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华的这本《许三观卖血记》写得很有趣,和读之前想的很不一样,很多对话像是傻子在说话,但又很真实,讽刺,能够让读者在可笑中感受到人物的情感,事情的荒唐。
没有读的时候一直很好奇,这本书的名字为什么叫“卖血记”,还有谁经常卖血吗,到底为什么叫“卖血记”,读了一大半才彻底明白这书的标题。一开始的时候也会觉得许三观这个人有点无情,对老婆,对大儿子一乐,但读到最后你会发现他深深地爱家里的每一个人,真的是用自己的血撑起了自己的整个家庭。
许三观第一次卖血,娶了老婆。
许三观第二次卖血,是十年后,为了大儿子一乐。一乐和别人家孩子打架,打的人家住院交不起医疗费,把许三观家的东西都搬走了。其实许三观这个时候很不乐意去卖血,因为他知道了一乐不是他的亲生儿子,是他媳妇儿结婚前和一个相好的儿子。大家都说一乐长得像那个人。
许三观第三次卖血,有些丢人。去看厂里腿受伤的女同事,结果和人家睡觉了,为了补偿女同事,许三观卖血买了营养品。
许三观第四次卖血,是为了全家。饥荒年代,大家都吃不上饭,孩子都快饿死了,晚上躺在床上许三观用嘴给每个人炒了一盘最想吃的菜,从买肉,做菜,到出锅,描述得绘声绘色。光听“炒菜”是远远不够滴,最后他又去买了血,领着孩子和老婆下馆子吃面条。一开始他坚决不带一乐去吃,后来他还是带着一乐一个人也去吃了碗面。
许三观第五次卖血,是为了二儿子,二乐。二乐被下放到农村劳动,为了二乐能调回到城里,许三观又去卖血换钱请二乐的生产队长吃饭,吃好饭。
许三观第六七八次卖血,也是为了大儿子,一乐。一乐也被下放到农村劳动,得了急性肝炎,必须 要去上海才能治好,许三观到处借钱,让老婆先带一乐去上海。他自己一路坐船一路卖血为儿子凑医疗费。医院规定三个月才可以卖一次血,为了救儿子,他几天就卖一次血,有一次还差点休克死掉,输了别人的血才活过来。幸好,许三观没有死,一乐的病也治好了,还被调回了城里。
一乐二乐三乐都有了工作和家庭,许三观和老婆也好好地活活着,应该没有必要再卖血了吧。
可是许三观还有第九次卖血,这一次是为自己而卖。许三观想再去卖次血,然后去小饭馆吃盘炒猪血,喝二两黄酒,就像之前每一次去卖血一样。许三观现在并不缺钱,还要去卖血是在怀念自己的一生,也是在怀念那些之前和自己一起去卖血,但最后因卖血而死去的同乡吧。
不过这一次血没有卖出去,人家嫌他老,嫌他血稠,他气得在大街上哭了起来,如果以后家里再遇上坎儿可就没法弄钱了。
许三观是一个好丈夫,好父亲,他用自己身上的血,把家里的每一次坎儿都扛过去了。故事读起来有趣,轻松,但情节又让人震撼,让人感慨那个时代的艰难。
《许三观卖血记》是一部值得看的小说。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