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中天中华史《汉武的帝国》 第四章:官治天下之牧民与牧官
艺凡:接前文,前文提到了州,那什么是州呢?
易中天:作为地方行政长官的州官,汉代叫州牧。汉武帝设州之时,派出的官员不叫州牧,叫刺史。刺史的任务也不是老百姓的,而是官员的。他们要管的,是郡守和郡尉,县令和县长。
艺凡:汉武帝,为什么要这样做?
易中天:因为帝国实在太大。据统计,秦郡三十六,汉郡一百多,县则有一千三百个左右,“吏员自佐史至丞相十二万二百八十五人”。如此庞大的队伍,皇帝一人根本就管不过来,只好让一部分官员去管另一部分官员。
艺凡:于是就长生了牧官。
易中天:牧官之官也有两种。一种是上级官员,一种是监察官员。其实上级管下级,原本就有监察的职责。问题是上级官员包括丞相,也需要被监察。结果,相对独立、直接向皇帝负责的监察官员,便应运而生。这样的官员,就叫御史。
艺凡:御史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易中天:很早就有的,但到汉代才成为监察官员。此后,中华帝国的监察官员,在中央的都叫御史。其长官和次官,明清以前叫御史大夫和御史中丞,明清以后叫都御史和副都御史。派往地方的,秦和汉初叫监御史,武帝以后叫刺史,唐代叫观察使,宋代叫监司。
艺凡:他们的地位呢?
易中天:监察官员的地位很崇高,他们的法冠叫獬豸。獬豸是一种神兽,见了不法分子就会用角去顶。因此但凡重大弹劾案,御史都要头戴獬豸冠,身穿内白外红的法袍,当着皇帝和百官的面在朝堂上宣读起诉书。被弹劾的官员则必须立即站出来等待处分,无一例外。御史的身份和职权也很特殊。
艺凡:怎么特殊呢?
易中天:首先权限大。上至宰辅,下至郡县,包括其他监察官员和自己的顶头上司,都可以弹劾。
其次责任轻。只要听到风吹草动,甚至流言蜚语,就可以举报,不必负核实的责任,也不受反坐的处分。
第三独立性强。御史弹劾官员,不必通知照会有关部门,也不必经长官批准。因为监察机关是直属天子的独立部门,监察官员也只对皇帝负责。。
这三条,从秦汉到明清,一贯到底。但,仅有中央监察部门,是远远不够的。因此,还必须往地方派遣巡视员,这就是刺史。只不过,汉武帝在派遣刺史的同时,还设置了监察区。
艺凡:监察区是怎分的?
易中天:共十三个,十二个在地方,即冀州、并州、幽州、兖州、徐州、青州、扬州、荆州、豫州、益州、凉州。京师所在的三辅(京兆尹、左冯翊、右扶风)、三河(河内郡、河东郡、河南郡),则与弘农郡合为司隶部。一部加十二州,合起来叫十三州部。
艺凡:他们的主要职责呢?
易中天:刺史治官不治民,查大不查小,问事不干政,巡视不长驻。由此可见,刺史不是地方官,而是中央特派监察巡视员。州也不是行政区,而是监察区。可惜后来刺史的权力越来越大,管事越来越多,也有了固定的治所。牧官之官同时也牧民,州作为监察区便慢慢向行政区过渡。
艺凡:这是什么时候的事情?
易中天:西汉成帝绥和元年(公元前8年),刺史改为州牧,职掌与刺史相同,官阶却高得多,秩二千石,位次九卿。以后反反复复,一会儿叫州牧,一会儿叫刺史。到东汉末年,汉灵帝再改刺史为州牧,并赋予军政大权。汉帝国的地方建制,就由郡、县两级,变成了州、郡、县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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