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浮槎

作者: 云上等风来 | 来源:发表于2021-04-22 09:06 被阅读0次

一、昨夜星辰昨夜风

陆宜在一个电脑公司上班。工作忙碌,待遇一般,她却甘之如饴。忙碌有忙碌的好,越是精神不济,越要打起精神来,显得斗志昂扬,精神紧紧跟上不敢走神。

她的五官不同其他女孩子的精致,浓眉大眼,英气非常。她身材苗条,加上高挺,更显得亭亭玉立。她永远是俏丽干练的短发,不施粉黛,胜在天生丽质。

她上班即来,下班就走,从不参加同事聚会。她一向是惯于独来独往,平时少言寡语,同事知道她的秉性,也不勉强,和她不过是熟悉的陌生人罢了。

她的生活,同事们一无所知。但显而易见的,她大龄独居,一直单身。因为从没见有男子送她上下班,生日也没见人打过电话约她,七夕情人节也没人送玫瑰花来。这是一个枯燥乏味的大龄剩女,他们这么想,当然不会宣之于口。

同事们的想法陆宜也能猜得到,但并不在意。她活着,只是为自己活着,他人的目光如何,就像碎屑沾身,轻轻拂掉就是。大喊大叫,着了痕迹,也招人笑话。不信,别人的猜疑原是三分,一下子得到印证,增长到七分。

下了班,她乘坐地铁回家。地铁没有多少人,每个人都一脸倦容,他们那么相似,又那么不同。她还是习惯性地扫视一圈,当然每一个人都不是他。她习惯闭上眼假寐,也许空气中有他。只要不睁开眼睛,现实就不存在,痛苦就会少一些直接触碰的痛楚。

绕了大半个城市,终于回到自己租住的老式公寓楼。她拿出房卡,刷开公寓楼的大铁门,然后爬了六层楼梯,才回到她自己栖身的两室一厅的公寓。这里距离她上班的地方很远,但是房租便宜,她还是很满意的。再说,这里远离闹市,曲径幽静,适合独居冥想。

她下了一份泡面,这就是独居的好处,自给自足,自由自在。她打开电脑,电脑界面还是梵高的星空。那一片密集又旋转得漩涡般的蓝色星空,她看了好一会儿,又发了一会儿呆,那一片令人目眩神迷的幽蓝,她却觉得特别宁静。然后打开邮箱,她的邮箱设置成天蓝色的星空背景,像古典的信纸一样的设置。一切都令人追忆往昔:昨夜星辰,昨夜风。

这是她保留多年的习惯,当夜阑人静,全世界连虫子都睡熟的时候,她悄悄起身。她穿起她那件星空一样的天蓝色长裙,戴上天蓝色袖套,对着窗外和电脑前那一片幽蓝色的星空,开始写信。她平静地完成这一切动作,习以为常的,像完成一个惯例仪式。

然后她开始敲打键盘,她打字的声音不疾不徐,清脆悦耳,在静谧的深夜里分外清晰。她喜欢这样一边打字一边倾听自己打字的声音。像是叩门有声,叩门声像是奇迹发生之前的试探,带着些微期许,些微忐忑,些微恐惧。

你好吗?中信。我很好。真的很好。

这已经是她的第一千封信了。她还是这么开头。就像那个人就坐在她对面,微笑着注视着她,他们之间仅仅相隔触手可及的距离,一台电脑的距离。

梵高星空

二、四月维夏百卉开

陆宜的目光透过眼前的那片星空,投射到一片比远方更邈远的看不见的虚空去。她的脸上浮现出梦幻般的微笑,就像一朵漂浮的云朵,从那片星空上飘来,轻盈地落在她的脸上一样。

今天是我们相识的第一千五百六十七天。你还记得吗,中信?我们初次相识,是在一个美丽的四月。

明诗有云:四月维夏,百卉俱开。四月,正是暮春初夏时节,春季将尽,夏日初来,正是绿肥红瘦的时节。

花儿都如盛装出席的美丽女郎,是,四月的春花都如水蜜桃一样的成熟女人,那种妩媚的韵味,动人的风致!万紫千红,争奇斗艳,此时不美更待何时!她们好像在将所有的美好都毫无保留地,袒露出来,在四月正午耀眼又温柔的阳光下!

和初春的花儿娇滴滴怯生生的情状截然不同,天真无邪,那是少女式的烂漫可爱!好像杜十娘陈列百宝箱,以最浓烈的,甚至带着悲壮的美,在这世界做最后的告别!这样倾尽全力的春光啊,怎么可能不动人呢!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桃花风流妩媚,一如撩人的风情女子。

枝缀霜葩白,无言笑晓风。李花素雅如雪,又像温婉的小家碧玉。

白马西风塞上,杏花烟雨江南。杏花娇俏可人,极似羞涩的初恋少女。

樱花红陌上,杨柳绿池边。樱花烂漫如霞,是正在恋爱中的幸福女人。

欲黄昏。雨打梨花深闭门。梨花忧郁含愁,是我见犹怜的林妹妹了。

四月的花儿成熟了,但四月的树正年轻。那个小城,到处是爬山虎,在风中挥舞着新绿的手掌,真是一个童话世界。梧桐树斑驳的树干很像树荫下斑驳的光影,宽大的叶子像碧玉泛着柔和的光泽。它们的叶子像我眼前的世界一样,充盈,饱满,有无限希望,无限可能。

鸟儿悦耳的鸣叫,好像一群小姑娘八卦着什么新闻,叽叽喳喳的,煞是热闹。它们会讨论什么呢?会不会是说,这片枝叶下的浓阴适合栖息,那朵樱花多么芬芳,阳光多么暖和,真是一个谈恋爱的好时光啊!

我听不懂它们在聊什么,但我听出来它们那么热烈欢快!我也是那么热烈欢快的少女!我记得那天我是天蓝色连衣裙,天蓝色的草帽,天蓝色帆布鞋,从头到脚都是天蓝色。那时候怎么就那么喜欢蓝色,也许是因为天空一样的蔚蓝代表了天空一样的自由和快乐!

我记得自己正一边快乐地在马路牙子上百无聊赖地溜达,一边戴了耳机听歌,感觉自己既是自己,又和世界保持联系,像是站在一个开满了野花的可爱的窗口那儿看外面的美丽世界,一墙之隔,世界是热闹的,我是安静的,但我们相安无事,非常和谐。

那时候,我眼中的世界都是蓝色的,像天空,像大海,虽然我只是一个小姑娘,但是我相信我的眼睛,相信我的直觉,我相信世界是美好的,初恋一样美好的四月的世界和我自己。

中信,就是那样的,你像一阵风一样冲过来,把我给撞倒了。你连声道歉。我本来有点生气,但是抬头一看,眼前一亮。瘦削的高个子,弯弯的月牙眼,一身红色运动装,阳光又腼腆的笑容,那一瞬间,四月的阳光全部跳到你的眼睛里了。

那时候,正是四月,初夏时节,夏天还很年轻,我们的身心都很年轻,世界的一切都很年轻,一如美丽的热烈的四月初夏。

四月维夏

三、心悦君兮君不知

“你叫什么名字?”你的声音很好听,阳光而爽朗。

“陆宜。你呢?”我悄悄看向你的眼睛,那双含笑的月牙眼,然后看向身边的梧桐树林。梧桐树的树干上长满了会笑的眼睛,注视着我。

“方中信。”你落落大方。

“你的名字好像有点熟悉。”我鼓起勇气说。莫名其妙的,你让我感觉亲切可信。这对我来说有点奇怪。

“嗯,也许是因为我的名字和五月天的阿信有点像,同学们都这么说。”你笑了,“你听过五月天的歌吗?”

“星空,你会唱吗?”我惊讶自己的勇气。我努力没有让自己逃走。留在你身边,似乎是有点魔力的。

“唱得不好听,你别笑就行。”你笑着问我。

“嗯。”我欣喜于你并不介意我的唐突。

“摸不到的颜色,是否叫彩虹。

看不到的拥抱,是否叫做微风……”中信,你唱得其实没那么好听,有几次都跑调了。我忍住笑侧耳倾听,觉得你唱得另有一番韵味。

你坚持送我回教室。我推迟了一番,到底没却过你的歉意。那一路我们其实聊得很少,聊的也不过是看过的电影和小说而已。其间有大段的沉默,但沉默里似乎有些甜蜜。我自己给可爱的沉默添了满满的注脚。

中信,你猜猜看,对于一个青春期的少女来说,世界上什么事情最美好?

对,爱情,我就知道你会这么回答。

那么,爱情的形态之繁多,如同天上繁星,究竟哪种最美呢?

错了,不是甜蜜的恋爱,而是两情相悦之前那段懵懂的暗恋。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

暗恋像什么呢?像一颗长在心尖上的朱砂痣,本来就不曾停止暗自生长,还因为主人反复触碰,更加敏感不已,终于刻骨铭心,念念不忘。

暗恋又像一场久远的梦,梦里我们已经度过一生。每个怀春少女的暗恋都像杜丽娘的那场春梦,适合在漫长的夜里,行走在一个漫长的梦境里。故事在没有真正发生之前,在她的梦里,已经发生了很多遍。

暗恋还像一道无解的题目,怎么也解不好,在纸上演算了一遍又一遍。总是解不出答案,勉强写出一个答案,又觉得模棱两可,似是而非,然后推翻预想,再来一遍。

暗恋更像一颗在春天里发芽的星星。对着窗外的星空,许下一个渺茫的心愿。那个名字就像金星,在暗夜里,最为闪亮。少女的心,就像萤火虫的微光,倾尽全力追逐着这星光。

星星一样的名字从天上徐徐落下来,飞到地上。那地也是潮湿的,柔软的,酝酿着热情的,名字落下来,大地战栗了一下。种子就在那儿,等待着召唤似的。

于是,萤火虫映着星光,眼见的立刻开出花来。花儿也闪着光,是虞美人,你见过的,像大盏的夜光杯,盛满了忧郁的泪,这泪也闪着光。

中信,我喜欢你,是从初遇你的微笑开始的。对,你这个冒失鬼,撞了我一下,自己都懵懵懂懂的,却叩开了我的心扉。

喜欢你的理由,其实很简单,因为你像阿飞,那个《小李飞刀》里的阿飞,眉眼弯弯,阳光可爱。你有一双会笑的眼睛,你知道吗?

那是一段很青涩的时光。每天去你可能出现的小径上跑散步,假装不期而遇,交换一个微笑就很满足。躲在人群里,假装路过,趁你不注意偷偷看你打球。听见同学提起你的名字,就不由自主地捕捉关于你的只言片语。

你像是有了光,我知道那是我赋予你的梦幻色彩。我和你的名字有了联系,但这是我一个人独守的秘密。我的目光追着你的身影,耳朵追着你的名字,含羞草一样敏感而羞涩,在人群之中,有了孤独的感觉,而且享受这孤独。

暗恋心事

四、愿我如星君如月

少女的爱情就像酷夏的野火,莫名其妙就燃烧起来,不问来路,不想未来,任性莽撞,不管不顾。心里越是在意,偏偏又假装不在意,自以为不露痕迹,其实早已漏洞百出。其实,只要眼睛明亮,谁还看不出一个怀春少女的心事?

像一株向日葵,陆宜自以为不动声色地追随着方中信的身影。其实,他早已知道她的心事。被爱的人对于陌生或者熟悉的注视都有着天然的敏感,少女心事一览无余,细节一目了然,他又怎会察觉不出?

其实第一眼见到她,他就喜欢上了这个总是带着做梦般迷惘若失的微笑的少女。她的目光亮晶晶的,好像他是日光,他是月亮,她全身心地反射着他的亮光。没有人会对那样炙热的被爱无动于衷。春天已近尾声,他心里落了一场花瓣雨,甜蜜中带了清新的潮湿。

他心里松动了,行动上再继续保持冷漠就很难。但他不属于这里,总是要回去的。没有结果的故事像青桃,开花的时候有多好看,掉落的时候就有多痛,于是他躲着她。

这天,他如常打开书本复习功课。他的抽屉安静地放着一个古色古香的心形木匣。他屏住呼吸,轻轻打开,像揭开一个秘密似的。

里面整整齐齐地栖息着九十九只小小的蓝色信笺折叠而成的千纸鹤,每双翅膀都打开了,在空中伸展出好看的弧度。

这是那个时代心灵手巧的女孩子对喜欢的人的一种小心翼翼又爱意满满的细腻表白。只有满怀爱意的女孩,才能折出最动人的形状。

他的心一下子柔软了,像坚冰融化,一江春水向东流,温柔得不像话,且喜悦地唱起歌来。

他轻轻地拿起一只千纸鹤,翅膀上面是她娟秀的小字:

“摸不到的颜色,是否叫彩虹 ;

看不到的拥抱,是否叫作微风 ;

一个人想着一个人,是否就叫寂寞?”

他再拿起第二只纸鹤,纸鹤的翅膀依旧是用娟秀的笔迹抄录的《星空》里面的歌词。

第三只,第四只,依然如此……

九十九只纸鹤的翅膀上面,她都用娟秀的小字工工整整地抄录了一两句五月天的歌词。

这个女孩,她制作千纸鹤时用心的程度像是在做功课。她一向如此用心,像个孩子还没成熟,仅以一颗赤子之心,挥洒一派天真的热情,做什么都倾尽全力,毫不保留。人世间,再没有比她这傻孩子更动人的女子了。

他不再犹豫不决,抱着木匣,跑着就去找她。

那是一个月亮很好的晚上,她在操场上散步。抬头看,星光满天;倾耳听,虫鸣阵阵。她独自哼着《星空》,心里又是酸涩又是甜蜜。暗自喜欢一个人,其实很好的,像独自守着一朵花,是寂寞,也是喜悦。她只是有些惆怅,将来她也许会遇到别的很好的人,但不会这么发自内心地欢喜了。

他的脚步慢下来,停下来。静静站在暗处,听她唱歌。少年情怀总是诗,她就像唱给自己听似的,含情脉脉,楚楚动人。

他应和着,慢慢走近她。

她没有回头,只是歌声停了。

他说:“你喜欢这首歌,我唱给你听。”

他唱着起来了,她一开始默默听着,后来也跟着唱起来了。

后来,他揽着她的肩膀,说:“今天的星空真美,你也是!”的确,那夜天空高远,天鹅绒一样的幽蓝,温柔圣洁,星光璀璨,如羽毛洒满他们身上,触手可及。他们的手牵在一起。她希望这一刻定格成永远,愿我如星君如月,夜夜流光相皎洁。

他们在一起了四年有余。陆宜一直觉得中信是触手可及的。直到那个夜晚,他说:“宜,我要走了。”

“走?到哪里去?”她的表情很伤心,但并不惊讶,似乎早有预感。

“回到我的家乡。”他很难过。

“我跟你走。”她毫不犹豫,这个问题她早已想过吧?

“不,那太远了。”他不舍。

她忽然感觉他脚下的大地飞快地退后,退后,只觉咫尺天涯,他像天上的星空那样遥远。

“宜,你想我了,就抬头看看星空。我一直在那里,注视着你。”他说。

自那天之后,她没有再见过他。

陆宜的回忆到此戛然而止。

掬星在手

五、逢流星兮问路

陆宜接着在电脑前敲打着键盘,继续写信。

中信,今夜星光依然灿烂,一如那个夜晚。好像时光倒流,你依然还在我身边。你说,抬头看星,你就在那里。我的心相信。但我的眼睛不信。这几年,我常常在人群中观望,盼望你就躲在人群背后,然后突然走出,如众星捧月,向我微笑。人生不过区区几十年,如果不能得偿夙愿,岂不可惜?你相信奇迹吗?我信。如果我对着窗外的流星许愿,你说会不会美梦成真?

陆宜向那个从没有回信的邮箱里发了邮件,对着电脑前的星空照例发了一阵子呆,然后呼出一口气,慢慢合上电脑。窗外流星闪过,拖着长长的尾巴划过天际。像扫把一样,陆宜想起女巫骑着扫把的场景,不禁失笑。她忽然心动起来,闭上眼睛,许了一个愿望。

她很快入睡,且睡得很熟。

她发觉自己坐在空旷的一个书房里,一位长发白衣少女微笑着看她:“陆宜,你好。我是阿素。”

她有点惊惧,睁大眼睛,没有回答。夜阑人静之时,不速之客突然造访,黑发披肩,白色长裙,皆无风自动,任谁都会有点恐惧。尤其少女有一双晶亮的眼睛,摄人心魄似的,让人不敢逼视。

“听说你想见中信。”少女状如精灵,且未卜先知。

她还是保持沉默。

“不要怕,陆宜,如果你愿意,我可能帮你圆梦。”白衣少女很是温柔。

“真的?可有什么条件?”陆宜镇定下来。她知道,在现实生活中,免费的午餐之后,肯定还有余波在后。

“别担心,条件简单,允诺我拜访你的梦境即可。我负责编织和收集各种梦境。”阿素坦诚相告。

陆宜放下心来,又一次沉沉睡去。

她发觉自己像是胁下生双翼,像女侠施展轻功,翩翩然落在一处蓝色星球之上。这里的一切都充满天然的野趣,像是来到了月球上的某处山脉。

只见有一轮巨大的蓝月亮,静静悬在她头顶的天空。这轮蓝月亮和地球的银月亮似曾相识,让陆宜顿生回到地球的错觉。

到处是大片大片的深蓝色湖泊,宛如一颗颗澄澈幽深的珍珠,又像一颗颗晶莹剔透的泪珠,在这明亮的夜色里泛着动人的光泽。

各色花草茂密如巨林,高过人头,青翠欲滴的枝桠触碰在她的肩头,却又整齐划一,空气中弥漫着一种清甜的香气。

她穿行其间,像格列佛来到了巨人国,又像拇指姑娘穿越在收割过麦穗的冬日麦田,油然而生一种新奇又忐忑的心情。

她看到像花苞一样的白色房子坐落在山坡上。她远远绕开这些建筑,特意选择了一条荒无人迹的花径,唯恐担心遇到外星人。

一位年轻人微笑着向她走来。他浓眉大眼,和地球人的面貌无异。只有一双眼睛晶亮,闪着异样的光。他穿一身灰色套装,很像那些写字楼上班族的装扮。

陆宜注意到他的上衣袖口处佩戴着一枚蓝色星星勋章,上面的文字像象形文字,能够看懂的是上面的阿拉伯数字。他的编号是三六九。

守望流星

六、点点是离人泪

陆宜警觉地看着他,退后一步。

三六九笑了,他不再上前,站在原处:“你好,小姑娘。”她警觉得像只小动物,一遇到人,眼睛猛然睁大,身子迅速敏捷地跳跃开去。有趣,该紧张的不是他吗?

“欢迎你来到这里。请问你尊姓大名?来自何方?来到此处,有何贵干?”三六九笑容渐冷。

这是他们的秘密基地,在碧树蓝湖的掩映下,乍看上去只是一片密林湖泊,即使偶尔看见白色建筑,也只会疑心是难得一见的白色花丛罢了。这里一向少有人来,平时除非有派往其他星球的特使回来,也是有特定的路径到达。

这个小姑娘究竟是谁?明明一脸懵懂,应该是贸然闯入,却一路畅通无阻,如入无人之境?

陆宜依然不说话。她双手抱肩,这是防御戒备的姿势。

年轻人收起了笑容,厉声道:“小姑娘,这不是你该来的地方。请你识趣点离开!”他越走越近,眼里精光乍现。

陆宜一边后退,一边大喊救命。

“住手,三六九!来者是客,不得无礼!”有个白发老翁从最近的一朵白色建筑里走出来,大步流星向这边走来。他身材高大,鹤发童颜,双目炯炯有神,天庭饱满,额头正中印着一颗蓝色星星。声音洪亮,不怒自威。最引人注目的是他的袖口处同样佩戴了蓝色星星勋章,只是这颗要大得多,像是一枚硕大的蓝宝石,上面的数字是零零零。

三六九沉默着退至一旁。

“姑娘,不用担心,三六九只是在执行任务。”老者对陆宜倒是满面笑容,和蔼可亲,又转向三六九:“去,给客人端一杯热茶来。”

三六九不情不愿地返身进入花朵建筑,递过一杯热茶过来。

那茶呈玫红色,颜色娇艳欲滴,望之粲然如若丹霞,花瓣在水中上下起伏,极像一簇簇在杯中跳舞的火焰,又像情人离别时分落在美人唇畔一颗颗殷红的泪滴。茶香沁人心脾,浓郁甜美,像清晨带露采摘的第一朵初绽的玫瑰,闻了只觉心旷神怡。

陆宜连忙道谢,三六九扭头不理。

陆宜也不勉强,只把茶捧在手中,并不去喝。

老者笑容可掬:“姑娘,你可知手中这茶什么名字?”

“不知,只是香气浓郁甘甜好似玫瑰。”陆宜老实回答。

“洛神。”三六九喃喃答道。

洛神?陆宜不禁吟咏起曹植《洛神赋》里旖旎绝伦的文字,神往于洛神之美,那美仅仅惊鸿一瞥,却足已惊心动魄:

“其形也,翩若惊鸿,婉若游龙,荣曜秋菊,华茂春松。

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飘摇兮若流风之回雪。

远而望之,皎若太阳升朝霞。

迫而察之,灼若芙蕖出渌波。

凌波微步,罗袜生尘。转眄流精,光润玉颜。

含辞未吐,气若幽兰。华容婀娜,令我忘餐……”

“《洛神赋》集美之大成,闻之使人忘忧。少年在洛水之畔邂逅风姿绰约的洛神,为她神魂颠倒,洛神感动于他的痴情,于是二人携手同乘云车在江海之上飞升,飘飘欲仙。可惜人神殊途,仙子最后还是驾着云车飘然远去,只留下少年在岸边怅然若失。

苏轼作《杨花词》,说:细看来,不是杨花,点点是离人泪。你手中的这杯洛神花据说正是洛神离别时坠落的眼泪凝结而成。洛神花还有一个别名,就是玫瑰茄,所以洛神花和玫瑰一样都是爱情之花,它的花语就是恋爱的感觉。

小姑娘,你爱过一个人吗?那感觉如何?要不要尝尝这花茶的滋味?”零零零娓娓道来,他洪亮的声音低下来,增加了一点神秘的意味。

陆宜忍不住诱惑,轻轻品了一口。花茶酸酸甜甜的,她突然想起了中信微笑时弯弯的月牙眼,心中酸涩不已,却又甜蜜无比。这酸涩令她心刺痛,却又心甘情愿,甘之如饴。她心头如倒翻了调料瓶,五味杂陈,酸楚得想哭,又快乐得想笑。

“其中滋味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确是恋爱的味道。你也恋爱过的,对吗?”她说。

离人之泪

七、怜欢敢唤名

零零零沉默了好大一会儿,方才回答道:“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我当时并不知道那是爱情,现在想来,是的,我曾经爱过。那时我还年轻,我的名字还不是零零零。”

陆宜问了每个女孩都会问的问题:“她很美吗?”

“当然了,我没见过那么美的女子。她的眼睛很亮,笑起来眼睛里像是有星星在闪。哭起来更动人,好像天上的星星全都落下来了。”他脸上浮现出恍如梦境的缠绵,还带点恍如隔世的迷惘来。

陆宜问:“后来呢?”

“后来我走了,再也没有见过她。但我永远记得她,记忆里那个独一无二的少女。”他叹了一口气。

未完成的爱情最动人,如同镜花水月,因虚幻而格外动人。留在他记忆里的她是永远的槎少女。她的记忆里,他也是永远的少年。戛然而止的纯真爱情,隔了时光回望,更觉荡气回肠。

陆宜深深感染。她安慰他:“她也会永远记得你,少年的你。”

“谢谢你的安慰。我们现在是朋友了。我想你或许愿意回答我们的问题了。”零零零突然发问。

“我是陆宜,来此寻找一个名叫方中信的男子。我们曾经相爱过很长一段日子,后来他一去不返。时光流逝,我却始终不能忘记,因此顺应本心,前来寻找。”陆宜全盘托出。

“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原来我们都曾得而复失过,但失而复得的幸运几人能够拥有呢?你的执着令我感动,我很乐意帮你达成心愿。可惜,我们这里没有你要找的这个人,我们这里的每一个居民都没有名字。”零零零唏嘘不已。

陆宜眼看要无功而返,不由有些沮丧。她谢了零零零。

一旁的三六九正在神游太空。

“这花茶是你烹制的吗?”陆宜随口问。

三六九恍惚了一下,回过神来:“是,是九十九。”

“九十九?”陆宜又一次发现,这里的人连自己的名字都没有,只有一个数字编码。大概像地球人的身份证一样,标志着各自的不同身份。

他们大概一生都不会失恋,因为他们不会恋爱。他们像一个模具生产出来的产品一样雷同,像大机器上的组成零件一样冰冷。他们只会积极向上,不会伤心难过,就像只见过白昼,不认识黑夜一样。他们的世界只有光明,这种纯粹的幸福真可怕,又可怜。

“这里的数字有意义吗?我们都有名字,你们这里只有编码。你们喜欢自己的编码吗?”她不禁发问。

三六九愣住了,回头看零零零,显然,这个问题难倒了他。

“你喜欢自己的名字吗?”他反问。

“当然了,名字就像自己的印记,有特殊的意义。《读曲歌》有云:怜欢敢唤名,念欢不呼字。连唤欢复欢,两誓不相弃。当你思念一个人,忍不住呼唤她的名字,会觉得她离你更近了,她就住在你心上。元稹思念妻子韦丛,梦中还在呼唤她的芳名:怪来醒后旁人泣,醉里时时错问君。对于爱你的人而言,你的名字就是生命中的光,会抚慰他的心。”陆宜心里想着中信的名字,她并不是孤独的。

三六九陷入了沉思:“我的名字就是我的责任。我生来就是群体中一员,幼时无忧无虑地玩耍,成年就按部就班地工作,我始终是众人之一,我从不曾孤独。我深知我是谁,因此从不会自寻烦恼,我的生活有足够的充实感和确定性,这应该很好。”

“那是属于你们的生活,不是你的自我,三六九。如果有一天你想要寻找自我,就可以从拥有一个自己喜欢的名字开始。然后去无人处呼喊你的名字,你的自我就会现身。”陆宜告诉他。

零零零突然咳了一声。陆宜意识到自己有些唐突了,甲之蜜糖乙之砒霜,他们这样清晰稳定的生活未尝不是一种幸福。她调转话题:“当然,三六九,如果你觉得安于现状,就不必寻找。找到自我之后,也许徒增烦恼。”

慢着,九十九?这个数字似曾相识。她忽然想起寄托她芳心暗许的九十九只千纸鹤来。她猛然转过身来。

“但我不同,寻找失落的中信,就是寻找失落的自我。我相信我们两个人的名字在彼此生命中都留下了独一无二的印记。中信这个名字对我而言就是生命之光。我只能尽我所能,寻找中信,哪怕只有一点渺茫的希望,我也想尝试。”她看向零零零:“我想见见九十九,可以吗?”

你的名字

八、近乡情更怯

零零零想了想,答应了:“三六九,带陆宜姑娘去找九十九。”

“不用劳驾,请三六九指下路,我自己去找就好。”陆宜不想打扰他。

三六九把陆宜带到花苞建筑外面,抬起手腕,将星星勋章对准花心,门像一朵花一样绽开了:“九十九就在里面。”

陆宜忽然有点近乡情怯,不敢进去。真相就在里面,她反而在害怕。她怕九十九不是他。她又怕九十九曾经是他,而今不是他。她还怕他还是他,而他已然忘了她。隔了那么久,她依然相信爱情,只是忧虑时间的力量。时间是最伟大的魔术师,沧海桑田,多少巨变。

三六九见她犹豫不决的样子,不由好笑:“人类都像你这样忧心忡忡畏首畏尾的吗?我们既然肯放你进来,就是拿你当朋友,你尽管放宽心。里面那人也是人类,并不是三头六臂的妖魔鬼怪。”这莽汉竟然一把将她推了进去。

陆宜趔趄了一下,差点跌倒。有一双温暖有力的大手及时扶住了她。

她下意识推开了这双手,努力靠自己站稳身子。自从中信离开过,她抗拒陌生人略微亲密的接触,已经成为一种不由自主的习惯。

“你没事吧?”声音爽朗明亮,像四月晴朗的阳光。这声音似曾相识,是他吧?陆宜听见自己的心脏跳得厉害。

“我很好。”她没有勇气抬头直面他,害怕自己会失望。

“你来自地球?”他这么问她。

她在他眼中,是一个地球人?换言之,对于他而言,她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陌生人,这种陌生甚至带着非我族类的全然排斥。他完全不认识她。

她抬起头打量他。瘦高个子,身姿挺拔。穿了和三六九一样的灰色套装,袖口处佩戴了一样的蓝色星星勋章,数字略有不同,是两个九。乍一看,他和三六九好像同胞兄弟。他们所有人都那么相似。

但那的确是中信的面孔,完全一模一样,即使换了装束,她依然一眼认出了他。那双动人的月牙眼里,此刻满是关怀。

他还在世间,好好的。真好,真好。这是她一千多个日子以来所听过的最好最好的消息。她暗自感谢上苍的庇佑。

只是他已经忘了她。眼前人是天上人,明明近在咫尺,却又远在天涯。离别时分的痛楚又来了,他脚下的土地在飞快地后退。他们之间隔着浩瀚无边的星河,这星河的名字不是银河,而是她恐惧的时间。

不,不到最后一刻,谁也不知道时间是残忍还是仁慈。一个现代女性,一向自食其力,凡事皆可自作主张,除了担心囊中羞涩寸步难行,还有什么好怕的?船到桥头自然直,车到山前必有路,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做好最坏打算,尽到最大努力,看在她耐心等待的份上,奇迹也许终会发生。

门开着,她看到门外的一瓣花一样绽放的宇宙。这里的星星距离她如此亲近,仿佛触手可及,让人想起李太白“手可摘星辰”的诗句。它们看起来密密麻麻,硕大明亮,真像璀璨夺目的彩色宝石陈列在幽深神秘的天鹅绒巨毯上。人相比宇宙真是沧海一粟,顿生望洋兴叹之感,却又如此接近崇高。

宇宙如此辽阔,她的心也该如此。最糟糕的结果,也不过是她继续独自等待。即使不能相濡以沫,相望于这宇宙之下,各自平安快乐,共享一轮明月,也足以值得庆幸。

而在得知他平安之后,她心已经得以安放,余生终于可以高枕无忧,夜夜好眠。孤独其实也是另一种相守,还有什么好怕的呢?

星空浩瀚

九、似曾相识燕归来

“是,我是陆宜,我来自地球,世间最可爱的蓝色星球。那里的花草是花草的样子,不够香,不够高,不会长成树林。每一片叶子都有它的四季,枯荣变化像极人类的一生,你会感叹造化的神奇精妙。那里的人们都有名字,有自我,有明朗,也有黑暗,但你还是会爱上他们的真实。

那是一个充满魔力的星球:你在那里久了,会深深厌倦;当你终于离开,会深深怀念。你去过那里,方中信?”陆宜不动声色地问他。

“你好,陆宜,我的确经常去那里,不过是在梦境之中。那个美丽的蓝色星球,我总是似曾相识。也许因为这一点,明明初次见面,你却令我感到倍感亲切。

我梦中的地球永是四月,百花争奇斗艳,草木欣欣向荣,它们的光影在日光下和谐有致,仿佛有音乐流淌其间。不过很不幸,陆宜,我是轩辕十四的九十九,你可能认错人了。”

他喜欢和她攀谈。在美丽的轩辕十四星,没有人可以和他谈起遥远的地球。他们从不做梦,从不幻想。

还好,他记得那里的四月,只是唯独忘了她。心心念念多年的梦中情人,早已将你抛诸脑后。像某一场大雨过后,地上的积水在阳光下踪迹全无。爱情的痕迹瞬间消失,就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这种选择性被遗忘,简直像恶作剧,真令人伤心。

“你梦游地球,可有伴侣?那时她如何唤你?”陆宜并不放弃。

“好像是有的,我不记得了。但我记得那里的气息,日光灼热的气息,土地腥甜的气息,花草奢靡的气息……那的确是一个美梦。”他还是沉浸在梦中。

“那我叫你九十九好了。”陆宜适时让步,迅速换了话题,“谢谢你的洛神花茶。它的味道甚是特别,令我想起很多关于地球的往事。洛神花源自地球上最美的国度,古老又美丽的中国,那里是洛神花开放的花神之国,也是你的故乡轩辕十四星的名字之源。你还原了一个美梦,轩辕星的梦想家。”

“洛神花是我的至爱。我每每地球神游回来,总感觉若有所失,却又说不出失落了什么。

一日,我梦见自己置身一处空旷的房间内,有一乌发素衣女子请我喝茶。我喜欢那茶酸中带甜的特别味道,它令人想起在地球的日子,就向她讨要种子。

当我醒来,真的发现身边散落了一些种子,便尝试四处种植,侥幸成功。味道倒和素衣女子处的茶相差无几,也是离奇。”这位幸运儿感叹花茶的来历。幻梦居然成真,他一直大惑不解。

淘气的阿素!弄得中信困惑了不知许久!不过倘若不是花茶的故事,她又怎么有幸和他重逢?

陆宜笑了,她不再担心。阿素把她送到这里来,为了什么?仅仅是帮助她探究真相?她想,一定还有扭转乾坤的可能。

“其实九十九,洛神花不止可以泡茶,还可以酿洛神花酒,或是制成果脯果干食用。所有花都可如此分类:可以食用,不可食用。花再美,若不能化作腹中美食,多少辜负了当时的良辰美景造化神功,就像美人只可远观不可亲近,到底逊色许多。”陆宜胡说八道,存心逗他。

果然钩起他的馋虫:“陆宜,你在此逗留多久?现居何处?何时方便教我做洛神花酒?”

陆宜暗笑,自觉两人亲近许多。她有信心再次赢得他的心。

终会重逢

十、但愿暂成人缱绻

“你们这里的花树相较地球上的更为茂盛,有种树的花朵会发光,香气尤为清甜。那叫什么名字?”打开心结,陆宜愉快地问。

她脸上愁容敛去,如同满天乌云随风远逝,月色皎洁,明媚动人。他心里也不由自主变得愉快起来。

“那是迷毂。据说带上一朵花,即使行走千万里,也不会迷失来路。”他微笑回答,诧异她的转变。

“九十九,带我去看迷毂花,好吗?”陆宜发出邀请。天真的笑容本就明朗如阳光,令人愉快。若再带丝若有若无的狡黠,更像是光下的斑驳树影,给光亮平添几分灵动。是以少女的笑容往往不战而胜,是全世界畅通无阻的通行证。

“欣然从命。”中信带着她走出门外,浑然不觉这是一次约会。陆宜的一颗心悬在半空,七上八下,仿佛荡秋千,极似恐高的症状。成年日久,这样的心慌意乱,小鹿乱撞似,还是第一次。

他们站在一棵迷毂树下。这棵树很像陆宜家乡随处可见的构树。构树叶子形状像三叉戟,边缘呈锯齿形,乍一看和孙行者的猢狲相有些撞脸。陆宜儿时曾摘了构树叶挡在脸前,和伙伴们玩扮鬼脸的游戏。构树雌雄异体,雄花呈穗状,像毛毛虫,颇惹人厌的样子。雌花呈球形,初为绿色绒球,成熟后就成了话梅状的红色浆果,色泽红彤彤,香气甜腻腻,常惹来成群结队的馋嘴鸟雀和孩童们争食。那真是一段好时光,陆宜想。

迷毂很像变异的雌构树,但比构树艳丽许多,让人想起诗经里的《硕人》篇,最初人类的美女标准就是高大。比构树高大粗壮许多,绿色树干上有河流山脉似的黑色纹理。叶子像大颗星星,闪着幽蓝的荧光。花朵红灿灿,如迸射开来的火星,光灿夺目,亮如白昼。真正是火树银花,夜色里,一棵迷毂简直是一场璀璨夺目的元夕灯会,只差一对有情人在树下幽会,就是良辰美景赏心乐事四美俱全的盛景了。

仙葩在侧兮,三星在天。今夕何夕兮,得逢故人?但愿暂成人缱绻,不妨常任月朦胧。陆宜想起多年前星空灿烂的那个夜晚,他说再见。此刻,他就在她身旁,真好。

香气甜而不腻,清爽惬意,恰到好处。俗语说“香花不艳,艳花不香”,果然。构树当然属于前者。迷毂无疑属于后者,很像低欲望的轩辕十四星人。

这让陆宜隐隐有了一点猜想。这里的居民只知劳作不知享乐,如此勤奋又乐天安命,浑然忘记自我情感这回事,也就不会感到烦恼苦闷,永远幸福感满满。简直是理想国度,世外桃源。

中信的失忆是不是源于眼前的这株迷毂?也许这就是轩辕十四星人不受情绪所惑,离开千万里也会返航的原因了。

地球人完全不同。什么都缺,唯独不缺烦恼。放眼整个地球,也找不出一个纯粹幸福的人。谁的人生不是千疮百孔?谁的内心不是有失有憾?凡事太完美的,都不是真的,眼前的一切让她不能置信。她分外想念可爱的地球。那里的人们不够完美,但他们是真人。

“九十九,我会再逗留一阵子,然后返回地球。”陆宜忽然若无其事地说。

中信有点不舍。眼前的女子天真灵动又机敏冷静,截然不同的两个特质集于一身,像突然闯进的幼鹿,以纯净眼神在左右张望,充满不确定性。但毫无道理地,她身上还有种温柔平和的特质,有令他瞬间安心的魔力。又心动又心安,很奇妙的感觉,好似一支羽毛拂过他的心尖。

丹碧相映

十一、且以新茗赠故人

千真万确,味蕾是距离人类爱情最近的器官。当一个人津津有味地大快朵颐,自然心情愉悦。心情愉悦之时,看对面坐的那个人,管他面目可喜还是可憎,都加了一层朦胧滤镜,怎么看怎么顺眼,猪八戒是天蓬元帅,高小姐是绝代佳人。

在地球上,人选择伴侣,总是像是寻找拼图缺失的一块,总是特别关注某一个特质。这些特质诸如英俊潇洒,温柔体贴,多是旁人看来加分;而烧得一手好饭菜的人,却是自己的味蕾受用。只可惜现代社会,男女同在职场拼杀,上得厅堂易,下得厨房难,那一点炊烟袅袅的烟火气息,总是令恋人们踏入婚恋稳定期的一枚定心丸。

现代社会,男女同工同酬早已是普遍现象,女性都聪明地意识到:工作价值远比家务劳动价值更受认可。繁忙劳累的工作之余,再拖着疲惫不堪的身子洗手作羹汤,谁都知道不划算。厨艺精湛且乐于下厨的男女简直是天使下凡,其中诚意天地可鉴,因此多半不愁找不到伴侣。

陆宜厨艺尚可,指导中信绰绰有余。她整日泡在房间里,像女巫配制神秘药剂,就地取材,将星球上的各种草木排列组合,像神农氏尝百草那样先试吃一番。感觉有了眉目,就请中信品尝,中信将信将疑,但从不拒绝。他们还真的研制出了几道色香味俱佳的菜肴饮品。

她最爱的是洛神花,喜欢它所特有的恋爱的感觉。洛神花酿。洛神花酱。洛神花粥。洛神花醋。最好看的洛神花饺子,白白的月亮状面皮上,绿色叶片映着红色花朵,中信特别喜欢。

洛神花饺

“九十九,在地球上,饺子还有团圆的寓意。大年夜,一家人围坐在一张桌子旁,一人一碗饺子,拉家常,话未来。希望将来,我们可以每天都能在同一张饭桌旁吃饭。”人团团圆圆,事圆圆满满,多好。

中信凝视着她,认真地点头:“好。”他的心安定下来。她的眼睛明亮像灿烂星河,柔情似风吹过的余波,是一湾宁静幽蓝的湖泊,泛着盈盈的光泽。这个异乡女子就像火树银花的迷毂,时时令他惊艳,却又令他心安。他感觉自己被这无边无际的柔情所彻底融化,然后深深醉倒。

“陆宜,你就是我的迷毂,我的故乡,我不自觉受你吸引,又觉内心莫名安然,像认识你已经很多年。又像洛神花,酸涩中含甘甜,又是喜欢又是难过,也不知道为什么。”他凝视着她的眼睛说。

“九十九,这就是我们地球人所说的爱情了。你终于开始爱我,”陆宜笑了,她的泪随之落了下来,“我一直在等你。你的直觉很准确,是,我从地球来到轩辕十四,专程为你而来。”

他动情地吻了她。她微笑注视着他,他反而不好意思了。

“地球女都像你这样双目炯炯盯着人看吗?”他抱怨。他说着笑了,眉眼弯弯,这可爱的月牙眼!

这次换她吻他的眼睛。他怕痒闭上了,但是眼睛还在笑。

她忽然有了一个大胆的设想。她试着把几朵迷毂花撒入洛神花茶中。那是怎样美不胜收的场景!殷红的迷毂花闪闪发光,映着殷红的洛神花,像是星星落在朝霞上!花香清甜淡雅,洛神花茶的酸涩之气悄然消失了,像是星夜朦胧温柔的一钩眉月。

“陆宜,这花茶什么名字?”他问。

“你且想一个。”她心里有了答案,灵机一动,“我们同时说出心里的名字,看会不会心有灵犀。”

“星之碎片。”他说。

“昨夜星辰。”她说。

昨夜星辰昨夜风。她千里迢迢寻梦而来,为的正是寻找一颗独一无二微微含笑的昨夜星辰,寻找一段遗落在时光里的星光灿烂的爱情记忆。

“都好。”异口同声。

“就昨夜星辰吧?很诗意。你永远都有你的理由。”他主动让步。

“好!感谢你的绅士风度。英雄所见略同,我也觉得我的名字更好,寓意更佳。”陆宜欣然接受他的好意,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

她庆幸道:“你就是我苦苦寻找的那颗昨夜星辰,现在有幸失而复得,你那时在地球上叫什么名字已经不重要了。”

中信,他脑中忽然掠过这个名字。他想起来了!这个女子之所以让他感觉似曾相识,是因为他们原本就是旧时相识!那个灿烂得仿佛末世狂欢的四月,那个满天星空如花灿烂的夜晚!还有临别时分那脉脉含情的微笑!

“不,我想起来了,那时我叫方中信。”他忽然说,“不过你说得对,名字是什么并不重要,我只是换一个名字来继续爱你。”

她笑了。洛神象征一生的挚爱,迷毂可让迷途者知返。尝试将二者结合,她暗自许愿寻回所爱。谁知道天遂人愿,那些味道竟然在他的味蕾中发了芽!她竟然无意间找回了通向曾经爱情的路径!她成功地唤回了他曾经遗忘的爱情记忆。

点亮星空

十二、悲莫悲兮生别离

他们携手走到零零零的花形建筑,门开着。陆宜让中信在外守候,她独自走了进去。

他正在静静凝视窗外的星河,闻声转过身来:“陆宜,你来了。”

他露出赞赏的神色:“你很聪明,仅仅从花香就联想到迷毂的秘密。不错,迷毂是我们星球的镇魂之花,轩辕十四星人纵然在其他星球居住数十载,历尽人类爱恨情仇,记忆再刻骨铭心,终究还是要回到故乡的。就像倦鸟终还巢,游子终还乡,一切回到原点,他们还要继续漫长的一生。保留那一段记忆,除了徒增伤感之外,别无益处。”

陆宜心惊不已:“他们不是你的小白鼠,他们的生命权利属于他们自己!他们也是人类,每一种经历都是不可复制的绝版记忆,是他们生命里至关重要的组成部分。去除了记忆,清理了爱憎,他们和草木有何区别!”

零零零苦涩地笑了:“我没有你想象的那般残忍,只因我也是他们中的一员。我自己曾经经历永别的苦痛,那种感觉就像眼睁睁看着自己的灵魂已经死去,身子却被施了魔法,抽去筋骨,徒留血肉,心痛至极,却无可奈何。我不愿意看到他们再经历同样惨痛的记忆。”

“你抹杀了他们的记忆,却唯独保留了自己的!”陆宜惊讶,“且慢,你说你曾经回去看过她?”

零零零老态毕现:“是,我曾经试图忘记,却发现是徒劳。她的影子像印在我心上。我回去找她,可是太晚了。

你可曾记得《山海经》中的《海外西经》?那里有关于我们轩辕星人的记载。”

陆宜无奈地摇头:“以前读过,隔了那么久,早记不清了。”

他并不在意:“轩辕之国在穷山之际,其不寿者八百岁。是,我们轩辕十四星人长生不老,有千年不死之身。天若有情天亦老,人间正道是沧桑,衰老是宇宙常态,只是我们缓慢得多。天上一日,地上一年,并不是虚妄传说。我们和地球虽然渊源颇深,却隔着漫长的时差。当我们与宇宙同寿,眼见爱人转眼步入老年,瞬间与世长辞,那种无可奈何的沉痛不是你这黄毛丫头所能体会的。”

他的声音忽而温柔起来:“仅仅分离短短数日,她已经垂垂老矣,你知道红颜弹指老是多么可怖。当然,在我眼中,她虽然是老太太,也还是一个好看的老太太。

我只来得及见她最后一面。她那时回光返照,神情稚嫩羞涩如少女,轻轻唱着一支歌谣,我隐约能分辨出几句:行行重行行,与君生别离。相去万余里,各在天一涯……思君令人老,岁月忽已晚。弃捐勿复道,努力加餐饭。她已不认得我,却还记得我,希望我好好吃饭,好好生活。

多情伤别

乐莫乐兮新相知,悲莫悲兮生别离。我平生大喜大悲都历遍,全都和她息息相关。

从此我们只有死别,再无生离。只要我一息尚存,她就住在我心底。这段至痛又至甜的记忆,随着我年岁见长记忆模糊,反而愈发刻骨铭心。它是我的迷毂之花,让我在浩瀚无边的时空中不至迷失来路。”

陆宜的泪又下来了,她安慰道:“不必太过伤感。当你在世间怀念,她已在你心上重生。”

心上永生

零零零沉默良久,方才道出本意:

“陆宜,你此刻想必懂得,自以为是的真实对我的同胞反而是种伤害。无欲无求,无忧无虑,未尝不是幸事。抹杀曾经带着创伤的记忆,对他们的身心,对星球的未来,都有益无害。相比他们漫长的一生,那种快乐短暂犹如一场梦。

你也许疑心过,洛神是我的族人。她在地球上游荡数百载,幻化成一个个白衣女子,用新的爱情尝试疗伤,至今未愈。

我不是第一个和地球人相爱的外星人,你也不会是最后一个爱上外星人的地球人。太阳底下无新事,你有无把握成为那个摆脱既定命运的幸运儿?

何苦呢?非我族类,相差何止鸿沟,在一起真正幸福者尚且寥寥无几,之后天人永隔的痛苦,九十九绝无可能幸免,你可舍得?”

十三、云在青山月在天

陆宜听出了弦外之音,坚定地说:“我不会离开。精神的契合,只和灵魂相关,和种族无关;生命的意义不在长短,而在幸福与否。我们的幸福当然是我们两个人决定,不需要你来评判。”她扬长而去。

中信见她终于出来,却愤然离去,快步跟上。

他们一前一后走着,不约而同保持沉默。她是心乱如麻无暇顾及,他却是尊重女性风度使然。

她想到月神,嫦娥应悔偷灵药,碧海青天夜夜心。她是否后悔?那么寂寞的千年!为了短暂快乐的一生,她觉得值得吗?中信觉得值得吗?

当他突然失踪,她只盼他还在人世。现在得知他长生不老,她得偿夙愿,应该庆幸,她却恍惚起来,想起若是离别,心就像黑洞,呼啸而来的空,令人心悸。

她深信他们彼此深爱,但是真爱具有利他性,她情不自禁地设想,自己若是中信,会如何取舍。

若是选择她回到地球,他是异乡人,难免会怀念故乡同伴,也会倍感隔膜孤独,背井离乡牺牲太大,他也许会后悔,感情生隙。倘若他们有幸享受一生一世一双人的爱情,当她有天离世,还有痛苦漫长的回忆等着他。

若是放弃她选择长生,那么继续懵懂无知悠然度日,未尝不是另一种幸福。

中信是自由人,到底何去何从,应该由他自己决定。

而她,听闻了零零零荡气回肠的爱情故事之后,她已经能心平气和地面对得失。除了生死,哪有真正大事?爱情不会伤筋动骨,只会动情伤心而已,不会动摇现实生活的走向,就这个意义而言,零零零的现实是对的。

爱情在心,不在行迹。能够遇到两情相悦且有幸偕老的爱情,当然最好。若是情深缘浅,各自安好也是一种幸事。

她当然爱中信,但她不会成为那个痴守一生等待爱侣的悲情少女:她一生只是爱人,一定有她的幸福,但陆宜感觉还不够,不够爱自己——陆宜不想放大自我牺牲的悲情痴守对爱人幸福感的意义和价值。

她总是要回到地球的,清心寡欲纯粹幸福的世外桃源不适合难舍自我权利和俗世欲望的她。

她若是独自回到地球,定会安顿好自己的生活和灵魂。她有一双手,完全可以自给自足,她心上有可爱的中信栖息,就捱得过漫长时光里荒凉孤独的侵蚀。

她若是选择一生独身,不是为了中信,而是为了她对他的爱,为了她自己的心。像《红楼梦》里林黛玉对贾宝玉说:你这呆子不懂得,我凡此种种不是为了你,是为了我的心。

中信和她都是自由的,有权利做出任何选择。而无论做出何种选择,都会有得有失。唯有为自己做,才不会感到委屈。

她转过身来:“中信,我想我们应该开诚布公谈一次,不然对你不公平。零零零的悲剧令我惊醒,自以为是的自我牺牲对双方都不是最好的爱人方式。最好的爱情首先开诚布公,坦诚相待。其次才是两情两悦,执手并肩。

我爱你,只是为了我的心,除此之外,别无所求。他人问我修行事,云在青山月在天。我当然希望我们每日相看两不厌,含笑携手共白首,人生有太多乐事可以和爱人共享。但若是分离,我还是我自己,有足够能力和定力自处,生活和灵魂都会安置妥当,不必担心。

你若留在轩辕星,有迷毂为你疗伤,我的名字早晚淡忘,又有同胞做伴,一切安好,我也安心。和我回地球,以你我的默契,一生一世一双人不难做到。我求之不得,只是担心有二:一是你背井离乡,必然各种不适,怕你将来会后悔,二是我必然早于你先逝,将来你要承受比现在分离更漫长沉重的悼亡之痛,我不忍心。

中信,一切利弊在此,你认真斟酌计较。唯有一点要重申:我虽然爱你,但你是自由的,做出任何决定,我都毫无怨尤。我会耐心等待你的最终决定。

你看,我这观光客还不曾认真欣赏这西洋景,你这东道主陪我多走走,我们暂且享受当下的良辰美景,享受二人共处的美好时光!”

中信感动于她的细心周到和坦诚真挚。她是真爱他,才会如此体贴入微,面面俱到。虽身材高挑,但面孔明显稚嫩,到底还像个孩子,却如此光明磊落,犹如明月朗照,竟然事无不可对人言。

他只郑重地点头:“陆宜,你放心,无论如何,我一直都在。”

无限自由

十四、纵浮槎来,浮槎去

她心中挂碍既去,于是和中信信步徐行。这原是他的故乡,因为她爱他,这星球忽然成了她自己的,并因成了自己的,就格外亲切可爱。

人类潜意识总认为自己举世无双,理所当然足够有幸拥有全世界独一无二的幸福,于是不自觉美化自己所拥有的一切:这世间盛景万万千,最特别的永远是属于自己的,景是故乡的美,人是自己的好,爱人尤是。她看向身边的中信,觉得这一瞬间的他格外迷人。

她似回到远古,又似来到未来,顿生宇宙洪荒之感。不断翻滚的云层像汹涌澎湃的江海,似乎触手可及的星辰像神秘闪烁的灯塔。在迷毂的华照之下,都蒙上一层若有若无的迷雾。千里水天一色,一片浩淼的幽蓝,她仿佛置身于天之涯,地之角。

她感觉自己变高变轻,不由自主昂首仰望。

“快看,牵牛织女星!”她叫。

中信顺着她手指的方向去看。

在她头顶上方,那颗异常明亮的星,正是织女星!在它东南方,亮度略逊一筹的,和它隔河相望的,是它传说中的伴侣牵牛星。

“牵牛星又名河鼓二,左右两颗小星分别是河鼓一和河鼓三,传说是他肩挑扁担驮着两个幼子。它西南方有四颗呈线形排列的小星叫天桴,是牵牛银河穿梭所乘坐的浮槎。

织女星旁边那四颗小星排成平行四边形,据说那是织女纺织云彩所用的天梭。织女星西北方那颗明亮的星名叫天津四,传说那是银河的渡口,每年七夕,喜鹊们就在那里搭桥,让牛郎织女在此相会。你说,他们多久见面一次?”

中信的眼睛都在笑:“一年,你刚说过。”

“错了。天上一日,地下一年。牛郎是一年才见一次,织女则是每天一次。天若有情天亦老。想来是仙人不谙离恨苦,方能做长生不老永少年。”陆宜感慨。

中信汗颜,拥抱她:“你独自一人思我寻我,吃了不少苦吧?”

“不,甘之如饴。”她笑得有点促狭,“中信,我忽然感觉你像织女,本是仙人,去人间游历,去而不返。我千万里追寻而来,倒像携子寻妻的牛郎。”

中信温柔一笑:“我一直隐隐感觉,我和同伴不同,我好像在等一个人,只是不知她是谁。还好,你来了。第一眼看到你,似曾相识,原来直觉是真。”

他认真地承诺:“相信我,我们永远不会再分离。”

她只是微笑,并不作声。情人的承诺在此时此刻动人就够了,“永不”永不要当真。

“牛郎一路飞升,他都邂逅了哪颗星?”她接着考他,有意冲淡凝重的气氛。

“牛郎双手各牵一子,三人同乘天桴星,自天津四启程,穿过银河系,终于飞到织女身畔。”他像望着情人那样望着银河片刻,又低头看她,目光里有浓得化不开的柔情。他在思考如何取舍,她不禁想。

“一对有情人不再遥遥相望,脉脉含情,而是执子之手,絮絮叨叨,如寻常人间夫妻。”她畅想着,竭力不去想她和他的结局。

“在过去浩瀚无涯的时空里,牵牛织女二星可曾真的相遇过?”中信问。

“不曾。牵牛与织女均为恒星。虽然它们的确逐渐靠近,但速度缓慢,直到此时此刻,还相距十六光年。有生之年,我们怕是看不到两星相会的盛景了。”她语气很是怅然。

她不禁吟咏:“云阶月地,关锁千重。纵浮槎来,浮槎去,不相逢。”

浮槎来去

中信抚平她的眉,缓缓取下腕上的蓝色星星勋章,戴在她的右手腕上:“宜,我们不是他们,我们既已有幸重逢,我再不会松开你的手。现在将我的迷毂转赠于你,即使我们有天被命运或时光之手拨弄偶尔走散,我们仍会有再会的一日。”

“中信,尽管离别在所难免,但正如卡尔·萨根所言,在广袤的空间和无限的时间中,能与你共享同一颗行星和同一段时光,是我的荣幸。”她没有拒绝。她明白了他的决定:无论未来走向何方,他们始终一体。

有幸相逢

他触碰了星星勋章,它迸射出幽蓝晶莹的光芒,向他们头顶的天空飞去。他紧紧握住她的手,陆宜只听见风在脚下呼猎猎有声,无穷无尽的云和星横冲直撞汹涌而来,有一颗星掠过她的鼻尖与她擦肩而过。她尖叫一声,从云层跌落。

她发觉自己飘在一个房间的上空。三人围桌吃饭,正对她的正是白发苍苍的陆宜。一位年轻男子坐在对面,正给她布菜。中间是和她一个模子印出来的少女。三人都是笑容满面,喜气洋洋。只听那男子转向少女:“星昨,帮妈妈盛碗甜汤,她最爱喝那个了。”

“这个结局可还满意?陆宜你这游子,也该回地球来了。”阿素的声音自耳边传来。陆宜不自觉地含笑点头。

这次,她正站在地铁上,脚踏实地,耳闻人声,一切都提醒她,她真的回来了。

她在人群中,看见一个熟悉的面孔。他笑着向她走来,伸出手:“我是方中信,来此寻找一个名叫陆宜的女子。”

她紧紧握住了他的手,他们终于重逢,在这可爱的烟火人间。

烟火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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