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最早是普林斯顿大学的一个数学家阿尔伯特·塔克在1950年的时候给一群完全不懂博弈论的心理学家解释所用到的。
大概内容就是:有两个犯罪嫌疑分子潜入私宅被警察抓到,但是这个警官并没有找到偷东西的证据。于是就把两人分别关到不同的地方,并给他们提出了三个条件:检举别人的无罪释放,另外一个保持沉默的判刑10年;两个人都保持沉默,判入私宅的罪,判刑1年;如果两个人都检举对方,两人都判三年。
两个人彼此不认识,如果你是其中一个犯罪嫌疑人,你会怎么选择?
如果只考虑自己的话,结果对于自己可能不是最好的;如果都考虑对方,此时得到的结果反而是利己也利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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