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睡的时候快夜里2点了,就为了把手里正在看的推理小说看完。最喜欢读的文学类型是推理小说和剧本。
上初中的时候,流行的是西德尼-谢尔登的推理小说,没有钱买,多半是向同学,图书馆借来看,为了可以看得多一些,还得守信用,答应同学第二天要归还,就得加快阅读的速度,一目十行,是从看推理小说练出来的。而且发现,看得快并不影响记忆,相反看得快记得更牢。第二天还能津津有味绘声绘色地和同学复述小说的情节,主要细节都能描述清楚。
这种无意练就的本事,在以后读书的时候还起了不小的作用。只是后来有条件买书的时候,这个作用反倒发挥不出来了。也不用着急看完了,虽然书越买越多,可看的速度却越来越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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