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篇所谓“儿女”,并非“英雄儿女”中的“儿女”。
儿者,儿童;女者,妇女。我们常说儿童问题、妇女问题,但前者的解决是后者解决的关键。
清末民初时期,有一位姑娘,在学校当女学生。
因为思想新潮,她很热衷于女权运动,也就是妇女解放运动,经常去外面参加各种集会。
她的父亲却是一位老顽固,对她这种抛头露面的行为相当不满,可因为打小宠爱,却也舍不得强迫并把她关在家里。
后来这位姑娘结了婚,当了太太,生了自己的孩子,但仍然继续去外面活动。孩子则交给保姆来照看。
有一次她出去的时候,保姆不小心让孩子的头磕破了。她回家知道后大为伤心,发誓以后专心在家带孩子。
果然此后她再也不去参加任何活动。
她的父亲得知此事后,大为痛快,说,原来小孩子管母亲比父亲管女儿要更有效。
以上内容节选自冯友兰先生《新事论(中国到自由之路)》
2
人生在世,难免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对这些问题的处理主要有三大类思路:
1 消极逃避,逃避虽可耻但有用;
2 积极行动,本文主要细化讨论这一类;
3 化解,不以问题为问题,这个需要更高层次的觉悟才可以。
针对上面所说的儿童问题,如果采取积极行动的话,又可以细化为两类:
1 自己做;
2 交给别人做。
显然,上面故事中的姑娘选择的是自己做。
不过,自己做的苦恼就在于要牺牲自己的“自由”;而交给别人做又不放心,害怕孩子受到伤害。
先说结论:
我的观点,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社会分工的不断细化,儿童的抚养、老人的赡养,肯定是会由相关的专业机构来完成的。
这种趋势可以称为育儿养老的“社会化”。
3
在聊“社会化”之前,先聊一聊“家庭化”、“私有化”。
恩格斯著有《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大意是说,家庭、国家都是私有制的衍生品,而私有制则是社会生产力有所发展,但又发展不足的产物。
只有两种社会形态没有私有制:
1 原始社会,那时生产力水平特别低下,没有剩余产品,也就没有人有占有剩余产品的念头,也就不会产生私有制;
2 共产主义社会,此时生产力水平高度发达,人们生产、生活所需的各种资源、产品,就像空气一样虽然有限但并不稀缺,私有制也就失去了“私人占有”这一生存的土壤。
生产家庭化,最典型的社会形态便是封建社会。
结束了流浪采集、游牧狩猎的漂泊生活,人类进入农耕文明,进入【自然经济】时代。
此时,衣食住行用基本都可以自给自足,并不需要与别人交换。
在这种“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的大环境下,育儿养老自然也就 应该 如此了。
自己的孩子当然要自己养育,自己的老人当然也要自己送终了,
毕竟,自己当年也是被上一辈养育,而且在这巨大的思维惯性下,自己也希望由下一代送终。
至于国家,无非是一个更大版本的“家庭”。
“应该”怎么怎么样,这便是一个规范性问题,也即伦理道德规则,生产家庭化的社会,产生以“忠孝”为核心的伦理道德,是完全合情合理合法的。
这一代又一代的劳作,积累了丰富的社会财富,量变便产生了质变。
因为地球太大了,不同地域资源分布不同,所以不同地域的人所积累的社会财富的具体形式便会不同。
黔无驴,有好事者船载以入。
好事者搭上时间、精力、金钱,不可能只是单纯地满足一下目的地人民的新鲜感,必然也要追求自己的利益。
有两种卖鞋子的方法:
1 让需要鞋子的人买;
2 让本来不穿鞋子的人需要鞋子。
自此,人类文明进入【商品经济】时代。
商品的特性便是交换,在交换过程中,好事者的利益便得到了满足。
在广袤的宇宙中,人,单打独斗,是不可能活下去的,所以就要形成组织,进行合作,而人类社会,便是这样一种组织形式。
既然合作,便不能为所欲为,必然要制定一套规则,而伦理道德,但是这样一种规则形式。
只是不同的社会,有不同的伦理道德,正如象棋有自己的规则,围棋也有自己的规则。
如果只是因为自己喜欢象棋,便指责围棋的规则,这是有失公允的,毕竟不是所有人都喜欢象棋。
同自然经济需要“忠孝”一样,商品经济也需要适应自己的一套伦理道德,“自由、平等、博爱”便应运而生。
因为商品的交换需要商人可以在世界各地自由流动,自由贸易的过程中涉及的利益也应该等价交换,如果我不宣称“让你穿鞋子是对你好,对你好就是爱你”,又如何能让本来不穿鞋子的人来买我的鞋子呢?
4
只要大家都想过好日子,生产力不断发展,就是一个必然趋势。
伴随生产力发展和实际世界资源的差异分布,自然经济、商品经济就会像上面所说那样自然而然,相应的伦理道德也就会应运而生。
虽然不同时代的伦理道德内容可以有差异,但是育儿养老这个事,无论在哪个时代,都是伦理道德所规定必须做的事。
区别只在于是自己做,还是可以交给别人做。
很多时候,让人两难的并非是在对和错之间做选择,而是在两件对的事之间做选择。
对自己的事情尽心尽力,这同样是一个无关时代的伦理道德规则。
而在商品经济时代,工作、家庭都是自己的事,可是个人的精力又是有限的,抱砖的时候就没法抱你,抱你的时候就没法抱砖。
正如自然经济时代的“忠孝”两难全。
我们不能否认有这种人存在:他能力超强,在自然经济时代,可以做到忠孝两全;在商品经济时代,也可以做到家庭事业兼顾。
但更多的人能力并没有这么强,他们或者以家庭为重,或者以事业为重,只要对自己的事情尽心尽力,就是不受道德谴责的。
该受谴责的反而是那些对自己事情不尽心尽力却天天盯着别人功过的人。
由于巨大的思维惯性,虽然我们在很多方面已经追上商品经济时代的潮流,但显然在育儿养老这方面,我们还活在自然经济时代。
如果你不想做,就得交给别人做,而绝大多数人都是功利主义者,优先追求自己的利益,别人得能从做这件事中获得利益。
所以,若要摆脱育儿养老的“家庭化”,实现“社会化”,有一个必经阶段便是“商业化”。
商业化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遇到市场失灵、政府失策,这就需要我们要能充分利用各种手段(比如网络媒体等)、聚集志同道合的人一起去维护自己的权益。
权益还是要靠自己主动去争取的,求神拜佛、坐等天上掉馅饼、或者政府施舍是不现实的。
交给别人做,肯定会涉及到一个问题:别人会不会“损人利己”?如果担心吸入有毒空气就停止呼吸,这就太极端了。
就餐饮行业来说,损人利己的人是做不久的也做不大的,毕竟大家都不是傻子,会用脚投票;育儿养老行业亦然。
生产“家庭化”社会的特点,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如此积累下的社会财富便为后来的商业化打下了基础);
生产“商业化”社会的特点,在交换过程中,以营利为唯一目的,虽然自私自利,但并不抵触追求双赢(这便为后来的社会化打下了基础);
生产“社会化”社会的特点,谋社会公利,而非只顾及一己私利。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之所欲,可施于人;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天下可运于掌。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