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飞典故之不爱钱

作者: 一帆风正 | 来源:发表于2025-07-04 06:19 被阅读0次

岳飞的“不爱钱”表现多个方面,其中尤以“不藏私钱”“自筹军资”“生活简朴”和“不置家产”最为令人赞叹。

由于岳家军在抗金战场上屡建奇功,所以经常得到朝廷的赏赐,有时多达数十万贯。但岳飞坚持有赏必匀的原则,“一钱不私藏”,如数分给将士们,以至于当时人们称岳飞为“清贫大将军”。有一次,战事紧急,物资不足,他便命令将皇帝赏赐给自己的物品变卖,筹款造弓二千张。有部下说:造军器应破费官钱。岳飞淡淡地回答:这要上好几个折子才能求得,既然军队急需,还是自己给钱吧!

岳飞生活简朴,平日在家只穿麻布衣服,不着绸缎,对家人的要求也是如此。据说,有一回,岳飞偶尔看到妻子身穿丝绸布料衣裳,就很不高兴地责怪了她。从此之后,全家人不敢再穿用丝绸了。岳飞在饭食上也十分节俭。一次家里会餐,岳飞发现饭桌上添了一道红烧鸡,便马上查问,厨师回答说是部将送来的。岳飞传命下属,此后不许为他进送佳肴。

岳飞的“不爱钱”更体现在他的“不置私产”上。据记载,由于战功显著,高宗要对他进行奖励,欲在临安为他建造宅第,岳飞却拒绝了。他说“北虏未灭,臣何以家为?”他的话,感动了满朝君臣。另据记载,岳飞遇害后,全部家产被没收,清点起来,仅有朝廷配给的镶玉腰带数条,部分作战铠甲、兵器,还有少量丝织品、粮食、银钱若干以及书数千卷而已。而同时代为官的枢密使张俊被罢相回家后,仍“占田六七十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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