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怜到快要发疯的年轻人,还在梦想着荣耀、爱情和心中的远方。
那是什么呀?明亮吗?会透着光吗?还是人吗?喝点酒吧,迷迷糊糊的,你就知道答案了!
小女孩在等待着她的糖,一会儿哭,一会儿笑。唱个歌,跳跳舞。大人们总是能在她的脸上找到满怀欣慰的笑。小女孩坐在角落里,无声贪婪的吸吮甜甜的糖,她得到的每一颗糖果到根处都有点苦涩,因为吃完了。她又得去摆弄大人们的目光,迎合人们的喜好,逗的他们拍手叫好。赢得他们的掌上,赢得她的糖。
小马坐在公园的长凳上,耳机里面不知道放着谁的歌,遮阴的大树上有一窝雏鸟,他深吸了一口烟,吐出,在一团朦胧的烟雾里观察那些迟早会飞的鸟。
这个人估计是我,我有太多废话要说,心灵不想沉默下去。有些时候,我闭上眼睛,失去自我感觉,陷入时间的空洞,历经数小时的沉默,然后醒来。发现周围还是向我板着脸,崭新的高楼都像些倚老卖老的东西,明明就很年轻。但这一切让我熟悉,我猜,它想让我认出这一切是真的,还是假的。
有一个地方,那里的天总是蓝澄澄,空灵的气息,每一次吞吐,都能感觉的到离纯洁近一些。不知名的白鸟在空中翱翔,在属于它的蓝天里向着大地微笑,让你羡慕不已,后悔没有生而为一只这样的白鸟。
人有时会感到无聊,六神无主,就是平时最爱做的事无心去做,最亲近的人无话可说,只是想去喝点,一点微醺,然后感慨。感慨什么呢?感慨这个人生,感觉一切都看腻了,活的也不开心,好像已经走到了世界的尽头。
小马穿了一件黑外套,外边是黑色,里边是白色,这很流行,因为有了一件它,就有了两件衣服。一会儿白,一会儿黑。小马烦的很。因为他不能这么经常换,因为白色容易脏。他很喜欢这件衣服白色的那面,但是只能翻在里面,怕它脏,只能用黑色见人,把白色藏在里面,寂寞下去。
今天我在房间里呆着,呼吸着属于自由的味道,我把外套翻过来,是喜欢的白色。我的房间里充满烟味、霉味、和臭味,但我真觉得这就是自由的味道。而且我很喜欢带人来,今天方二在我家。一进门,我就拉着方二到我房间,打开门。“来,呼吸自由的空气。”他不知道什么是自由,他说:“原来自由的味道难闻的让人发怵。”
我的自由的感来自于一个人待在家里,另一个来自于开车。第一个难免有点让人觉得不务正业,我不是太在意别人的说法,但这样我就得勒紧裤腰带,这样显得我很苗条,我喜欢粗壮的样子。后来,我决心要做一个赛车手,这就是我的梦想。要做一个赛车手对我来说可不容易,因为要有车,所以我决定找个和车有接触的职业,一来会接触车子,二来混口饭吃,我被自己的天才所震撼。
那一天,我穿了一身黄袍,头顶黄冠,看着像是哪山里出来的仙骨道人。我没有去给人算命,这不太好,我长的比较清秀,不像是正当的会和人神神叨叨。我的工作是送餐,一路上,我时而侧身往下,又一跃而起,有时越野,有时压弯。每次我送过去的食品都不需要客人亲自搅拌。这使我赢得了一打好评,一人给我留言使我印象深刻。他说:“那天下雨,路面很滑,你没有注意刹车,使用惯性漂移过弯,在雨中,你的速度极快,一点儿不受影响,赛车天赋高的惊人。要不是到最后,你怕我看不清你的脸蛋,从我身前疾驰过来,我又满心澎湃,想凑的近一点,用脑袋磕破了你的车盖。去做个赛车手吧,你不适合美团外卖。”
我深受此人影响,他的一番话让我感动不已。我爱他,但我还得接着开,要混口饭。我被炒鱿鱼是后来的事,这绝不是我哪做的不妥当,是群众的呼喊。人人让我去找到属于我的港湾,既然如此,与其说我被炒鱿鱼,不如说我是去找到那片光,让我不在处于黑暗。
这是我失业的第二个月,想破了脑汁也出不来怎么走向那温馨、快活,可以让我觉得还有点浪漫的港湾。
方二是我初中同学,关系维持在我说一就是一二就是二,方二有点呆。方二又有点滑稽,一个圆圆的大脑袋,上面铺了些卷卷的枯草似的头发,一双黑黑的大眼,张,满脸看破天荒的一本正经的玩世不恭,咧着大嘴巴子嘻嘻哈哈的。我喜欢这样的人,因为方二是个机修工,我想既然我要做个车手,那么肯定会需要,虽然目前还没有车子。
现在我是一摊烂泥,但我不会以为自己会扶不起。现在不会,将来也不会。永远都不会。我把追梦当成终身事业,我时刻努力。最终到底是迷失在这生活的无限可能性,还是畏畏缩缩的毫无道理。这就看我之后的命运。
方二和我有很久没有见面,我可以说他比以前更自信,更成熟,因而他显得很是深明大义。这一切来自于他对事业的努力,有一份明白的工作。而我,则被当成一摊烂泥。我们点燃香烟,他说道:他已经到了该恋爱的年纪,幸福在向他招手。此时我已知道他的来意:但是你还有很多的时间来让自己满意……
他同意道:是,但这是家长的旨意,我已经到了该安稳一生的年纪。我用着沙哑的声音嘶哄:那么到底是谁让你来激励我这摊烂稀泥。他回答:今天早上出门在楼下遇见阿姨。这句话像是鞭子一样抽在我的灵魂深处,地狱仿佛再向我招手。郁积已久的愤怒像火山一样爆发,不到片刻停息,像是从未来过,眼里闪着火花。我好像看到了海边的一个男人,他本能的把双手举过肩头,面露惊恐之状,嘴里嘟哝着什么……大概是“我投降,请饶命。”
后来,方二走了,经历过长久的对峙,我披上黑色外套,把白色翻在里面,以黑色示人,让白色沉寂。
小马骑着自己的电动车绕着周围转了几圈,因为下午没有任何事情可做,上午又一直在面试。因为昨天刚下过雨,他喜欢这样的天气,这会让他感觉格外舒适。他是个很会贪图享受的人,最好每天都是这样的天气。可惜他并不能呼风唤雨,也没有钱财来打造人工制造环境工程。
小马是那么喜欢车,他觉得车是男人力量的延伸。这辆电动车是他老妈新买的,小马自己几乎没有积蓄,这意味车他开的时候要小心,因为没有钱维修。小马梦想着要做一个车手,所以他总是把自己锻炼成有强大平衡力的男人,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他从来能够完美平衡,但是他还没有摩托车驾驶证,自行车又嫌它太慢了。
小马在的城市属于四线,这个城市不大,但几乎有为青年都去了一二线,只有少数人留下,其余都是些阿猫阿狗,不成大气候。小马觉得,他不能接受大城市,大城市虽大,但容不下一部摩托车,小地方虽小,但可以让你随便停,可以不受堵车的困扰,可以感受到力量的延伸。虽然他现在没有,但是他决心要去买一辆。
我骑着崭新的电动车来到附近的人造大草原,空气中带点湿气,任凭它抚摸我的脸颊,游走在我的身旁,将我萦绕。我想躺在草地上,但是刚下过雨,没拿毯子,只好把车停下,后背靠在工具箱,放松了全部的身心,远处一青年带着吉他给我不认识的女孩儿弹唱。我闭上眼睛,歌声还在回荡。
在小马混混沉沉的时候他的手机响了,是盈盈打来,盈盈是小马的同学,盈盈长的很漂亮,她暑假回来,想见见小马。小马也没有事,给那青年鼓掌,之后就拧着电门离开。
盈盈一年前向小马表达过她的情意,小马心里早就知道。他和她在一起总会产生一种麻酥酥的感觉,但是小马知道,他给不了她想要的。这路上,小马心情极好,又有点期待,因为好久没见盈盈了。
盈盈家里很整洁,他的父母有常在外地,小马以前经常到这睡觉。那时候他整天叼着根香烟,带着鸭舌帽,在老家农村骑个摩托车到处乱跑。这是一种正真的无所事事,无所事事到让人感觉他就是个流氓,可是盈盈不这么认为,他觉得小马是在谋划着干出大事。
泥巴给小马买了一个头盔,小马接过看了一眼:嗯,不错,艾诺,就是颜色暗了点。多少钱?
盈盈说:不要钱。
小马说:嗯,我最近穷,要钱没有,要命根子一条。
盈盈红着脸。但内心想,这就是我喜欢的男人。
小马其实内心很惭愧,虽然嘴上不说,但他已经决心要努力让盈盈感受到他温柔的怀抱。
小马把头盔扔给盈盈,说道:戴上吧,我带你去兜兜风。小马带着盈盈来到河边,风哗哗的吹,在夏天里面很是凉爽。他们走下来,沿着河边走去。“小马,我想和你说个事。”:盈盈说道。
小马看了她一眼,回答:说吧。
你到底喜不喜欢我啊?:盈盈问。
小马心里十分纠结,又十分感动,他头脑开始不听使唤,就把盈盈搂在怀里,拖住她的后脑勺给她一个长吻。吻毕,小马指着河边不知哪家富人回乡盖的别墅,说:早晚有一天,我也要盖一栋这样的房子,让你在里面,我们一起慢慢变老。小马不大会说情话,但这已经够了,他们俩紧紧拥抱。
小马和盈盈在河边坐了很久,我也不知道未来到底会怎样。至少现在,我可以穿着我最喜欢的白衣裳,有我爱的依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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