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主人公名叫哈里·哈勒尔。
在开始他的故事之前,有一段出版者序。通常看新书我会简略地看一下序。这本书的“序”起初浏览时我以为它真是本书的序。看了几页感觉不对,好像是障眼法?作者完美化身为荒原狼哈里·哈勒尔房东的侄子,在“出版者序言”里讲述了“我”与哈里的相识、相知、分别,和出版哈里自传的背景。
哈里出场时被形容得更像一只野性难驯的兽类,或者某种精神疾病患者。他租住姑妈的房子,很快将出租屋变成一间杂乱的个人图书馆。哈里涉猎的书以世界各地文学作品为主。
作者在描述“我”的心情时颇为复杂,一见面就喜欢哈里的脸,但却因为他的举动而感到不舒服。觉得哈里具有某种魔力,又觉得他有些倨傲。哈里时常做出令普通人费解的事情,比如长时间坐在别人家门口的楼梯上发呆,在音乐会上冷冰冰沉浸在自己的思想世界里而对音乐充耳不闻,如同笼中狼般整夜在卧室里徘徊却一直睡到中午才起床……以及有一天突然不辞而别,留下一份自述文稿,由“我”全权处理,同时哈里是否还活着也成谜。
关于哈勒尔的自传,我在这里要说几句。他描写的东西是些非常奇异的幻想,有的是病态的,有的是优美的和具有丰富的思想内容。如果这些文稿偶然落入我的手中,我也不认识作者,那么我肯定会怒气冲冲地把它扔掉。但是我认识哈勒尔,因此他写的东西我能看懂一些,可以说能表示赞同。如果我把他的自述只看作是某个可怜的孤立的精神病患者的病态幻觉,那么我就要考虑是否有必要公之于众。然而,我看到了更多的东西,这是一个时代的记录,我今天才明白,哈勒尔心灵上的疾病并不是个别人的怪病,而是时代本身的弊病,是哈勒尔那整整一代人的精神病,染上这种毛病的远非只是那些软弱的、微不足道的人,而是那些坚强的、最聪明最有天赋的人,他们反而首当其冲。
哈勒尔的一段话给我启发,使我懂得了这一点。有一次我们谈了所谓中世纪的种种残暴现象之后,他对我说:“这些残暴行为实际上并不残酷。我们今天的生活方式,中世纪的人会非常厌恶,会感到比残酷、可怕、野蛮还更难忍受!每个时代,每种文化,每个习俗,每项传统都有自己的风格,都各有温柔与严峻,甜美与残暴两个方面,各自都认为某些苦难是理所当然的事,各自都容忍某些恶习。只有在两个时代交替,两种文化、两种宗教交错的时期,生活才真正成了苦难,成了地狱。如果一个古希腊罗马人不得不在中世纪生活,那他就会痛苦地憋死;同样,一个野蛮人生活在文明时代,也肯定会窒息而死。历史上有这样的时期,整整一代人陷入截然不同的两个时代、两种生活方式之中,对他们来说,任何天然之理,任何道德,任何安全清白感都丧失殆尽。当然不是每个人都会这样强烈地感受到这一点。尼采这样的天才早在三十年前就不得不忍受今天的痛苦——他当时孤零零一个人忍受着苦痛而不被人理解,今天已有成千上万人在忍受这种苦痛。
那么,对于处在时代变革的今人来讲,哈里所面对的痛苦,又有多少人在感知?
从小说结构上来看,黑塞在这本书里运用了不少创新。比如第一章的“序言”,第二章的“自传”,第三章的“论文”,第四章的诗歌等等。在后面的阅读笔记里再逐一分析。
我有预感,《荒原狼》又是一块难啃的骨头。但谁能拒绝它的香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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