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发展党员短板》专题报道之四:如何补齐农村发展党员的短板
本社记者张君
一个木桶盛水的多少,并不取决于桶壁上最高的那块木板,而恰恰取决于最短的那块木板。在农村发展党员工作中,注重发展数量就是注重“最高的木板”,而真正体现党员能力、发挥党员作用、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则是“最短的木板”。
自从发展党员工作细则颁布以后,在“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下,发展党员工作趋于科学合理,逐渐在发展速度与党员质量之间找到了平衡,但是农村在提高发展党员质量、发挥党员作用的路上,还有“短板”需要补齐。
近年来,在一部分农村由于政治和经济利益之争,近亲发展党员现象越来越严重,呈现出党员家族化、派系化趋势,其实质是以发展党员之名,行政治、经济资源垄断之实,以达到个人利益的目的。个别农村党支部甚至变成家族、派系党支部。如河北省广宗县夏家庄村党支部书记李瑞照就将村中自己的近亲属全部发展成党员,而其他村民均不允入党,一旦换届选举村支书时则全部是自己近亲属当选。这是一个非常令人担心的信号。
“家族化”,即村中的大多数党员同属一个姓氏、家族,或者大多数党员之间存在亲戚、血缘关系;“派系化”,即村中由于居住环境、利益纠葛等原因形成几个派系,而大多数党员仅属于其中的一个派系。
记者在农村采访中发现,一些村新发展的党员,大多是村干部的亲属,村里召开党员会,就成了村干部们的“家庭议事会”。村里的大小事情,说是召开全体党员会进行表决,但其实还是村干部及其亲属说了算,严重破坏了基层党内生活,影响了基层稳定和谐。群众对此意见较大,这也成为农村发展党员的短板和诱发基层组织信访的“导火索”。
党员队伍“家族化”、“派系化”现象的形成,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党员发展工作不正规。少数村居党支部书记为了巩固自己的地位,扩大自己的个人势力,维护家族亲朋的小集团利益,在发展新党员时,以亲疏关系决定发展对象,不考虑发展对象的个人素质和群众威信,从而使党员队伍成为清一色的“自己人”,或者让“自己人”在党员队伍中占绝对多数;二是党员教育管理不正常。由于少数村党组织疏于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导致了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下降,部分党员为了维护自己的不正当利益而抱成团伙,形成派系。
农村党员队伍的“家族化”、“派系化”,严重地影响了农村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和先进性,导致了党员发展缓慢,党员队伍老龄化现象严重。据调查,个别村党员发展呈急剧下降趋势,有的村甚至20多年没有发展过党员,造成党员老龄化现象严重,甚至有的村党员平均年龄在60岁以上。造成这些原因,主要是村党组织不发展党员,怕发展党员,重要原因就是怕“新党员”抢了自己的位子,疑虑重重,怕危及小集团利益。即便是发展党员,也往往只发展自己家族成员,非家族成员就会受到排斥。由于党员家族垄断,非利益集团的人选在党员大会上很难通过表决。
有些村年青人入党申请书上交几年、甚至十几年也不见组织回音,极大地挫伤了年青人的积极性。上述报道中提到的张银生、祁宏明即使在担任村委会主任或村民领导小组组长期间,虽然被吸收为预备党员,但最终因家族和派系之争而“胎死腹中”。
河北省内丘县前夏侯村支书,在养猪场发展的8名党员都与村支书有亲友关系。这种党员发展“出必吾家”,以人论事,以人划届的现象,忽视和损害了群众利益,引发群众不满,降低了党在群众中的威信,极大地削弱了党支部领导地位。由于党员队伍存在的“家族化”、“派系化”现象,使得少数党员在工作、思想、作风等方面出现退坡,作风散漫,大错不犯,小错不断,根本没有按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有的党员甚至连一名普通老百姓的素质都不如,更谈不上起模范带头作用了。这些都不同程度削弱了党在基层群众中的威信,使少数群众产生信任危机,造成部分群众对党的事业,党的工作不了解或知之甚少,甚至少数党员对党的要求、党的知识一知半解,很少参与组织生活,游离在组织生活之外,有的甚至连党费都不交,不履行党员义务,成了名副其实的“下岗”党员。由于党组织生活贫乏单调,党员管理涣散,客观上弱化了部分村居党员的集体荣誉感,部分党员的言行也逐渐以普通群众的标准来自我衡量和认可,有的甚至连普通群众都不如,严重损害了党员形象。
现在中央吹响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号角,补齐农村发展党员的短板恰逢其时,时不我待。(张君)
如何补齐农村党组织短板
一是建章立制,明确制度约束。将干部任职回避制度引入村级管理,从制度上明确规定,凡具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闲关系及姻亲关系的干部,不能同时进入村“两委”班子。同时,乡镇党委建立回避档案,及时对村干部进行回避教育,增强其自觉申请回避意识,从制度上为村主要干部公正履行职责创造环境。
二是严格把关,明确标准条件。应明确提出,村主要干部在任期间,一般不发展其近亲属入党,确需发展的,需报乡镇党委审查,认定其是否具备培养条件。乡镇党委在审查村主要干部近亲属入党时,要严格把关,执行标准,实行全程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群众不认可的,予以“一票否决”。同时,严格落实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度,对组织领导和工作措施不力,不按有关要求和标准履行发展党员程序的,一律不予承认,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给予组织处分。如果把不住党员“准入”这个关口,那么从严治党就成了一句空话。
三是加强教育,提高综合能力。针对“家族化”“派系化”两委班子成员党性淡薄、宗族派性观念严重问题,对他们进行党的宗旨教育,增强党性观念。同时,帮助他们提高综合能力,从根本上解决他们群众工作水平低的问题,并进一步解决他们因怕失权失位,不愿发展家族外党员的问题。
四是分类施治,及时优化调整。对那些因党支部书记个人思想保守或怕失权失位,不愿发展家族外党员的干部,及时批评教育,促其做党员发展工作;对那些私心严重、不称职、群众意见大的党支部书记和“两委”班子及时进行组织调整;对少数宗派思想严重,长期不过组织生活,不发展党员的村党支部,应该拓宽选人视野,从回乡务工能人、大学生村官、复员退伍军人或优秀乡镇机关党员干部中选拔任职,改善党支部班子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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