猜不到,因为他习惯一个人独处的时光,心里的宁静对于伤来说,比什么都重要,他不希望谁来把这种宁静打乱。洗手间离教室挺近的,正巧嫣雨和雅兰刚从洗手间回来,两人边走边聊着她们女生的那些事儿,当她们看到伤的时候,两人刻意停了一下来,好像很故意的站在离伤所站的位不远的地方,那可真是个黄金距离,让伤不清不楚的听见她们两的讲话声,可结果呢什么具体的内容也听不到还坏了好心情,伤在心里面不知道努力多少次,可就要迈出步子的时候,潜意识里却不清楚怎么和嫣雨搭上话;想好了怎么说,可那份勇气却在一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在矛盾犹豫半天,那该死的上课铃又响起来了,嫣雨和雅兰手挽着手从伤的眼前缓缓而过,煞有介事得瞟了伤一眼,若无其事的徽徽一笑,伤被那支钢笔的威力弄怕了,上课也不敢那么夸张的坐得那么正,但心里还是咽不下那口气,心想改天好好整嫣雨一次难堪。
嫣雨和伤是前后排,但他们两就是不怎么说话,几乎没有共同话题,一个能说会道,另一个沉默寡言,两人就是性格世界的两个极端,谁也无法把他们扯到一块,特别是伤总想和嫣雨算总账,可他又不想用武力解决,他认为自己要绅士一点,要“兵不血刃”的拿下嫣雨,让嫣雨举手投降,乖乖听话。在梦里他都在策划如何赢得对嫣雨的战争。
几周后的一个早晨,阳光格外的暖和,连平时懒得早起的甲虫也早早的趴在栏杆上做起了展翅运动。在紧张的学习生活中,能有机会看到这一幕自然的轶趣,对伤来说,这已是上天的恩赐,伤稍稍咧开嘴轻轻的笑了笑。伤的笑极少被人发现,可这次真的被发现了,这位发现者可真是幸运得很啊,伤特讨厌别人知道他的秘密,因为笑的少,每次笑都很珍贵,笑也就成了伤少有的秘密之一。
“你在傻笑什么?”嫣雨很直接的问到,
“你管不着!”伤冷冷的回道,
“喂,我说过要管你吗?别那么自恋,好不好?你这样的人我见多了。”嫣雨很不客气的反驳,
“你……懒得和你说话!”
“我怎么啦,不就问候一声,有那么的严重吗,真是‘好心当驴肝肺’。”嫣雨转身要进教室的时候说了这么一句。
“滚!”伤用极小的声音吐出这个字。可不知道嫣雨这女生耳朵怎么会那么灵,脸色大变,晴转多云,哭哭啼啼,感觉挺委屈的回到座位上。
这也不能怪嫣雨,那个早上伤起得比较早,原因是他把衣服落到篮球场上,本来是拿到衣服又回去睡的,可是吃了早点看看时间,马上就要上自习,伤只好在校园里随便逛逛,看看光荣榜、评分表、新闻专栏。看着看着觉得没劲就爬到在五楼的教室去了,伤不忙着进教室,他很习惯的在经常站的栏杆旁消遣着;嫣雨每天总是第一个来到教室,无论做什么她都想做第一,今天她不小心做了第二,第二天她肯定是第一。嫣雨回到座位上以后,稍稍调整了一下,用纸巾擦擦眼睛,便拿出英语课本来记今天就要求听写的单词,而伤这小子站在教室外面,直到有第二个人进去后才慢条斯理的跟着进去,这人真的挺怪。
伤走到座位旁边,挺不自主的抬头望了望正在背英语单词的嫣雨,心禁不住颤了一下,他真的很害怕女生在他的面前哭泣,这次伤自己也觉得过份了些,于是他想开口给嫣雨道歉,不过他还是像往常一样没有勇气开口说声“对不起”,接着他想起了邻班的一个仁兄通过传纸条泡上班花的事儿,于是他很矛盾的在一张小纸条上写着“对不起”三个字,把小纸条细心的折好丢在嫣雨的桌子上,伤也不清楚有没有效果,心乱得出奇的坐在那儿等着嫣雨回复,不知过了几分几秒的时间,伤的桌子上突然多了张纸条,当伤也同样细心的把纸条打开的时,纸条上清晰的写着“没事,习惯啦!不过你很特别,我可不能轻易放过你,要求你买些好吃的东西作为补偿,我就原谅你”,伤徽徽眯了一下眼睛,深深的吸一口气,感觉舒坦了好多,买一点东西给嫣雨,就可以少了一个难缠的女生,少了一个平时要提防的对手,伤可真的是赚了。可是一个问题摆在前面,该买什么给她呢,伤确实想了好多,可还是拿不出一个满意的清单。
那个时候,大部分的学生都是从各个乡镇考进来的,离家都很远,所以都寄宿在学校的公寓里,伤也是一样的情况。一个宿舍就是几个人的家,每个成员都爱这个家,在家里什么都可以讲,有意义的、无意义的、健康的、不健康的。上可以讨论到国家大事、国际形势、各个国家领导人的风流韵事;下则家事、过节的乐事、吃的琐事、讨论女生的艳事;少年轻狂,想的东西一般都是幻想,一些不切实际的想法总是不经过思考的过滤就出现在众人面前。伤由于性格的原因,平时不怎么参加集体的讨论,但伤却极认真的听他们的高谈阔论,在关键的时候插上一句,以显得在意在座的各位同伴,所以伤在宿舍里没有谁会故意疏远他,每个人讲的东西都愿意全宿舍分享,在课余时间里的每一段聊天都是那么的美好、那么的真诚,如果兄弟一直待在一起该是多么的美好啊,可是始终都要毕业出去,每个人都要走出校门升入大学。学业、爱情、工作、事业的折磨让一个人慢慢的失去本源的真和善,直到累得不行了才恍然明白一直追逐的只不过是云烟,但到了那个时候,自己给自己挖的坟墓已经完工,而坟墓所挖在的地方风水还不一定是最好的。伤在有难题的时候,这帮兄弟无意中的话语提醒了伤,据说女生一般都喜欢吃甜食,如果要送女生吃的,大部分都会选择巧克力。
在一个下着毛毛雨的晚上,伤第一次鼓起勇气拿出身上的资产为嫣雨买了两大块德芙牌巧克力。在当天晚自习结束的时候,灯也熄了,大家差不多都要散了,嫣雨匆匆的从伤的身边走过时,伤轻轻的拍了拍嫣雨的肩膀,嫣雨很疑惑的回过身,刚要寻问是怎么一回事的时候,伤迅速的拉起嫣雨的手,把包装好的巧克力放在嫣雨的手里,转过身走向另一条走道,乘着没灯的掩护往教室门口走去。嫣雨好像有紧要的事情要做,忙不赢打开看是什么东西,把它塞到书包里就走人了。那夜伤睡得很香,迷迷糊糊中还做了一个与鹰并驾齐翔的梦。
嫣雨是走读生,因为她家在城里,骑自行车从学校到家大约需要二十分钟左右,那晚她一到家,自行车都忙不及锁就直奔屋里去了,在客厅的沙发上靠着一位穿着白色衣裙的中年妇女,头稍稍往外倚着,眼睛微闭,本来红润的脸色显得有些苍白,这样的状况不猜都能明白,她病了,并且有些严重;斜对面坐着一个十来岁的小男孩儿,很专注的看着近期热播的动画片《呐吒传奇》,直到嫣雨推开大厅的门发出“吱吱”的响声,那男孩才转过身来。
“姐姐,你回来啦!妈妈……妈妈病啦!”小男孩站了起来,抹着眼睛对嫣雨说,“什么时候,妈觉得不舒服的”嫣雨急切的问,
“要吃晚饭时,妈突然不想吃饭,用手捂着头说头晕。”
“吃药了吗?”
“没有,妈说不碍事。”
“你笨啊,不会拿药给妈吃啊!”
“我不知道妈要吃什么药,我也不知道家里有什么药啊。”
“你可以早一点打电话给爸和我嘛。”
“妈不让我打,她怕影响爸的工作和你的学习。”
“唉,你真笨!”嫣雨有些生气的说,
正当小男孩感觉很委屈要哭出声的时候,那位中年妇女,嫣雨和男孩的妈妈,她被两人的说话声弄醒了。
“别怪他,不碍事的。”嫣雨的妈妈很简单的说了一句,
“妈,你可真是的,都这样了还……”嫣雨一边说话一边走到她妈妈的跟前,话还说完,手就已经伸到她妈妈的额头上,
“妈,你不要命啦!都高烧成这样啦,还说没事。”嫣雨的手好像触到电一样急忙收了回来,带着既责怪又伤心的口气说。
那晚要到凌晨一二点钟,医院和药店都关门了,邻居也都睡了,嫣雨实在没办法求助于别人,只好自己想办法,于是嫣雨忙着跑去厨房生火烧水,然后奔到她爸爸楼上的书房翻药去,幸好他爸爸早有准备,在一个抽屉里放了一些家里常用的药品。折腾了半天终于把药配好,这可是嫣雨的第一次配药,而此时用煤气烧的水也开了,颜域从客厅上取了一个杯子,从饮水机那里接一杯温开水,给她妈妈服下退烧的药,然后把烧开的水的部分倒在盆里,把毛巾浸湿、拧干、折成方形,最后轻轻的敷在她妈妈的额头上,让她妈妈扶住毛巾,直起身子,嫣雨接着挺娴熟的举起粉拳有节奏的在她妈妈的肩膀和背上轻轻的来回敲打,嫣雨妈妈感到舒坦了些,心想这孩子真的长大了,有个闺女真好啊!
小男孩的名字叫叶剑云,这家伙都十来岁了还是什么都不懂,天天围着嫣雨转,今晚总算懂事了一点,待了一段时间,看着妈妈真的挺难受,悄悄的把妈妈的手机放到裤包里,借上洗手间的机会打电话给嫣雨,但是除了这么做之外,什么事都不会做,嫣雨回来之后,他更是像没发生什么事一样,在电视正播广告的时候,赶紧去翻嫣雨的书包,找了一会儿,发现一个盒子,并闻到巧克力的味道,乘着嫣雨不注意,急忙偷偷的把它藏到衣包里,动画片也不看,脚也不洗洗,就跑到卧室里睡去了,平时他不是这样的。
“妈,好点了吗?”嫣雨低声的问,
“好多了,谢谢雨儿,晚了快回去睡吧,明天你还有课呢。”嫣雨的妈妈拿下毛巾,抚着嫣雨的头很爱惜的回道。看着妈妈精神恢复了好多,嫣雨没那么的担心并挺有礼貌的和母亲道声晚安,提着书包回睡的小窝去了,躺在软绵绵的床上,嫣雨深深的吸了一口气,闭上眼睛,心里面乐滋滋的,她感觉自己一夜之间长大了好多。虽然已是深夜,她还是习惯的去打开书包拿出日记本写写日记,毕竟写日记也成了她每天的习惯,突然她想起了一件事,伤好像递给她一样东西,于是赶紧把书包翻了个遍,可是出了自己的书本什么也没有。嫣雨实在是找不到,于是写写日记也睡了,那晚她睡得挺沉,直到第二天阳光透过窗户照射到床上把她的脸晒得通红才醒了过来,整个房子都静得出奇,从窗口往外看,小区的路上也鲜有人走动,嫣雨觉得蛮奇怪的,穿穿衣服顺便把脚套在一双拖鞋里,慌里慌张的冲到客厅,眼睛立刻瞄上了那个高挂在客厅西墙上的那块大大的电子钟,那上面分明的显示着:五月一号,星期二,九时十八分。嫣雨用手揉揉眼睛,回过神来的她,想了想才晓得今天是“五.一”劳动节,放下一万个心以后,嫣雨朝她妈妈的卧室喊了好几声“妈”,可是一点回应也没有,房子外面不知什么时候飞来几只麻雀,叽叽喳喳的叫个不停显得这家里静得让人心慌,嫣雨对她妈妈不在家里并不觉得奇怪,因为她妈妈一般都起得很早,这是一家子人公认的,这个习惯是嫣雨的奶奶在世的时候养成的,今早最大的可能应该是去锻炼身体去了,假期间不上班。嫣雨赶紧冲上楼推开剑云的房门,门一开,有一股超难闻的臭味席卷而来,嫣雨赶紧把鼻子捂上,放眼看去整个地板上乱七八糟的扔了一些东西,玩具、课本、纸飞机纸船、臭袜子、垃圾等等弄得满地都是。这也不能全怪小剑云,家里的人都各自忙各自的去了,大都早出晚归,嫣雨的妈妈在本县城的城建局工作,而她的爸爸则在另一个城市当差,除了过年和节假日,家人很少真正团聚在一起吃饭。
近几年来,由于嫣雨爸妈都很忙,小剑云大多数都是和嫣雨呆在一起,嫣雨快毕业了,学业任务重,又是在尖子生的毕业班,竞争激烈,稍微松懈,就会落下好多名次,所以也很少抽出时间来照顾小剑云,剑云的房间乱成那样,嫣雨心里也特难受。嫣雨回到洗手间,把牙刷刷,胡乱的洗洗脸,用发夹把额前的留海挽上去,然后穿上桶靴,在腰间围上围裙,便开始一天的体力劳动。从厨房扫到大厅,从楼下扫到楼上,从楼从楼上的走道扫到书房;把该扫的扫干净后,接着又用拖把从楼上拖到楼下,看着比较满意后,嫣雨便又忙着擦玻璃、桌子、椅子;弄了差不多一早上才完成对主要地方的清扫工作。嫣雨虽已是满身是汗,但只是歇一会儿,顺便喝口水,于是又忙着整理剑云和她自己的房间。
嫣雨的窝不算怎么宽敞,一张床、一张书桌和一把椅子就差不多占据了整个空间,但女生就是女生总会把不可能的东西演变为可能,天花板稀稀落落的挂着高低不一、色彩斑澜的风铃,在风铃的间隙之间还吊着一些用荧光纸折成的星星,晚上把灯关了以后,整个天花板就是一个按比例缩小的夜空,每个夜晚都在满是星星的夜空下安眠,做着倘徉浩瀚宇宙的美梦,那该是多么的美妙啊!嫣雨也有同龄女孩子一样的喜好,有自己的偶像,四面墙壁上挂满了流行歌手的画像和海报,在那几年,超级女生特潮,嫣雨由于个人的性格的特点,深深的被2004年的“超级女生”选秀活动中脱颖而出夺得冠军的李宇春,嫣雨留短发应该是和她热爱偶像明星有很大的关联吧,那些海报大部分都是人称“春哥”的李宇春的靓照;桌子摆的是嫣雨闲暇时喜爱品阅的诗集,在十几本名家诗集,嫣雨更便爱《徐志摩选集》和《泰戈尔选集》,据说嫣雨后来迷上了余光中,这是否是真的,大家都没时间去探明个究竟;书桌既宽又长,摆十几本诗集是无法占完整个桌面的,最多的空间还是各种各样的工具书和资料书,譬如学习语文必备的《汉语大词典》、学好英语所必须的《英汉字典》和《英语语法大全》、学好数理化的《数理化公式定理大全》等等,嫣雨除了碰课本最多,其次就是这些工具书和资料书;当然嫣雨也不缺乏生活的情趣,桌上的那一盆吊兰就是嫣雨特意到花鸟市场精心挑选的,因为在摆放这盆吊兰之前的那一盆纹竹的命运悲惨使得嫣雨不敢再掉以轻心,每天起床都极其细心的观察,深怕那一天又会失去单调生活中的这难得的情趣,深怕失去了这一盆吊兰就没了生活的一个依靠。嫣雨看着自己的房间没什么要弄的,仅仅把早上散乱的被子折折就跑到剑云的房间去了。
嫣雨把剑云散乱一地的东西归类理在一起后,把扫把伸到床底扫了扫,不扫不知道,一扫吓一跳,床下面的垃圾比床边的多得多,小家伙平时有把零食带到房里吃的习惯,并且是躺在床上一面吃一面玩玩具,包在食品外的包装纸,本来应该扔到门外面的垃圾箩里的,可剑云超懒,吃饱后随手把它塞到床底下,这样家里人就很难查觉,也不会责骂他不讲卫生。嫣雨虽然对小剑云的行为非常的恼火,可有什么办法呢,打他骂他吓他都不是好办法,何况现在剑云不在家,其实她这位做姐姐的也有责任,嫣雨时常把省下来的零用钱都给剑云买好吃的了。当嫣雨正要把垃圾扫到簸箕里的时候,她突然发现一个陌生的盒子,嫣雨记得自己从来没买过德福给剑云,她在脑子里想想,终于理出一了一些头绪。嫣雨不怎么吃惊,她照样把垃圾弄到簸箕里,正要把垃圾抬到门口倒的时候,剑云正巧从外面进来,迎面就对嫣说:“姐,妈叫我回来叫你去吃饭。”
“妈在哪儿啊?”嫣雨问道,
“妈在兰姨家,兰姨昨天买些海鲜,于是打电话过来让我们去尝尝,今早本来是要等你一起走的,可你睡得那么香,妈不忍心把你叫醒,刚才兰姨和妈把饭菜都弄好了,就等你啦。”剑云一口气把该说的都说了个彻底,
“喔,原来是这样啊!嗯,巧克力好吃吗?”嫣雨突然问到,
“姐,你都知道啦,挺好吃的,比你过去买的好吃多了。”剑云没有隐瞒的回答,嫣雨终于证实了他的猜想,但又不能对剑云说是伤送给她的,她想如果那样解释的话,凭剑云的理解能力可能会引出好多惊人的问题来,于是只好作罢。
“真的好吃,那下次姐姐给你买去,但是可不能再偷偷的翻姐姐的书包喔。”把手搭在剑云的肩膀上并低着头面对着剑云说,
“嗯,剑云听姐姐的话。”剑云乖乖的点了点头,嫣雨微微笑了笑,把忙着和剑云说话而放在地上的垃圾倒在门外的垃圾桶,然后会洗手间用清水把手和脸洗了洗,接着回房间换了一套纯白色的运动装,把留海放了下来,梳一梳头,锁了门,便和剑云去不远的兰姨家。剑云这小家伙出了家门就把嫣雨远远地抛在后面,嫣雨很清楚剑云为什么会这样,遇到好吃的东西谁能忙得过剑云呢,男孩子吃多一点应该不要紧的,当然嫣雨也不是省油的灯,心里想姐姐我忙了一早上,一粒米都没进,你倒是跑得比兔子还要快,于是加快了脚步,也赶了上去。
伤在短短的五一假期里,过得还算可以。第一天,大约八点半才起床,难得有这么一个假期,如果是在平时都是五点半就起床,漱漱洗洗,穿衣叠被,打扫一下宿舍卫生,早操铃就像催命似的响了起来,假若到达操场集合的速度慢了一点儿或是运气稍微差一点儿,那接下来就是极其胆寒的绕圈跑和附卧撑。每一个留宿的学生都对这样的体罚产生恐惧,如果那一个倒霉的被狠狠的处罚一次那将会是高中三年中留下最深刻的记忆,但这也不能怨谁怪谁,高中三年的学习任务超重压力也大,没有强健的体魄是很难挺过去的,不光学生需要锻炼,老师也很有必要加强锻炼。伤一直崇敬当时的教务处主任,那人真的算是个牛人,他每天都在办公室里工作到晚上十二点,接着还约着值班的老师到每一栋宿舍楼查房,直到学生都安寝后才去休息;第二天凌晨,操场上第一个身影是他,第一个站在路口粗口大骂那些走路拉沓的学生是他,发明磨砺人意志的变态做法也是他;这位牛人在整个学校乃至整个县城都有他的光荣事迹,酒量大可以冠绝一方,文采好声动一方豪杰。他对别人严格同时也对自己严格,该严肃的时候严肃,该幽默的场合幽默,以身做则,有谁会不对他产生崇敬之情呢?至少伤是挺尊敬他的,他的人格魅力是值得学习和借鉴的。伤打开门,从五楼往下一看,每一个水龙头都挤满了人群,那阵势可真让人产生绝望,可伤不这么想,于是把该洗的衣服和裤子放到桶里去,带上洗衣粉和洗发露,一手拎着盆,一手提着桶,直奔楼下去。到那一堆堆人的身边以后,便开始找熟人,这一招可真的很实用,简直就是屡试不爽,次次都能够省下不少的精力。伤看见一个平时经常一起去打球的同学,于是借他的地盘用用,接一接水,和他边洗衣服边聊,不怎么长的时间就全部把该洗的洗了。伤知道人与人之间需要慢慢的交流,彼此信任对方,一切难事都可以迎刃而解,那位同学对伤有好感,应该就是在篮球场上相信伤的原故吧!伤性格虽很怪异,但球场上却很能得到队友的信任。在高中的时光里,每一个男孩子都有自己的个性和特点,耍酷扮酷可以说是每个人都有一套,除了吸引女生的眼光和证明自己比别人强之外,没有多余的原因让这群少年疯起来狂起来。有些人学业上失意,但球场上却是十足的得意,因为他们在球场上能够找回属于自己的天地,投进一个高难度的球,人人都有底气说:老子就是天下第一。
伤洗完衣服后,去食堂打饭吃吃,回宿舍躺着看一看书,再好好的来一觉,下午球队的比赛又开始了。伤在高中一、二年级打球还是一般般,到了高三的球技才有质的提高,本来伤很不喜欢参加那样仅仅只是为了娱乐的球队的。在他看来,那是一种浪费时间和精力的活,并且没有什么的意义,但伤还是拗不过朋友的邀请和篮球自身魅力的吸引,狠狠心还是加入了朋友组建的球队。伤加入球队以后,在接下来的一场场球赛中慢慢的找到团队合作的乐趣。说来也奇怪,在那段时间里,别人都说伤在球场上和球场下判若两人,也许这种说法也是伤自己也苟同的吧!
伤所就读的高中面积不算大,就从整个学校仅有四块篮球场便可以明白一二。学校是围绕着孔庙向四周扩建而成的,大部分的教学建筑近几年才得以完善,如今又占了粮食局原来的用地,扩地扩招,每年还保证百分之八九十的升学率,日后肯定有望成为地州一流的高中。
篮球场少并不能阻碍一群篮球爱好者的热情。一个高中就有七八个篮球队,现在伤还依稀记得几个篮球队的名称,譬如蓝色飞扬、黄色闪电、乙醇、凝聚、飘、枫、自私狼等,可谓五花八门、名目繁多、帮派林立。但是每个队都有每个队自己独特的打球风格,有的球队擅长于快攻,有的球队擅长于防守,有的队则靠当家球员的个人能力,有的球队的队员水平平衡,则依靠团队的协作战术赢得比赛。伤是自私狼的一员,虽然球队名叫自私狼,但每个人见到自私狼和其它球队打比赛时,大部分人觉得这支球队并不自私,相反这支球队队员与队员在对球的处理上极其的无私,谁能够得分就传给谁,可能球队的名就是为了警戒打球自私的队员吧!那个下午要和自私狼挑战的球队是黄色闪电,虽说是挑战,其实是为了减缓一下学习的压力,同时撇开球队队员的身份,对方的球员在私底下和伤还是最要好的朋友呢。那天伤所在的球队经过很大的努力以五分优势赢了黄色闪电。伤和其他的队友一样累得差不多直不起身子,但大家都感觉挺开心,球场周围的一群群女生那种痴情的目光和一排排男生羡慕的眼光,以及一阵阵响亮欢呼声和掌声是那么的现实和真实,在赢球的同时也赢得了对方的尊敬,如果没有球队这个团体,一个人怎能有这样的待遇呢?中国人能够一次又一次打败外来侵略者而赢得民族的解放、国家的长治久安,正是源于集体的力量、人民的力量吧!
伤在脸上一点也没有显露出别人一样的笑容,但心里面还是有一张和别人一模一样的脸在傻傻的痴笑,伤就是这个样子,不喜欢别人看出他在干嘛,总是掩饰着自己内心的真实想法。赢球的那晚,其他队友都要出校吃大餐,他们想带着伤一同去,但伤还是委婉的拒绝了他们的好意,打电话过来的那位队友好像特了解伤一样并知趣的挂了电话。伤那晚因为食堂关门得挺早,吃了些面包喝了点水,到学校浴室洗个冷水燥,就回去睡觉去了。晚上伤睡得挺沉,连宿舍里的人什么时候回来什么时候上床就寝都不清楚。伤在接下来的两天里,没有什么地方可去的,大部分的时间都在教室、食堂、宿舍之间循环奔波,偶尔去邻近的书店逛逛,当然篮球场上也有伤练习投篮的影子。
短短的假期很快就要结束了,嫣雨自从兰姨家回来以后,天天呆在家里,每天都是起床-看书-吃饭-看书-吃饭-看书-睡觉-第二天起床。大门门槛都是倒垃圾的时候跨过几次而已,一天到晚都在房里活动,每天的早晚霞都是那么的美丽迷人,可嫣雨只知道什么时候天亮什么时候天黑。真的很难理解她这样的学习方法到底是对的还是错的,到底是早晚霞错失了她还是她错失了早晚霞,时间虽不是拿来浪费的,但那样单调的生活真的全都有意义吗。
收假的第一天,大家都特别惋惜,毕竟假并不是那么的轻易放。如果在以往学校跟本就没有放假的概念,只有隔月休息。伤在读高一的时候,学校每周上课都是六天,高二也是如此,直到高三教育部门强令学校不允许周假日补课,于是学校迫于无奈才不得不放弃原先的计划。
嫣雨同样和往常一样起得早早的,来得早早的,照样是第一个走进教室,第一个翻开英语课本背诵英语单词。相反,伤则是差不多最后一个进教室的,伤好像把时间掐的很准,每次都是上课铃就要响的最后几十秒才走进教室。尽管科任老师不止一次的强调要提前一点儿,可伤不吃那一套屡次慢腾腾的以自己的方式进教室,科任老师对全班同学的面说了不下十几次,别的同学都听进去了,可伤还是老样子。时间久了,科任老师的话没有收到任何效果,也只好作罢。在一个人才济济的班级里,谁不刻苦谁就会跌的很惨。这样的道理谁都能懂,但伤偏向虎山行,以自己的方式去学习,特立独行成了他的风格。在同一个班级的同学看惯了也都习以为常,何况是一位有丰富的人生经历的科任老师,当伤走过坐在讲台的科任老师面前时,科任老师只是微微的摇了摇头,心想这孩子真是幼稚天真、无可救药。那天伤在离自己座位不远的地方偷偷地瞟了嫣雨一眼,发觉这女生完全沉醉在书本与知识的海洋里,连伤坐到椅子时无意间八哥在书桌上的书本碰落到地板上而发出的响声也不能把嫣雨的注意力转移过来,嫣雨那么棒的专注力说真的着实给伤极大的震撼,于是他只好小心翼翼的拾起书本,静静地看了起来。其实嫣雨根本没有那样强的专注力,伤的一举一动她都看在眼里,但还是装模作样的认真看书,直到伤背过身坐正,嫣雨才稍微自然了些,嫣雨特别不喜欢别人以那样的眼神看自己,更不喜欢别人在她看书的时候打扰到她,其他同学都知道她有这样的脾气,只是伤不知道而已。如果是别人打乱她,她会立即发飙,可伤不一样,伤可是第一个送东西给她的男生,她只好忍忍,心想下课以后再找伤理论去 。
在伤看来漫长的自习课就要下的时候,嫣雨赶紧把今早计划要背的最后几个单词快速的浏览一遍,说实话嫣雨在心里面还真的怨伤转移她的注意力的那几秒钟。时间观念强的人都会这样吧!他们把时间都看成是生命,计划学习的时间绝不会用来做其它的事情,而该用来休息的时间 绝不会分配到学习的时间内。假若把时间弄乱搞混了,他们会不知所措,心里会产生一种难以形容的慌乱。嫣雨应该是这样类型的人吧。终于到了下课休息的时间,嫣雨合上了英语课本,如果在平时的课间时间,她会闭上自己的双眼,静静的思考几秒的时间,然后再和别人侃侃,放松放松自己紧张的神经。可今天不同,她有些疑问急需要伤给他解释清楚。
“嗨,我只是开个玩笑,你怎么就当真了!”嫣雨用笔捅了捅伤的背,故作轻松的说,
“你说什么?”伤以最小的角度往后回了一下头回答,
“嗯,你买那么贵的东西给我干嘛。”嫣雨很挑明的问道,
“我有送东西给你吗?我忘了。”伤冷冷的回道,
“好,忘了!那我不和你说了,你等着。”嫣雨狠狠的放下这话,并故作神气的撅起了嘴。接着嫣雨又开始发话了。
“你刚才干嘛瞟了我一下,还故意把书弄掉影响我看书。”
“我有这样做吗?我看你后面的黑板报不行啊。”伤头也不回的回答道,
“你,算你狠,哼!”嫣雨觉得伤是在故意寻她的开心,心里特别的难过,但是她也没有办法让伤承认伤做的事情,只好百般失望的重新翻开刚合上的课本掩饰一下当时尴尬的窘态。说来也巧,休息时间在不知不觉中已过了大半,科任老师教学压力实在非常的大,于是不管学生有多大的反对还是提前几分钟上课,伤和嫣雨也双双投入到上课的氛围中。
那么一次不痛不痒的的谈话使得他俩僵持了好长的一段时间,谁也不理谁,谁也不想向谁妥协。嫣雨觉得伤真的很冷漠,一点人情味也没有,无法和他进行交流。而这一切也不能全怪伤,伤确实忘了有那么一件事,他买两大片巧克力给嫣雨完全是不想让自己欠别人什么,特别是像嫣雨这样一个人见人爱的女生,更不应该和他有任何的瓜葛。伤怕惹来一身的麻烦,于是他最初的目的只是为了摆脱一件会给自己带来霉运的事情。伤可能多想了,在他心里面嫣雨也不是那样一个不可碰的刺,在他眼里这女生有别人没有的单纯和天真,可他还是按照自己以往的办事风格做了,并且有些义无反顾、不留后路,把要做的事做了后,伤会尽最大的努力把它忘得一干二净。可是这样做却欠嫣雨越来越多,伤害一个除学习之外什么都不懂的女生。虽然嫣雨从书本上学到一些人际关系、人的心理变化的知识,但是她却真的很难懂伤,平时她用在了解别人身上的套路挪到伤的身上却产生了相反的效应。嫣雨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伤不是一般人能够理解的人,他心里复杂矛盾,有时他自己都弄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那样的另类。很难想象的事情该发生的时候会发生的,嫣雨碰上伤,那就意味着嫣雨触碰到的是一种诡雷,最糟糕的结局是输得体无完肤。当然嫣雨也不是一般的女生,一个好强的女生对于前方有多大的困难都不会轻易的举起双手。强强对抗,胜败难料。
有的人从小就开心的生活着,可有的人童年时代起就没有愉快的生活过,伤这样怪的性格应该是小时候养成的吧!像我这样的局外人本来是不清楚的,也不知道伤什么时候把我当成知心朋友,他总会毫无保留的告诉我关于他的一些事情。
童年时代的他没有现在那么的冷漠,相反他是那么一个很爱笑的小孩儿,无论什么时候到哪一家玩,伤都是那一家的小明星,特别是伤那个出了名的小酒窝,总会给左邻右舍带来不少的谈资,有的人说这孩子肯定是酒神转世日后必定海量;有的人说这娃眉青目秀、有富贵相,在不久的将来,肯定是大富大贵的主儿。伤的爸妈听到这些赞美的话,笑了笑故做谦虚的回答:唉,过奖过奖啦!他还不是和其他小孩一样,别把他给说成这样,让他养成“翘尾巴”的习惯对他不好。伤到了入学的年龄后,他的平时成绩给好多对他抱有众望的人大跌眼镜,使得伤的父母在别人面前抬不起头。伤他爸在当地是个小有名气的知识份子,在书法和绘画方面都有自己独到的一面,家乡的人都信“虎父无犬子”的这种说法,看着伤慢慢长大,乡里乡亲纷纷议论,这么秀气的娃能不能得到他爸的遗传啊。伤的作业本和试卷上的得分给了他们自己认为完全肯定的答案:这孩子不行。伤的父母亲是最后对伤抱有一丝希望的人,可伤确实不止一次给他父母亲失望。读了一年的一年级,其他的孩子都能把1到10工工整整的把它们写好,伤却依次顺数下去都会出错,何况把它们都写出来呢?当时把伤夸得比神痛还要神的那些大妈大娘如今也私底下把上说成是傻娃,有些难听的流言传到伤的母亲的耳朵里,“这娃难道是野种”这话多么的狠啊!伤的母亲委屈的忍着忍着,她不信自己的娃儿不如别人的娃儿,平时看着伤做点事磨磨蹭蹭,大则打小则骂,打打骂骂,骂骂打打,伤逐渐灵敏了些,但还是容易忘事。胡混了一年后,伤什么也没学会,按照现在的话来说,伤这娃真是个“杯具”。所幸的是伤的父亲当时也是一名地地道道的小学老师,在伤读一年级的时候,他上的是小学六年级的课程,并且还在外地教书,很少回家过夜,送走六年级升入初中后,他又回来上一年级课,现在肯定不会有人赞成这样的教学方法,可在当时确实是一种惯例。看着自己的儿子被人说得那么笨,做父亲的哪有不着急的,于是有了个想法带着伤到他所在的学校去,自己来教自己的儿子,因为他打心底就不怎么信那些老师早早给伤的定论,伤的父亲始终觉得伤的心门没有打开,伤还生活在过去那种无忧无虑的生活中,根本就不知道读书是怎么一回事,上学读书对伤来说就像去田里抓泥鳅一样,心里还挺乐:哈!我又多了好几个同伴了。每件事都有偶然的一面,伤的父亲就是伤的科任老师(班主任),于是伤在他父亲的班里重读了一年,那年伤也只是有7岁。
伤的父亲是一位和蔼可亲的小学教师,凡是他教过的学生都挺敬佩他,伤在和父亲生活的日子里,发生了好多上至今难以忘怀的事情,在伤读第二年一年级的时候,班里有个叫胡风的男孩,胡风家里特穷,每一个学期都比其他同学晚几个星期到学校来上课,父母都是地地道道的农民,全部的生活支出都是靠祖上传下来的一亩三分地,因为在当时还没有“农民工”的概念,更要命的是胡风的父亲文化底下,村子里的那些大师傅也不喜欢带他,挣钱的本事也就没邻里的汉子强。每年攒下来的积蓄只够过年过节的消费,过年过节之后,整个家又闹起了钱荒。本来胡风是不被让去学校读书的,可在政府和学校的压力下,胡风的父亲不得不把胡风送到学校去读书,没让胡风去读书去读书的算盘落空后,可真苦了胡风的父亲,挨家挨户去借钱,通过东拼西凑才筹够胡风的学费。学校的老师看到胡风和他爸出现在学校大门口的那一刻都深深的松一口气,在开学之前,不知道有几批老师到过胡家做工作,当然伤的父亲也包括在内,他这位班主任所做的工作比其他的老师还要多,所以他对胡风很了解。胡风是一位聪明而又调皮的孩子,平时胡风的父亲很少管得住他,我行我素早就成了他的一种习惯,他经常不按时上下课,衣服的拉链总是开着,他那青蛙肚每时每刻总是觉得挺自豪的袒露着,深怕别人认不出他一样。滚溜溜的眼睛总会想出戏弄女同学的鬼点子看,就拿他“扮鬼脸”这一项就不知吓哭了多少个女生,哭声时常惊扰到老师,老师问他的过错时,胡风总是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除了沉默还是沉默,好多老师对他这样的小孩都感到没法,骂他他不觉得痛,打他他不会哭。伤的父亲也一直胡风对没法,直到有一件事的发生,胡风才改变以往的态度。
那是伤在新学校读一年级的秋季学期,开学的第二天,伤的父亲在上课前用眼睛快速的扫了一眼教室,除了胡风,大家都乖乖的坐在教室里,伤的父亲特别的诧异,按理来说胡风的父亲该送胡风来学校的,可是为什么到现在还没见胡风的影子。胡风这孩子虽然喜欢调皮不守规矩,可成绩只是比读两年的一年级的伤差了几分,排在全班第二。伤的父亲想应该是由于经济上的原因,于是放宽了几天,可是几天过后,仍然不见胡风来报到,正巧其它班也有这样的情况,于是学校统一安排,让在校老师抽时间去做家访。伤的父亲是胡风的班主任理所应当的安排去胡风家。那天伤也没事,呆在学校里没玩的,于是跟在父亲后面去了胡风家。伤的父亲到胡家以后,轻轻的敲敲胡风家的门,稍稍等了几秒钟,门才被胡风打开,伤的父亲没和胡风搭上话,最先闻到的是从屋内迎面扑来的浓浓草药味,伤的父亲忍不住往屋内望望,虽然是大白天,但屋内仍是模模糊糊的一片黑,伤的父亲稍稍眯了一下眼睛,不清不楚的看到里屋的角落里躺着一位二三十岁的妇女,伤的父亲急忙三步当两步向前走进打了招呼。
“大姐,你还好吗?”伤的父亲急切的问候道。
那妇女一点回应也没有,伤的父亲又喊了几声,那妇女只是呻吟了一声又回到了平静,于是伤的父亲只好回过头问胡风。
“乖孩子,你爸爸去哪儿啦?”
“爹爹去找草药去了。”
“什么时候才赶得回来啊。”
“天没亮,就走啦,现在该回来了吧!”
伤的父亲觉得继续问下去,也得不出一个自己满意的答案,于是随意抽出一个像样的木板凳坐在火炉旁,紧接着取出一支自己随身携带的金沙江牌香烟搁在自己的嘴上,从内衣里轻轻的拿出一盒火柴,并仔细的在火柴盒里精心的挑选一支称意的火柴,用比平时更认真十倍的划开火,随着“嚓”的一声,里屋黑暗被一阵光亮笼罩着,那位妇女胡风的母亲此时苍白的面容清晰的显露在伤的父亲的眼里,伤的父亲顿了顿,当火柴要烧完的那刻把伤的父亲从沉思中拉了回来,急忙把要熄灭的火点好了香烟,火熄了,整个屋内又陷入黑暗与寂静中。虽仍有那么一点烟火闪着,可伤的父亲还是打了个哆嗦,于是叫伤和胡风抱来柴火把火炉里的火生了起来。少年不知烦心事,伤和胡风抱来柴火后就乐呵呵的跑来跑去在外面玩起游戏。
伤的父亲在屋里大约呆上十多分钟以后,门外传来一声比一声粗重的脚步声,伤的父亲什么都不用猜就敢肯定胡风的父亲真的采药回来,因为对庄稼汉的职业特征的了解,注定不用去多想。伤的父亲急忙起身往门外走。胡风的父亲第一眼看伤的父亲,脸上显出一些诧异,当把背上满是药材的背篓和搁在背篓上的锄头放到屋檐下破砖垒成的破砖堆上以后,转回身面对着伤的父亲说话时,脸上又变成往常的悲苦不堪。
“慕容老师,你来啦!”
“嗯,家里发生什么事?胡风怎么不去上课?老胡啊!无论有多困难,都不应该不让孩子去读书啊!”
“慕容老师,你也看到了,孩子他娘病得很重,几个月来我一直在为她东奔西走、求医问药。家里的钱都用在她身上,胡风的学费也都先挪用完了,可孩子他娘却不见起色。幸好最近我往城里赶,多方打听到一位参加过中越自卫还击战时的一个医术高明的老中医,并多加恳求,才寻得医治孩子他娘这怪病的药方。这几天我正忙着找药材,我想孩子他娘很快就应该好的,只是要委屈胡风这孩子了。”胡风的的父亲猛吸了一下伤的父亲为他点燃的香烟,脸色极其沉重的说。这汉子过去不是这样的,脸上少了过去的红润,眼里添多了迷茫。伤的父亲明白胡风的父亲讲的每一句话,看着伤和胡风在玩着“兵捉匪”的游戏,还不时听见模拟枪声的“砰砰”声,伤的父亲微微的点了点头。
“老胡,明天你就送胡风去学校读书吧!”
“可是……”胡风的父亲有些难为情的说,
“别再说了,我知道你的困境,但可不能苦了孩子啊!胡风这孩子是块读书的料,我舍不得这孩子,你担忧的学费我先垫着,等你有了你再给我。”伤的父亲干脆挑明的说。
“这怎么行呢,慕容老师。”
“老哥,别说了,就这么定了哈!”伤的父亲很坚决的说道,
“慕容老师……”胡风的父亲叫了声“慕容老师”之后,觉得自己实在没有什么理由拒绝伤的父亲的好意,于是叫胡风过来拜谢伤的父亲,
“风儿,你以后在学校要听慕容老师的话,别再胡乱捣蛋,否则你就书都没得读,回家给我乖乖的给我放牛。”胡风的父亲带着些威胁的口吻对胡风说,
“嗯!”胡风轻声的回答道,说实在的,胡风怎么回舍得在学校和小伙伴玩的日子呢,特别是在和伤玩的时候,他就更想念学校的生活。
“嗯嗯嗯,见你就知道‘嗯’,小兔崽子,吃饱饭你又忘记了,还不快过来给慕容老师磕头。”胡风的父亲嚷道,
“老哥啊,别让孩子这样,这会毁了他的,叫他说声‘谢谢’就可以了。”伤的父亲善解的说,
“快,听老师的话,说‘谢谢慕容老师’。”胡风的父亲觉得有理也就迎和道,
“谢谢慕容老师!”胡风走到伤的父亲跟前轻声的说,
“好孩子,明天早一点去上课啊!”伤的父亲抚着胡风的头说,同时补上一句,
“去找伤玩去吧!”
那天胡风的父亲特意留慕容父子在一起吃饭。那顿饭没有什么特别的,可吃了之后却十分的特别,一小锅白米饭,一大锅白菜清汤,一碗既香又辣的蘸水,一小碟花生米,一半瓶农家自酿的米酒,简简单单。伤那天玩得开心吃的也开心,那天是伤的童年里美好一笔。第二天胡风的父亲真的把胡风按时送到了学校,在和伤的父亲寒暄几句就急忙跑回家照顾妻子去了。说也奇怪,胡风到学校完全变成另一个人,按时上下课,不挑逗女生,规规矩矩的认真听课。伤的父亲猜想胡风的父亲肯定是对胡风说了一些对胡风这个年龄段的孩子不该讲的话,像胡风这样的孩子,领悟性比同龄段的孩子高,如果认真听讲必定比同龄人老练成熟。
进入大学以后,伤和胡风经常在网上聊天,哥俩个是无话不谈。胡风有一个挺逗的故事,伤总是拿着这个故事和我讲,每一次讲伤和我都会展颜一笑。
那是一个晴朗的星期天,胡风和父亲去赶集,胡风是个好动的孩子,不喜欢和大人走在一块,自己凭自己的性子跑来走去,那天他一到集市就和父亲分开,自己便独自闲逛了起来,不是这边摸摸,就是那边蹭蹭。摊位上的玩具、碟片、菜刀、鞋子等等都被他摸了个遍,可就是不买。那些买东西的老板刚开始并不在意胡风的随便摸摸,可是看着这孩子越摸越起劲,感觉很不对劲,有点想占为己有的样子,于是赶紧从胡风的手里把东西夺了过来,胡风也只好乖乖的把东西递了过去,穷人家的孩子看到什么东西都很好奇,何况是胡风呢。那天胡风把整个小集市扎扎实实得逛了一两圈,可就要回家的时候,胡风无意间看到一位卖鱼的老大妈在哪里揽生意,这大妈赶到小集市还不久,她肯定是邻近的村子的,掐好时间在散市的时候赶来,放在水桶里的鱼还在欢快的游来游去,这鱼在任何人看来都是绝对的新鲜。可这位老大妈有了过去没有的担忧,小集市上的人越来越少,心慌了起来。胡风因为好奇也走过去看看,在胡风离水桶大概一米左右的时候,急忙叫住了胡风。
“孩子,卖鱼吗?”
“能不能让我看看!”
“看吧!我这鱼啊新鲜得很,刚从塘子里捞出来,肉多骨少,回家好好煮煮,肉甜汤香,要不要买一条啊?”老大妈笑眯眯的说道,
“要不要买一条啊?”声音比上次还要大的重复道。胡风看到这鱼游来游去实在是漂亮,并有点入了迷,于是不假思索的回答:“要!”。
“好,我把它捞出来给你装好啊!”
“啊!”胡风好像有些后悔了,可转念一想,慕容老师对我这么好,我要弄一条鱼给他熬汤,可是要瞒着老爹,可没老爹我怎么买啊,和老爹说了还没说完可能马上就会被打得半死。这个时候,鬼点子特别多发挥了作用。
“这鱼好大啊!让我提提有多重?”胡风故作惊讶的说,
“试试就试试,我老太婆会骗你不成,提了看看之后,快叫你爸来付钱啊。”老大妈把这话说完,在心里笑了一笑,喜上眉头,为骗取一个小孩子买她的鱼而感到十足的高兴。
“嗯!”胡风接过老大妈递过来的鱼,左看看右看看,故意提了提。恰好有个人正来买鱼,此不走何时走,在卖鱼的老大妈不注意的情况下,胡风转身撒腿就跑,跑了大约十多米左右,那位只顾做生意的老大妈才注意到胡风这孩子提着鱼跑了。老大妈本想拔腿就追,可转念一想,我五六十岁的骨架子怎能追得上八九岁的小兔崽子呢,于是扯开嗓子大声的喊道:“抓偷鱼的贼啊!”。老大妈的“狮吼功”练得可真不错,一下子周围就立刻挤满了十几个大汉,问老大妈怎么一回事,问了半天,解释了半天,胡风已经不见踪影了。胡风在跑的同时,转过头望望了望那个阵势,慌不择路,跑到公用厕所去。喘了喘气,回过了神,真不知道这鱼怎么处理才好。把鱼夹在隔夹窝,可与那么大,可真的藏不住;把衣服脱了用来包住鱼,可只穿一件衣服,光着膀子肯定会被人怀疑;光明正大的出去,又怕被别人逮到,被打了个半死,实在划不来。胡风想了好几分钟,权衡一番,索性就把鱼丢到粪坑里去了。最后蹑手蹑脚的从厕所里出来,左瞄瞄右瞄瞄,看到那老大妈在的地方没人后,才大胆的去找他老爹去。胡风特后悔,因为骗的鱼真的又大又嫩,那天老大妈的一声叫喊,引来了很多人围观,那些人看着那些鱼也都不错,你一条我两条,几分钟鱼就被买得精光,那位老大妈应该感谢胡风才对。可胡风可亏大了,担惊受怕半天,最后却一无所得,这件可真够他想一辈子的。
现在胡风在中国东部的一所知名大学读书,每当与伤通电话的时候,总是“呵呵”的傻笑,谁知道他在傻笑什么呢,最大的可能是他比别人更加成熟吧!
在和爸爸生活的两年里,月亮总是悬挂在每晚的天际中,从来都没有缺过,爸爸讲课是那么的清楚,伤更爱爸爸了。如果走神也没有关系,在只有父子两的三餐中,疑问会一一被解开,当然在吃饭之余,爸爸还会讲一些故事给伤听,无论讲什么故事,伤总能听进去,有时还会入神。可听是听,胡风叫伤重复这些故事的时候,却难以清清楚楚的表达,在这一点上,伤是有些自私的,明摆着这是他自己劳动所得,怎么随便讲给别人听呢。当然也有列外,胡风帮他洗碗扫地以后,他给胡风讲故事,他讲的就很流畅。否则怎么引诱他讲,他死也不讲,一般都是转移话题转到玩的话题上来。伤只是对熟悉的人能够真实的把自己的想法说出来,如果他不想说只是源于他想保留一点点特别,保留一点点虚荣心。 对于玩的东西,他并没有什么可以保留的,有说有笑,有答有问。伤独处的时候是非常安静的,这与玩的时候形成极大的反差。伤的爸爸常开玩笑的对伤说:你啊,小小年纪装什么深沉啊,小心未老先衰,变成个小老头,和你爸一样,把你爸看成是你儿子,那可真是天大的笑话!除了胡风之外,恐怕谁也不清楚伤平时想的是什么。两个少年的玩伴在一起时间久了,便会变成一个鬼样,脾气古怪,自视清高,自视自己比别人更厉害更聪明,明里不说别人有多么的蠢,有多么的傻,可暗地里觉得除他两以外,其他同学都是傻逼。
有一种自信叫自恋,伤和胡风就有这么一种自以为是而别人却不放在眼里的乐观。长大以后,有人路口见到他们,问起他们童年的故事,他们都会说:那个时候我们懂个屁啊,只是觉得好玩而已。他两在读小学都有一种优越感,两人的成绩一前一后,让其他的同学可望而不可即,这也成了他们傲慢的资本,班上几个小女生总是屡屡惨遭到他们的“毒手”。两人有时候偷偷摸摸的到小女孩的身后,用脏兮兮的两只手,以最快的速度,从后面拦腰把女孩子抱住,学着电视里的男女,真真实实的罗曼蒂克了一把,而往往每次的浪漫总会引起一次风波,搞得小小的校园满是哭声,更惨的是女孩子的家长找到学校噼里啪啦的责骂和老师们一系列的体罚,抱头下蹲是最管用的,伤和胡风在事发之前不是逃跑就是提前乖乖的抱着头下蹲,他两确实真够极端的,伤的爸爸很多时候都拿他两说事,可他两阳奉阴违的气焰一天也没降下来过,惹的事不大不小,还真让老师们头疼,久而久之,小女孩们也懂得堤防他两个“天杀”的煞星,可两个怪胎也很来劲,瞟也不瞟那些女孩子一眼,看着那些女生一看见他们,就像碰见大灰狼一样,他们很是开心,就自个儿找玩的去了。
伤是跟着父亲到外地读书的,家那边都是高山,没有一块比较平坦的地方来玩,胡风家就不同,出家门不远就有一个宽阔而又肥沃的田坝,整个村子的田地都在这么一大块田坝上,胡风家的也不列外,可是他家的很少,糊口还可以,就靠那一亩三分地赚钱,那还真是个笑话。胡风是个穷人家的小孩,年龄虽小,但机灵得很,每年秋后,恰是黄鳝、泥鳅、螺丝等田里野味多的时候,胡风这家伙总知道那一块田的那一个角落的那一个小洞有泥鳅或是黄鳝,他真的很神,他那双干瘦而又滑亮的一倒腾,总会有惊人的收获,每次伤这一伴客总能够分得一大部分,并且把它带回校和爸爸享用,黄鳝和泥鳅理干净以后,用香油炸,特别的香,让人特别的有胃口。伤这一外地来的小孩在和胡风东跑西跑的日子里,伤学得好多的东西,捕鸟、捞鱼、掏泥鳅都学到了一些,可让他讲一下经验之类的,还真为难他,动手做的时候还算有模又有样,可谈到能捞多少,更是难以切齿啦!胡风有时候会骂他笨,伤一不做二不休,干脆闲着,看胡风满头大汗的忙着,还在旁边坏坏的笑笑。有趣的是发生了,有人问过伤,叫他教怎么个捞鱼法,他来一句:等胡风放假回来教你吧!这小子还是那样的淡然。
开心归开心,时间这个杀手往往会在你最开心的时候给你来一刀,他的这一刀很像是谋划好了的,时间、地点、人物都十分的明确,让你逃也逃不了。月亮不会缺是假的,只是人在快乐和幸福的时光里感觉不到它缺的时候,伤和胡风在一起的日子里,每晚的月亮都是八月十五的月亮,在两人分别以后,伤觉得天上的月亮不曾真正的圆过。
伤又回到自己熟悉的那个家乡,到自己曾经最窝囊的时候的学校里继续自己的学业,同村的伙伴成了新伙伴,每逢上下学都会邀约着走到一起,可伤却一直也找不到称心如意的伙伴,渐渐的开始自己一个人的旅程,独来独往,自己学自己的,成绩落后的时候,会很勤奋很安静的看自己的书,无论回家还是在学校,都会按时按点的学习。伤觉得自己真的输不起,他不希望自己的脚步慢别人半拍,论脑力,他拼不了那些伙伴,他们都特别的机灵,而伤则绝对的笨,所以他只好用自己的一点勤奋挽回劣势。他成功了,每次期末考,如果不是第一就是第二,他的童年里多了一份自信,多了一份执着。每次有人来他家玩的时候,总是夸几句,伤总是微微的笑了笑,他知道自己做的还不够足以炫耀,内心高兴是一定的。他始终忘不了,那个阳光明媚的早晨,一张鲜红的奖状和一支亮闪闪的钢笔是他的第一次收到的奖励,他第一次拿到奖励时,心狂跳的不停,可脸上却不敢露出半点傲气,直到放学铃响时,他悄悄的溜出教室,骄傲的迈开脚步,安安静静的走过操场,走进回家的小路,看着身边没人,一步当两步,走着走着,不知什么时候开始小跑了起来,接着小跑变成了狂奔,几分钟就跑离学校几里,兴奋中不小心摔倒在地上,举在头上当着翅膀的奖状和手一块儿摔到地上,手也破了,奖状也有了好几个洞,这次伤真的哭了。他再也不敢跑,很小心的走回了家,他晓得妈妈在等他吃饭呢,不敢有太多的耽搁。回家后,伤小心翼翼的把奖状用透明胶补好,悄悄的把它放在只有自己的地方,它不像其他伙伴一样把自己的奖状贴在客厅显眼的地方,一切结束才松一口气。
伤很怀念和胡风在一起的日子,他是一个特别专一的孩子,他在一群群同伴中寻觅和胡风一样的影子,可事实是残酷的,什么都找不到。所以他索性独来独往、过自己的生活。他从不轻易接纳一位陌生的伙伴,纵然那些人有多么的完美,他还是不想进入他们的世界。这样一段时间后,别人就觉得伤的周围总有一股冷气缠绕着,毫不夸张的说,想接近他的人都失败啦!有的人直接冠以伤“苦瓜脸”的绰号。
每个男孩子都有自己暗恋的对象,可是却没有勇气去表达,一幅缀满腊月青霜的面孔总能吓倒好多人,可心里真的像这样吗?伤不想,他一万个不想,心脆得快碎一样,他不想改变,也不寻求改变,他要做自己,完整的自己!他喜欢在别人不注意的时候瞟自己喜欢的女生,借这上课能够假装听得入神之时,呆呆的、傻傻的盯着自己喜欢的女生后脑勺看,也喜欢数着自己喜欢的女生眨眼的次数,喜欢有风的夏天,看着自己喜欢的女生被风撩起的飘发。伤不喜欢同龄的男生在他面前谈论有颜色的话题,女生的形象在伤的脑海里是天使般的白色,而不是刺鼻的黄色。
被微风吹散的蒲公英会找到安家的地方,伤的感情也被青春之风吹得到处都是,怎么也停不下来。每一朵花都有最漂亮的瞬间,拿什么样的标准来比较那一朵花最美呢?标准应该是存在的,但这一类型的标准应该很多,并且有些泛滥!喜欢摘花的人总是贪得无厌,摘了第一朵,看着另一朵花好看,又摘第二朵。。。。。。直到怀里抱满了一朵朵开得正艳的花。可第二天再到花园看看,花园里的花比昨天的好看,又摘了又摘,回到家把昨天摘的花都抛到垃圾桶里了。伤也是个喜欢看花的男孩子,他很懂得欣赏,他不喜欢摘花,除非迫不得已。他喜欢拿起相机,按下快门,闪光灯一闪,留下鲜花最美的时刻。他特懒,看着一朵朵鲜美的花被摘,他也无动于衷 ,别人摘走自己喜欢的花,他也是笑了笑,任凭风吹啊吹自己凌乱的刘海,而心却是如浪花撞到巨石时那样的猛烈。他特怕累,怕鲜花会受因为魔力而变成美人,这样他就会痴迷于美人,什么事都会随美人的意,他怕和美人吵,他也不想吵,更不愿意让美人把他从被子里拖出来,狠狠的把他揍一顿,他宁愿自己到处流浪,看花赏花,学一点魔法,把自己幻化成一颗颗露珠,攀附在鲜花的耳旁,听鲜花的点滴私语,哪怕鲜花讲一点关于他的故事,他也特别的开心。
伤的生活是在和自己的影子游戏中慢慢的步入高中的,伤到了高中,和五十多位同学是那一届的精英,其特别之处在于每个人都可以是重点大学的热门人选。精英之间的竞争是惨烈的,伤成绩波动并不大,一直在那么一个可以接受的位置,自然情绪也能保持在能够控制的范围之内,不热衷于去和别人计较点点滴滴,始终恪守自己的原则,顺乎自然,自己努力多少就收获多少,从不计较那一个结果。直到遇到嫣雨的哪一个秋天,紧闭的心门才裂开一道别人要用放大镜才能看见的缝隙,伤不懂得怎样处理这么一个缝隙,他想到了用透明胶封住那道裂缝,可每当看到嫣雨的背影,总有一阵不知名的风把透明的胶布吹散,那一道缝又被撕裂得更大,明眼人也能看出伤的变化,曾经的伤变成了新的怪人。
嫣雨一直坐在伤的后面,每天上课,一抬头便是伤的背影,她喜欢上了这样的,神秘得让她特别的好奇,久而久之,这位男生的背影已经成了她生活的一部分。有一段时间,伤因为父亲生病缺席了几天的课,嫣雨总是时不时问起伤的去处。其他的同学也不知道伤的去向,只告诉她,伤向班主任请假,就这样谁也不知道伤的行踪。嫣雨在那几天的上课时间里总觉得空荡荡的,上课也来不了劲。死党雅兰发觉嫣雨的不正常,
“你是不是看上慕容伤啦,看你魂不守舍的样子。” 半开玩笑的对嫣雨说,
“你胡乱猜些什么?同班同学,关心一下不可以啊!”
“是啊!别的男生缺,你看都不看一眼,单独慕容伤就有这个福分哈”
“死丫头,你欠揍是吧!那里凉快到哪儿去!”
雅兰这丫头咯咯的笑了起来,嫣雨翻开英语课本装模作样的看起来,可心却跳得很厉害,嫣雨和伤一样是死要面子的女孩,也怕别人知道她心里想的是什么,平时故作潇洒,可心里却是另一回事,独处和在众人面前也有天壤之别,脆弱的心和坚强的外表总是是不是在闹矛盾,心里面总是哭着,可表面还是在说说笑笑,心里喜欢得不得了,可嘴上却是“谁稀罕啊”。美丽善良的她总有许多男孩子追求,可好多男孩子都是被一一回绝了。在她的观念上,学习第一,恋爱在她嘴里是浪费时间、折寿。
可不知道什么原因,他突然和一个叫颜歌的男孩子交往啦,据说颜歌追了她三年,她不知道回绝了多少次,可颜歌却一直坚持着,这样的结果让好多男生羡慕起了颜歌。但大家都很难以理解嫣雨的选择,据雅兰讲,嫣雨对颜歌一点感觉也没有,这真是是个迷题,直到大家升入大学,事情才渐渐浮出水面的。
好强的人有一点好处就是认死理,固执而又天真的坚持自己那套不成文的做人规则。除了自己的话是真理之外,别人的话符合自己的意思就觉得某人是哥们姐妹,别人的话违背自己的真实想法,那么就认为别人的意见就是在放屁。嫣雨是个好强的人,性格上无论何时都会流露出这样 的怪味,可嫣雨这一怪味背后却有它独特的特点,嫣雨一直都不想输,所以她在别人面前总是一副舍我其谁的样子。人人都有缺点,有的人喜欢把自己的缺点放在别人的面前来获得别人的同情,从而融入别人的群体中,在不知不觉中,他成了一个群体的成员,被群体洗脑了,忘记自己曾有的缺点,把缺点看成了优点,因为本身的优点已经被群体看成是他的优点,他的缺点也变成了群体的财产,而他自己则接受群体的价值观,群体也愿意把这类的价值观分给他,他就像在领救济粮一样,过着和其他群体成员一个样的生活。忘记自己的缺点,从而不知道怎样改变自己。而有的人把自己的缺点隐藏在心底,用各种手段来掩饰它,用个人的力量去改造这一弱势,嫣雨属于后者,相信个人的意志,用个人意志征服缺点,其结果无论如何,从始至终都会很乐观,喜欢超越自己的过程中的酸甜苦辣的享受。嫣雨升入高三,数学成绩相对的差,数学对于女生来说是有一定的难度的,在高考临近的日子里,说实在的,嫣雨特别的害怕自己落下取,怕自己的成绩下降被家人知道。嫣雨承认这一危机,每天起床照镜子的时候,她都会对着镜子里的自己打气,可女生毕竟是女生,除非是特别外星的女生才对理科在行,嫣雨并不是什么外星式的女生,说到底,她和其他人一样平凡,要说特殊就特殊在特别的倔强。
嫣雨的爸爸是外面有头有面的人物,朋友遍布好多的行业 ,家里的乖女儿的成绩一直是他在外面常讲的一个话题,他因为有这么一个女儿而感到自豪。中国的家长很乐意把自己的儿女推销出去,不管成不成气候,自己的儿女有一点成绩,总喜欢去夸大,其实这是他们的虚荣心在扩散,嫣雨的爸爸也会把嫣雨吹上天的时候,这让嫣雨有很大的压力,成绩下降对她的打击在这么一个非常时期,其痛苦是最猛烈的。
高考结束后,大家各奔东西。慕容伤、嫣雨、颜歌都考上了大学,慕容伤在西南、嫣雨在汉中、颜歌在东北。大家都隔得比较远,而故事的结局也是惨烈的。嫣雨和颜歌分手了,慕容伤则一直思念着嫣雨,而嫣雨呢则成了很大的一个谜。
每一个故事都有开始和结局,故事开始的时候,谁也无法预料一个故事能够被讲多久,谁也无法左右,有的故事刚开始本身就是一个错误。自从有天和地的时候,并没有预料到会有青青的山、秀美的的水的存在,并没有预料到会有灾祸与死亡。青年间的的爱情如果能经得住考验,就不会因为距离而变淡变酸,可当支撑爱情的某一因素迅速瓦解时,那就什么都没有了,无论什么东西都不是永远的,只能在开始时就决定为永远而珍惜没分每秒,活着就要起得早,争取让更多的阳光照在自己身上。过多的悲痛,过多的伤感只会浪费比黄金还要贵重千万倍的时间。爱情也一样,谈得痛苦,那就早一点结束,这将都会有益于双方。
嫣雨和颜歌的故事本身是不可能发生,发生了注定是一个错误,慕容伤无法理解嫣雨的决定,也没有责怪嫣雨的意思,当然更不会是拆散嫣雨和颜歌的阻碍。嫣雨曾对伤说,错误的东西如果保留下去将会是一个毒瘤,它会一辈子伴着你。
嫣雨是第一个让伤心动的女生,颜歌也知道伤也喜欢 嫣雨。再一次闲聊中,他们两就公开讨论这一个话题,两人都约好要公平竞争,可最后伤退出了,伤也许不是因为没有勇气去追求嫣雨,而是不喜欢去抢购,去争去抢的会把嫣雨看低的,所以那时的他就在心底默默的祝福着他们两,伤也没预料到他们会有这样的结局,嫣雨伤得体无完肤,伤在想当初自己为什么不去争取呢?为什么当初自己不努力一点把数学学好呢?往往人生的悲剧就是因为胆怯而不敢往前走一步。也许会有人劝伤重新追求嫣雨,可什么事总不会都有重来的机会,特别是感情方面的东西,伤是这样想的,错过就错过吧!
每一个人在一生当中都有许许多多的过客,活着的时候是鬼,死了以后还是鬼,区别在于前者有气息,而后者没有气息,当然前者有影子,而后者没有影子。看人的时候可以看站立的实体也可以看他或是她的影子,看一个人,如果有必要才去看他站着的实体,为什么这么说呢?如果完完整整的细心观察每一个部位,实实在在的研究心里的每一次波动,情感的每一次起伏,那将是一个特别累的苦差事。伤很后悔那么清楚的去观察嫣雨,去懂嫣雨。
当初如果只是安安稳稳的呆在远处偷偷的看嫣雨该多好啊!一个男生真动了那份真情,谁也阻挡不了,伤是懂了情,一种朦朦胧胧的感觉,而嫣雨也感受到伤的那一份痴情。可悲的是再也没有相聚在一起,只是在网上聊聊,开那种面对面却无法说出口的玩笑,每一次有心情回复的时候,第一次想到的是对方,无论是恶意还是好意,心底会觉得很快乐,每一次耍贫嘴吃亏的总是伤。无法否认谁都有自恋的元素存在,双方嘴上都不服输,两个都是聪明人,谁也瞒不了谁,每一句话每一个眼神都能明白所说的是什么。
嫣雨和颜歌分手以后,最常和伤聊天,天南地北,侃侃而谈,谈起对方的那一些事情,两人都会会心的笑了笑,每一个人都会成长,该懂的迟早会懂,嫣雨和伤的感情总是淡淡的,谁都不想跨过那一边界,伤和嫣雨做了一个约定:今生做永远的知己。在爱的路上,有好多人会痴迷拥有彼此,每一分钟都想拥有,直到最后以悲剧而告终,为什么会这样呢,每一个人都需要空间,每一个人都需要保有自己的一些秘密,如果相爱就该给对方一点空间,那样才能感觉到真爱。爱我,你就给我自由。伤是这样想的,他不喜欢给别人感情的牢笼,保有距离才是他想的。他给嫣雨自己感情的自由,他不喜欢用心锁住某一个人,特别是嫣雨。
那天伤发短信给嫣雨,嫣雨回的短信也很简单,手机上显示着“谢谢,你也一样”。这就是我讲的故事,伤和嫣雨的故事,有一种感情叫颜狱,遇到漂亮的东西要会保持距离,伤很自由,也很开心。
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则属偶然,所有观点归BOBO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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