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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读「论语」7.7:自行束脩无不诲,夫子办学有平权

善读「论语」7.7:自行束脩无不诲,夫子办学有平权

作者: 善氏 | 来源:发表于2019-03-19 09:52 被阅读2次

述而篇第7

【原文】

子曰:“自行束脩以上,吾未尝无诲焉。”

【译文】

孔子说:“只要能以微薄之礼来求学,我都没有不教的。”

【注释】

“束”,缚也。也有人解作量词“捆”,亦可。

“脩”,脯也,干肉。后指学生致教师的酬金。

“束脩”在此是喻微薄的拜师之礼,并非定指一捆或更多干肉。

“上”,进献,送上。

“诲”,晓教也。明晓而教之,以破其道德学问之晦暗不明,是曰诲。

【评析】

孔子时代之前,整个中国都是“学在官府”,学术文化活动被贵族阶层所垄断和独享。春秋末期,私学渐兴。其中,尤以孔子所办私学培养的人才最多、对后世的影响最大。

孔子招收学生不论出身贵贱,不像“官学”那样讲究身份、门第。只要献上类似一捆干肉这样微薄的拜师之礼,就都可以跟着孔子学习。故谓“自行束脩以上,吾未尝无诲焉”。应当说,孔子办学的入学门槛并不高。因此,就连贫寒的子路、颜回、冉雍等人也都上得起学。

有学者说,孔子所谓的“束脩”不是指肉干,而是指“年十五以上,能行束修带修饰之礼者”。但颜回“年十三,入孔子之门”。可见此说有待商榷。

受教育权是现代文明社会公认的基本人权,教育平权也是现代文明社会的基本理念。孔子的“自行束脩以上,吾未尝无诲焉”,正是对教育平权思想的体现,也是孔子仁道思想在教育领域的具体实践。这与2500年后以政审为名剥夺某类人受教育权的作法相比,仁与不仁,岂非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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