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觉察到痛苦烦恼的时候,这个痛苦烦恼就是一种结果了。
这个结果本来就是完美的,没有任何问题,即这个痛苦烦恼的发生本身就是一个完美的结果,没有任何问题,那么这个完美的结果就根本无需处理。
可是我们大多数人都去处理这个结果了,即排斥、抗拒、改变、消融这个痛苦烦恼的结果,这样处理的话,就已经在评判这个痛苦烦恼的结果不好不完美有问题了,就已经在给这个结果定罪了。
其实,这些结果都是如其本来的,都是本来如此的,都是完美无罪的,都是无需处理的,一旦处理这些结果,就是多此一举,还罪上加罪。
因为这个痛苦烦恼的原因就是因罪而起,再对这个痛苦烦恼的结果定罪,那当然就是罪上加罪了。
既然这些结果本来就没有问题,本来就不需要处理,那我们到底处理什么呢?
我们处理的就是这个痛苦烦恼的原因,这个原因来自于我们内在的信念系统,再说具体一点就是来自于我们的评判,来自于我们对罪的信念,来自于我们用罪障碍住了爱。
当然这个原因即罪因有很多层,层层叠叠包裹在一起,那么,这个罪因最深层最根本的原因就是匮乏感、孤独感与被剥夺感等核心罪疚感,统称罪根。
所以,我们真正需要处理的就是痛苦烦恼的罪因罪根,而不是处理痛苦烦恼的结果。一旦处理痛苦烦恼的结果,就是本末倒置,治标不治本,并且除不了根。
那么,我们如何处理痛苦烦恼的原因罪因呢?很简单,就是认出罪不存在,即认出痛苦烦恼的原因不存在,就是说我们烦恼都不是因为烦恼的理由而烦恼,即我们烦恼的理由不存在,我们白烦恼一场了。
然后,同时认出导致痛苦烦恼的人事物都是无辜的,无论这些人事物怎样发展,我的平安都在,一直都在,永远都在。最后,再笃定我就是平安本身,我就是爱本身。
也就是说痛苦烦恼的因是假的虚幻的不存在的,可是这个因导致痛苦烦恼的果却是完美的真实的存在的。
也就是说这个痛苦烦恼的果跟它的因完全无关,都是我们的认知关联起来的,关联得还特别紧密,已经形成惯性模式反应了。
同时,这里需要注意一下,痛苦烦恼虽然是无常的,但这个无常的整个过程都是痛苦烦恼的果,都是整体运作的结果,我们用完美目光去看,这个果就是是完美的真实的存在的。
所以,我们要多多觉察痛苦烦恼的罪因,化解这个罪因,移除这个罪对爱的障碍,即认出罪不存在,平安一直都在。
之所以我们大多数人去处理痛苦烦恼的果,就是因为我们一觉察,觉察到的就是痛苦烦恼的结果,就是念头的结果,就是评判的结果定罪的结果,而没有觉察到痛苦烦恼的罪因。
那么,我们就要多多训练我们觉察痛苦烦恼的罪因的能力,一旦觉察到罪因,就立马化解罪因,认出罪不存在而爱一直都在,这样的话觉就觉到了爱,这就是觉爱双修!
总而言之,我们需要化解处理的不是痛苦烦恼的果而是它们的因,它们的罪因。这就需要我们敏锐地觉察出罪因,化解罪显出爱,觉爱双修。
当你宽恕不下去的时候,一定就是没有觉察出罪因而处理结果去了,这时就需要我的引导了,欢迎你加我微信:juezhin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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