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离现在已经很久远了,不是看到一些关于维权的报道,大概率我已把这事尘封了。但事情发生了,在我脑海里总会有记忆。
在我读高中的时候,某一个周末的晚上,我一个人到书店闲逛,正好看到一本书的内容自己很喜欢,我就买了,当时我给了店员20块钱,她只是在书的最后一页盖印证明已售出,并没有给我找钱,我当时看书看得入神也没在意。
后来我想走,但想起来店员还没找钱给我。我就问店员,你还没有找钱给我。店员却说,没找钱你当时不说,现在要等结账看是不是钱多出来了,才能找钱给你。我很无奈地等到书店结账,结果真多了没找给我的钱。那店员还说,你的钱要当面点清不要给我们添堵。
当时我生气地说,“你收款时应把要找的钱交给顾客,而不是让顾客提醒你。若是我不追问你,你就不打算把钱给我了,你们的诚信何在,你们不是靠这样的欺骗手法赚钱的吧。后来,一位可能是店长的女人明知是自己的下属理亏,赶快给我道歉,我才离开书店。
消费权益在你手,据理力争要开口,当你发现自己的合法权益被无视或受损,一定不要怕麻烦,特别是工作上的不公平待遇更要据理力争,怕麻烦只会让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更大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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