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两个孩子的死,引起了全网的关注。
10月,在大连,十岁的小姑娘琪琪被杀了。一个体重超过140斤,身高175的恶魔,意图强奸琪琪,害怕罪行暴露,他用折叠水果刀捅了那个可怜的小姑娘7刀,然后把她抛尸在树丛中。恶魔为此付出的代价仅仅是,进入少年收容所管教3年,因为他还差3个月才14岁。
11月,在长沙,九岁的小男孩棋棋被杀了,在距离他家85米的地方,被一个疑似精神病患者疯狂殴打之后,活活勒死。起初人们很愤怒,为什么在一个小区里,小男孩被殴打时无人上前阻止?后来有人出面澄清,监控视频显示孩子被殴打时,附近并没有人,听到喊叫后立刻有人报警,围观者赶到时,孩子已经死了,由于施暴者人高马大,手持凶器疯狂挥舞,不敢近前。小区保安在赶来的途中由于没有带制服凶徒的工具,中途折返了一次,没能来得及。
孩子,可怜的孩子,我们该拿什么保护孩子呢?
除了琪琪和棋棋,我还想讲两个关于我的小故事。
小的时候,精神病患和校园暴力一直是笼罩在我心头阴影。
在我小时候生活的村子里,有一个疯子,村里人都喊他“疯强强”,妈妈说,“疯强强”小时候很聪明,后来遇到了车祸,被撞到了头,就变得又疯又傻了。“疯强强”每天都活动在从我家到学校的路上,他拖着一个破盆子跑来跑去,还会捡石头砸路过的行人。由于家离学校的路并不远,同路还有其他小朋友,而且农村也从来没有接送孩子的做法。孩子们都很害怕“疯强强”,但是大人只是告诉我们,别去惹他,躲开就好了。我每天上学的路上,最大的挑战,就是和我的朋友们躲开“疯强强”,一路跑回家。在我人生中,我永远无法忘记的一个场景是,一个周五的下午,疯强强拿着一个砖头在我们学校门口来回疾走,嘴里还喊着听不懂的话。全校的孩子们从一年级到六年级,都等在校门口不敢出去,有一个高年级的很壮的大哥哥,壮着胆子冲了出去,被疯强强一砖拍在了头上,万幸的是,他比较壮,带着血,狼狈地跑了回来。就这样,在“疯强强”的阴影下,过了两年半,父母带着我转学了。
我转学后,在县城的小学里 上学。大概是县城太小的缘故,只有一所学校,校园里鱼龙混杂。而我人生中的另一个阴影就在这里,我四年级那年的一个炎热的中午,学校教学楼的楼门还没打开,来得早的学生们都在楼门前等着,突然之间,楼门前的广场上呜呜嚷嚷跑来了一群人,一个六年级的学生,被几十个差不多大的男生追着跑,跑了一会儿被按倒在地,用弹簧刀扎了两刀,流了很多血。后来听说,被捅的那个学生住院了,没有生命危险。至于一些同学被当众脱裤子,扇耳光,被殴打,被勒索,这些事数不胜数。
我和我的伙伴们是幸运的,我们并没有遭遇棋棋和琪琪的悲剧,我相信在国内,这种情形绝不是个例,只不过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们都是“幸存者”,但是并不能因为我们侥幸没有遭遇悲剧,而否认这种悲剧发生的可能性。
正因为如此,每个有孩子,或者未来会有孩子的人,都应该在问问自己:
未成年人究竟应该如何定义?一个身体状况接近甚至超过成年人的恶魔,满脑子都是下半身的恶魔,是否应该被纳入未成年人的范围?《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未成年人的逻辑为什么是未成年人犯罪之后减轻罪责?而不是伤害未成年人加倍惩罚呢?未成年人如何能得到合适的性教育?
为什么围观者没有靠近就能确定孩子已经死了?小区保安面对人命关天的问题,为什么选择浪费时间选择折返?有如此严重暴力倾向的精神病患为什么能在小区里自由活动?他的监护人是否应该为此付出代价?国内还有多少有暴力倾向精神病隐藏在我们的生活中?我们如何保护孩子?如何教孩子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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