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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上的冲突(第三法)

汽车上的冲突(第三法)

作者: 我爱父母效能训练 | 来源:发表于2019-08-05 21:25 被阅读0次

今天接儿子回家的路上,他把脚踢在中央扶手箱上,我不能接纳这个行为,我向他发送了一条“我-信息”:“我看到你把脚踢在中央扶手箱上,这样我要花时间清理上面的脚印,我也担心空调出风口会被弄坏。”

不过他没有理会我,看来他的行为是在满足他的某些需求,不过我也有我的需求,我得解决这个需求冲突,用“第三法”(P.E.T.中用来满足双方需求的冲突解决办法)。

我:“如果你可以把鞋子脱了,我接纳你把脚踢在上面。”

乐乐二话没说就把鞋子脱了。

有时候“我—信息”不一定能改变孩子的行为,哪怕这个行为对你产生了很明确的影响,哪怕你的“我—信息”很完整(行为+感受+影响),因为孩子做出的那个你不可接纳的行为也在满足他的某些需求。

虽然“我—信息”不是“一帖灵”,但是我觉得“我—信息”最可贵的地方在于,它把改变的责任留给了孩子,而不是直接命令孩子:“把脚放下来!”当我们以权威的姿态命令孩子把脚放下来的时候,有可能会引发一场“战争”;就算孩子乖乖把脚放了下来,那也是被迫于我们的权威,他内心有可能是内疚的、自责的,也有可能是愤怒的、不甘的。

很多时候我们都低估了孩子体谅他人需求的意愿,如果我们抱着信任、平等和尊重的姿态和孩子去沟通,那么相信孩子也会非常乐意和我们一起进入到问题解决当中去。

改变旧有的沟通模式很难,但值得我们全力以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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