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都没有更新,因为都在家里窝着磕《情人》。这周终于磕完好开熏!《情人》是杜拉斯一部带有自传色彩的作品,讲述了在20世纪30年代,一个白人女孩和华裔富家公子爱而不得的故事。

在大学的时候就知道这本书,但翻了几页之后就觉得故事很没有条理,那时还不太能读懂这种意识流类的小说。这书名虽然叫《情人》,但关于描写情人的篇章却不是很多,内容甚至有点分散。像是一个老太太在跟你讲着从前的故事,关于早年贫困痛苦的生活,她可怜的母亲,被不公平的对待,还有带有种族枷锁的爱情,同性之间的暧昧,她什么交代得清清楚楚。

她桀傲不驯,穿着妈妈的旧裙子、镶金边的高跟鞋、戴着平边的男士帽在等渡轮,遇到了生命里第一个情人,一个中国人。在那个封闭的年代,跨越种族和阶级的恋爱是不被世俗允许的。自带优越感的白人绝不会与中国人恋爱,富裕的华裔也瞧不上贫困的白人女孩,这段感情从一开始就能知道不会有结果,但他们还是无可救药地恋爱了。
有人说,她是一个野生女孩,脑袋里是装不住观念的,靠着生命的本能和欲望去生长。近乎野蛮的好奇心使她不顾世俗的眼光。她不仅和中国人恋爱,跟小哥哥也有一段神秘的关系,跟寄宿学校的法国同学还有一段暧昧的同性关系。

现在看来,这些复杂的关系还是稍微让我感到惊讶,但她是勇敢的,自由的,随心所欲的。她也是清醒的,一直清楚自己要做的是什么,从学习、恋爱、写作到后来参加革命、从政和编剧。
刚读完这本书的时候,心里很不好受,因为它缺少一个happy ending。但想了想,又感觉到了一股解放的感觉,在这个故事里面,看到了某种矛盾存在的合理性,我又很开心能够看到一个“悲剧”,因为这个野生女孩后来逆风翻盘,把不顺的生活用她的方式过得富有诗意。总会有一天我们会明白,生活并不是非黑即白,并不会事事都有答案,但偶尔那种灰色的地带,却能我们领略到探索的意义和乐趣。
一直希望自己能过上体验型的人生,在我老后,能拥有很多的故事。现在觉得要有足够多的好和坏组成的人生才够精彩,在生活一帆风顺的时候要用力地活着,在逆境的时候也要享受那些戏剧性给我们带来的乐趣。

最后,引用北野武说的话:“虽然辛苦,我还是会选择那种滚烫的人生”作为今天的ending,希望我们都能过上理想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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