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乡随俗,是一个古老的命题。它指的是你到了一个你完全陌生的地方,而且这地方的风俗习惯和生活方式与你以前的有些微或巨大差异,那么,你就得对自己进行一些改变。是这种新的习俗或方式改变你,而不是你去改变它。
道理都明白:你太渺小,太微弱,太不起眼,你拥有的力量不足以去改变,那么你只有随大流,改变自己以便同这些新的东西接轨。
《红楼梦》中黛玉第一次到贾府,在贾母处吃完晚餐后,小丫环捧上茶来。依照黛玉以前在家里的习惯,是父亲林如海教导的,饭后要消消食,才能吃茶。黛玉见这里的习惯与家里的不一样,少不得要跟随的,因此,就留个心眼,凡事慢几拍。果然有成效,不然可真丢大丑了。原来这丫鬟捧上来的茶不是吃的,是漱口用的,过后,又有丫鬟捧上来,这才是吃的茶。
现代社会的人们,比以前的人精明得多了。就像一个池塘里钓滑了的鱼,眼睛眉毛都在察颜观色,整个脸孔都是川剧善于变脸,心里的九道十八弯,弯弯藏锋埋机,那嘴里更是说不出一句真心话实在话,正是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
著名作家迟子建感慨道:打开电视,翻开报纸,点开网络,我们看到的听到的,并不都是真话。这些谎话不是猫啊狗啊牛啊马啊的说出来的,而是一撇一捺的‘人’。这时候,我真想拆了这个‘人’字,让它成为被雷电南倒的树木,期待它经过沧桑的风雨洗礼后,能化为林间腐蚀土的一部分,成为新生命的养料。然而能够照耀‘人’涅槃的闪电实在是太少了,所以我们在生活中依然频频遭遇那些心口不一、人性沦丧、道德败坏、口蜜腹剑的人。
这位迟大姐还是对社会想得太理想了,当然,作家么,是要超凡脱俗一些的,不然,就不能将自己的灵魂安置下来写出高水平的作品。其实,早就是这个样子了,大家都习以为常了,你如果不适应,还能怎么样?以你一己之力能改变得了?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有样学样,再搞出一个另外一个的自己,以应对这种入乡随俗,否则,你一天也活不下去。
我想,如果鲁迅活着,也只能如此。为自己生命的长度着想,他也会把自己那支笔变得圆滑起来,绝不敢屡屡去揭示什么人血馒头,什么阿Q精神,什么匕首和投枪。否则的话,要么被和谐,要么被气死,总之,是不会有多长的生命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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