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3讲 股东文化和利益相关者文化
这个礼拜继续讲股份责任有限公司内部的治理结构。
上个模块讲了股份责任有限公司兴起的过程,也讲了这种公司形式几个巨大的优点。比方说它能够筹集到前所未有的资金,资金的来源非常广泛,能够抗风险,它能够做非常持久的、实际上是没有止境的投资活动。
但与此同时,我们也指出了股份责任有限公司内部治理一个很大的缺点,那就是经营权和所有权的分离。经理大权在握,但并不真正拥有公司;股东虽然拥有公司,却没有积极性去照看公司日常的运作,这个问题怎么解决呢?
这是一个大问题,曾经有过不同的流派、不同的尝试来解决这个问题。
今天我们讲了公司治理的两种流行文化:一种叫股东文化(stockholder culture),一种叫利益相关者文化(stakeholder culture)。这两种文化都有它的市场,都有它流行的区域,哪种文化好呢?这取决于你是谁,你站在什么立场上看问题了。同时我们也讨论了企业的社会责任问题,到底企业的经营者应该担负怎么样的社会责任。
课后思考
我们看到一个普遍的现象,那就是在美国许多的公司,他们由大量的中小股东组成,而在欧洲或者日本的公司他们的股东构成相对单一,这些公司经常是由家族、大企业、银行甚至政府所拥有,你能不能从股东文化和利益相关者文化的比较来解释这种现象呢?
“大量的中小股东”用自己的真金白银支持了公司,他们才是“利益相关者”,而其他人,即便与某家公司产生了千丝万缕的联系,也不是主动“利益相关”,他们没有主动地把自身的利益与这家公司产生强关联。
这种现象解释起来非常复杂,涉及到的文化、社会、历史因素很多。如果选择一个简单的视角,可以认为美国的公司的股权结构就代表了大多数人的利益,而欧洲和日本的公司则更多地代表少数精英的利益,为了让公司更长远、更稳健的发展,股东文化和利益相关者文化,分别成长于不同的生长环境,它们都是合理的。
第134讲 信托原则和商业判断原则
今天讲的是两个概念,信托原则和商业判断原则。
这两个原则分别是针对企业的经营者和企业的所有者提出来的。
我们也讲了跟利益相关者文化相比,在股东文化下,信托原则和商业判断原则能够更自然地被经营者和所有者执行,他们之间产生的官司更少。而如果因为信托原则和商业判断原则产生了很多的官司,企业的经营活动,从企业的会议室转移到法庭去解决,那将会是一个更糟糕的结局。
课后思考
我们一直讲的是企业经理人,他要对那些给钱的人负责、付钱的股东负责,背后是一个默认的判断,那就是钱比经营管理的知识更重要。我给你的问题是,现实生活中真的永远是这样吗?企业家精神难道就不比钱更重要、更值钱吗?为什么?
不应该单独考量“谁比谁更重要”,一切考量都应该围绕企业存在的根本目标——创造财富,用“现有的钱”去创造“更多的钱”。在这个目标下,“钱”重要,但“赚钱”更重要,为了更多、更快地赚钱,企业家精神也不可或缺。
第135讲 清官难理家务事:环联公司案
今天讲了范高科的案子,这是一个很难的案子,众说纷纭的案子,在美国引起了很大的争议,到今天还没结束。
课后思考
来讲讲你的看法,你是赞成最高法院的终审判决呢?还是赞成费舍尔教授的批评呢?为什么?
赞成费舍尔教授的批评。
从事实上看,在这次收购交易中,股东的利益是被最大化了的。
从道理上看,这样的判决像是不承认“信息不对称”的基本事实,妨碍了那些掌握更多信息的管理层做决定,降低了他们的决策效率。
第136讲 恶意收购的重要功能
今天讲了恶意收购的实际功能,它是解决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问题一种非常有效的手段。
但要说明,要解决经营权和所有权分离的问题,到今天都没有确切的答案,这仍然是一门开放的学问。
课后思考
公司之间的并购除了解决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问题以外,还会不会产生别的后果?比方说企业会对市场产生垄断的后果,我们需不需要提防这些后果?为什么?
会产生一些“后果”,值得观察和分析,但不需要提防。
无论是什么后果,无论人是否理性,市场会做出应有的检验,那些更好地利用了资源的“后果”会胜出,反之则被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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