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利不亏其义,见死不更其守。 ——《礼记·儒行》
不要见到财利就做有损于大义的事,宁可牺牲自己的生命,也决不改变自己的志节。
君子爱财 ,取之有道。向来为有良知的中国人所信奉所遵从。
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不义之财不可取,是绝大多数中国人的亘古不变的信念。
先贤甚至神道设教,编造善意的谎言来警告世人不要见利忘义。比如贪心昧财,最后遭报应,落得个人财两空。
《阅微草堂笔记》:余官兵部时,有一吏尝为狐所媚,癥瘦骨立,乞张真人符治之,忽闻檐际人语曰:君为吏,非理取财,当婴刑戮。我夙生曾受君再生恩,故以艳色蛊惑,摄君精气,欲君以瘵疾善终。今被驱遣,是君业重不可救也。宜努力积善,尚冀万一挽回耳。自是病愈。然竟不悛改,后果以盗用印信,私收马税伏诛。
贪婪是个病,连狐狸精也救不了他。可见,不义之财贪不得。
《古今谭概》:曹翰下江南日,尽取其金帛宝货,连百余舟,私盗以归。无以为名,乃取庐山东林寺罗汉,每舟载十余尊。献之,诏赐相国寺。时谓之“押扛罗汉”。
瞒天过海,曹翰本为知兵之人,为贪财连兵法都用上了。后,曹翰子孙破败,以至沿街乞讨,不会是佛祖怪罪了吧?
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苟利国家生死以 ,岂因祸福避趋之。
人终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这句话是司马迁说的,出自出自司马迁的《报任安书》。
向来不乏舍身取义的人。
文天祥是南宋末年抗元名臣,民族英雄,与陆秀夫、张世杰并称为“宋末三杰”。宝祐四年(公元1256年)状元及第,官至右丞相,封信国公。于五坡岭兵败被俘,宁死不降。至元十九年(公元1282年)十二月初九,在柴市从容就义。
陆秀夫(1235年-1279年),字君实,楚州盐城县(今江苏省盐城市)人,南宋民族英雄。陆秀夫20岁时(南宋宝祐四年)与文天祥同登进士榜。祥兴元年(1278)为左丞相,次年2月,元军大举南犯,陆秀夫辅弼幼主驻军崖山抗元,不幸战败,驱妻、子入海后,即怀揣玉玺,负帝壮烈投海,终年44岁。
清末,戊戌变法失败后,康有为、梁启超逃往日本。谭嗣同是“有心杀贼,无力回天”。他坚信“不有行者,无以图将来。不有死者,无以酬圣主”,泰然赴死,留下“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的名句。
“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孟子以他的性善论为依据,对人的生死观进行深入讨论,强调“正义”比“生命”更重要,主张舍生取义。是中华民族传统道德修养的精华,影响深远的事。战国时期哲学家、思想家、政治家、教育家,儒家学派的代表人物之一,地位仅次于孔子,与孔子并称“孔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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