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语文课程围绕核心素养体现课程性质,反映课程理念,确立课程目标。
2.核心素养是学生通过课程学习逐步形成的正确价值观,必备的品格和关键能力,是课程育人价值的集中体现。
3.语文课程的核心素养包括文化自信,语言运用,思维能力和审美创造。
4.文化自信是学生认同中华文化对中华文化的生命力有坚定的信心。通过语文学习,热爱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热爱中华文化,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关注和参与当代的文化生活。
5.语言运用是指学生在丰富的语言实践中,通过主动的积累,梳理和整合,初步具有良好的语感,能在具体语言情境中有效交流沟通,感受语言文字的丰富内涵,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具有深厚的感情。
6.思维能力是指学生在语文学习过程中的联想想象分析,比较归纳,判断等认知表现,主要包括直觉思维,形象思维,逻辑思维,辩证思维和创造思维。
7.审美创造是指学生通过感受,理解,欣赏,评价语言文字及作品,获得较为丰富的审美经验,具有初步的感受美发现美运用语言文字表现美创造美的能力。
8.核心素养的四个方面是一个整体,语言是重要的交际工具和思维工具。语言发展的过程也是思维发展的过程。嗯者相互促进,约言文字及作品是重要的审美对象,语言学习与运用也是培养审美能力和提升审美品位的重要途径。语言文字技术文化的载体又是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学习语言文字的过程也是学生文化积淀与发展的过程。在语文课程中,学生的思维能力,审美创造,文化自信都以语言运用为基础,并在学生个体语言精炼发展过程中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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