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州小将胡志忠奉使之越,夜梦一物,犬首人质,告忠曰:“某不食岁余,闻公有会稽之身,必当止吾馆矣。能减所食见沾乎?”忠梦中不诺。明早遂行,夜止山馆。馆吏曰:“此厅常有妖物,或能为祟,不待寝食,请止东序。”忠曰:“吾正直可以御鬼怪,勇力可以排奸邪,何妖物之有?”促令进膳。
方下箸次,有异物——其状甚伟——当盘而立。侍者慑退,不敢傍顾。志忠彻炙,乃起而击之。异物连有伤痛之声,声如犬,语甚分明,曰:“请止请止,若不止,未知谁死。”忠运臂愈疾。异物又疾呼曰:“斑儿何在?”续有一物自屏外来,闪然而进。忠又击之,然冠隳带解,力若不胜。仆夫无计能救,乃以篲扑。罗日引月长主于东阁。颠仆之声,如坏墙然。未久,志忠冠带俨然而出,复就盘命膳。卒无一言,惟顾其阁,时时咨嗟而已。明旦将行,封署其门,嘱馆吏曰:“俟吾回驾而后启之,尔若潜开,祸必及尔。”言讫遂行。
旬余,乃还止其馆,索笔砚,泣题其户曰:“恃勇祸必婴,恃强势必倾。胡为万金子,而与恶物争?休将逝魄趋府庭,止于此馆归冥冥。”题讫,以笔掷地而失所在。执笔者甚怖,觉微风触面而散。吏具状申刺史,乃遣吏启其户,而志忠与斑黑二犬,俱仆于西北隅矣。
处州(今浙江丽水)的小将胡志忠奉命到越州(即下文的会稽,今浙江绍兴)出差公干,夜里梦见一个狗头人身的怪物,对他说:“我已经有一年多没吃过东西了,听说您要去会稽出差,一定会住宿在我的驿馆。能否将您吃的东西省些下来给我呢?”胡志忠在梦中没有答应。
第二天一早胡志忠就出发了,晚上住在一处山间驿馆,馆吏说:“这个厅里时常有妖物,有时会出来作祟。请不要在这里寝食,去东厢房住吧。”胡志忠说:“我为人正直可以抵御鬼怪,勇武有力可以驱逐奸邪,哪来的什么妖物?”只是催着驿卒赶快上饭。
正在用筷子夹菜时,突然有一个身形非常高大的怪物站在桌前。侍者被吓得退了出去,不敢侧视。志忠收起菜肴,站起来就打怪物。怪物连声喊痛,声音就象狗吠,但话却听得很清楚,说的是:“快住手,快住手,如果再不住手,还不知道谁死!”志忠拳头挥得更快了。怪物又大声喊:“斑儿在哪里?”紧接着就有一个怪物从屏风后面,一闪就进来了。志忠继续打它们,但是帽子也掉了,衣带也松了,力气也似乎耗尽了。仆人也没办法救他,就拿着扫帚乱打。
一人两怪,拉扯着就打进了东屋,摔打碰撞之声,就好像墙壁被推倒了似的。没多久,胡志忠又穿戴得整整齐齐地出来了,回到桌前继续吃饭,却始终没说一句话,只是不时看着东屋,偶尔叹口气而已。第二天早上要出发了,又封上东屋的门,还上了封条,对馆吏说:“等我回来后再开这个门。你如果私自开了门,一定会有祸患。”说完就出发了。
十来天后,胡志忠回来又住在这个驿馆,就要来笔砚,哭着在当初封的门上题诗说:“依仗勇力,祸就缠身,自恃强健,必然失败;为什么要以千金之身,却去和怪物争个高低?就不要让鬼魂回到处州了,就在这个驿馆里回归冥府吧。”写完,将笔扔在地上,人就消失了。给他送来笔砚的驿卒十分恐惧,只觉有微风拂面后就消失了。馆吏将情况上报刺史,刺史就派人来打开封住的门,只见胡志忠和一黑一花两条狗,都倒毙在房间西北角。
《胡志忠》亦出自《集异记》,载于《太平广记》卷四百三十八,“畜兽”类中的“犬”类。一个小将自恃其勇,与犬妖争斗,两败俱伤。文末借胡志忠之口,劝人不可好勇斗狠,也有一定道理。只是小将勇斗妖物,也算为民除害,只是作为一员武将,为何会没有武器,竟徒手与妖博斗?而且他的随从也有些不中用,只能用扫帚打怪物。但凡小将手中有武器,或者他的随从能干些,胡志忠也不致于死于非命。此故事读来让人叹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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