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文大保贝儿,全网统一ID
一个看电视都要较真的女同学
客户:“我想给我自己买保险”;保险公司:“可以!”
客户:“我想给我爸妈买保险”;保险公司:“可以!”
客户:“我想给我老公/老婆买保险”;保险公司:“可以!”
客户:“我想给孩子买保险”;保险公司:“可以!”
林妙妙:“我要给我弟弟林够够买了一份集教育婚嫁重疾意外养老五合一的高额婴儿保险!”
保险公司:“你等等!”
剧情安排主要靠掷骰子或者摇号,随机播放的《少年派》,终于大结局了。
爸爸中年破产,暖男人设崩塌,妈妈女儿发奋读书,高考关头怀了二胎,女儿突变吃播博主,高三闹自杀,学生创业运作O2O,P2P爆雷投资血本无归,精神病需要终身治疗,出轨离婚,中年恋爱斗小三,大学女生赚钱养家当扶弟魔……
这剧本的后半部分,每集都在发疯。
不管你看没看过这部剧,相信你的朋友圈里,一定被“王胜男给林大为买保险”刷过屏。
咱也不知道到底买了啥保险能花六万,是吧?
咱也不敢说,咱也不敢问。
但是,通过林大为在剧里说,“连死后也要利用好”,我们分析,王胜男应该是给林大为买了一些“带身故责任”的产品。
根据《保险法》第三十四条:
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
所以,在林大为问:“都是给我买的?”的时候,我们可以看出,林大为对王胜男给自己买保险了这件事,貌似是不知情的。
那么,没有被保险人签字购买的保险合同,是否合规呢?
昨天的大结局,林妙妙又给她的弟弟林够够买保险了!
林妙妙给弟弟林够够买了一份集“教育、婚嫁、重疾、意外、养老”五合一的高额婴儿保险,并且保费一交就是五年。
刚满月小婴儿你买什么养老?
刚满月小婴儿最需要的是什么?是医疗啊!
买错保障没有,先不说,说不定人家的医疗是附加在重疾下面的,对吧?
那么,林妙妙有没有资格为自己的弟弟林够够买保险?
《保险法》第十二条:
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具有保险利益的人有哪些呢?
《保险法》第三十一条:
(一)本人;
(二)配偶、子女、父母;
(三)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
(四)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
订立合同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不具有保险利益的,合同无效。
这,父母都健在,怎么也轮不着林妙妙抚养自己的弟弟吧?
剧情里还有一幕,是唐元明涨工资了,要给闺女娇娇买保险。
老铁,没毛病。
但是,买保险的正确顺序还记得吗?
“先大人,后小孩!”
我们来看看你大姐的观念:
你大姐就是你大姐啊!
当然了,并不是每一个保险公司都不近人情,也是有保险公司在以法律为准绳的同时,平衡被保险人利益,尊重被保险人意愿,可以接受非亲属间投保。
随着我们的社会结构更加多元化,相信保险公司的服务也会更加人性化。
只是,林妙妙,你这个保险到底是咋买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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