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张三欠李四10万元一直未还。李四向法院起诉张三,张三因没钱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经查张三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有10万元,那么住房公积金能不能被强制执行用于还钱呢?
答案:
可以被强制执行用于还钱。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3条规定:
单位给员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是员工的个人财产。虽然国家规定只有在员工方买房、租房或者装修等情况下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但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42条也规定了被执行人履行法院判决时,法院有权根据执行案件的需要划拨被执行人的合法财产。所以,法院可以强制划扣张三的住房公积金用于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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