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子是我曾经的同事,是我踏进这座城市以后的第一位同事。
那是五年前的夏天,我踌躇满志的来到这座城市,满怀信心的去一家金融公司应聘销售—放弃了我从事了近两年的IT开发工作。
我从来没做过销售,而且从性格上来说我不适合做销售,因为我脸皮太薄,生人年前不善言谈,但是我还是一心要转做销售工作,原因有两个。
第一个原因还是我的性格,我太倔了,觉得哪方面是自己的缺陷,就会想去补一下,就像当初高中分班,因为数学不好,我偏偏放弃了自己当时更擅长的文科班,选择了理科班,就是为了把数学补好。最终的结果是,高考的时候遇到了那几年来最难的一次数学卷,把我打回原形,而其他优势科目难度一般,最终因为数学成绩被拉开几十分,而只考了一所普通的学校。所以,为了改变自己的性格,我有心要转做销售工作。
第二个原因,也是真正让我一下下定决心立马做销售的原因,是刚刚从传销组织跑出来。虽然在传销组织里也稍微赔了几千块钱在里面,但是一个多月的时间对我来说也不是没有好处,那就是不再怯于跟陌生人交流,并且还相当跃跃欲试。
当时我和麦子几乎同时走进了同一栋写字楼,虽然我没看到她,但后来她告诉我,她看到我了,不是因为我帅,是因为我当时着装打扮太土了,还背着一个大包。
麦子后来跟我说,我的土给了她很大的勇气,不然她当时都不想面试直接回去的。因为她来到这座城市以后,一直在一家会所做后厨服务员,没进过那么高的写字楼,走到门口的时候其实就想回去了,就是因为看到我那样土里土气的人都毫不胆怯的进来了,她也就跟着进来了。
更巧合的是,我们俩当天还是面试同一家公司,同一个团队,最后我俩就成了同一个团队的同事。
后来因为团队领导个人的工作调动,要去新的城市开拓新的市场,团队领导问我们有没有愿意跟着去的,结果我们团队10个人,有6个愿意跟着一块儿去,其中就有我们俩,后来这6人中的一位还谁动了他们的两个大学同学一起加入了我们的队伍。现在想想,也一直很佩服当时那位团队领导的古惑能力。嗯,他现在已经因为诈骗,呆在了监狱里。
到了新的城市以后,我们当时8个人租住在一个套三的房子里,三女生一间,三男生一间,两男生一间。那段8人同居的日子是我们公认的工作以来最充实美好的日子。
麦子做了销售以后,改变很大,我现在想想才知道,她是我们之中所有人里最有主意也最敢想敢干的人。喜欢过两个男人,却都是有妇之夫,而且不是图别人给她什么,反而她给别人花钱从不小气,她也不避讳,我们7个都知道,内心暗叹孽缘。
但有一天她突然跟一个比她还小一点的男生在一起了,一下子就跟之前那位有妇之夫断绝联系了。后来才知道,情人节那天她约那男人出来看电影,那男的回都没敢回她信息,一气之下她就果断放弃,跟追她的这个小男生在一起了,并且顺顺利利到现在结婚生子,感情一直挺稳定。
麦子确实是一个很有主意的勇敢的女人,谁都会有爱错人的时候,做错事的时候,但是并不是所有人都能放得下,断的清,找回路。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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