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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爽,有格的法律人——记全球知识产权大会上的孙远钊老师

有爽,有格的法律人——记全球知识产权大会上的孙远钊老师

作者: 暖茶洛可可 | 来源:发表于2016-11-26 20:58 被阅读0次

      随着我国进入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的新阶段,知识产权,作为创新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桥梁,受重视程度与日俱增。在2016年的全球知识产权生态大会上,我作为一名法学专业的本科生,见识到了国内领先知识产权产业的经营模式,同时,也感受到了学术思维与商业思维在专利权问题上的激烈碰撞,真可谓受益匪浅。然而,这次以商业交流与企业宣传为主的大会,留给我印象最为深刻的,则是学术思维的代表人物,北京大学法学院的访问教授——孙远钊老师。

孙远钊老师

       孙老师年轻时求学于美国马里兰大学法学院,既在华盛顿律所做过律师,也在老布什总统选举团中推广过政策。早年的丰富经历使孙老师总结出一套独到的人生体会:“在律所工作是服务客户,是执一人之业;做公共政策是为亿万人服务,是一个更远大的视野。”这样二元的职业经历,既培养了孙老师对个体利益的关怀意识,也塑造了他做决策时全面辩证的思维方式。老布什下台后的权力交接,让当时年轻的孙老师更加明白了自己的人生位置,他选择回到国内的法律学术界。成为纯粹的法律人后,孙老师将“有爽,有格”作为自己的追求,前者是指让自己活得有意思,后者是活出自己的人格与格局。在这次大会上,我很荣幸亲眼目睹了孙老师“有爽,有格”的法律人风采,记于此文以自勉。

      鉴于此次知识产权大会的国际性,会议上有不少外国嘉宾发表演讲,然而,大会上的交替翻译限于专业水平,对外国嘉宾的英语口音和专业用语屡屡犯难,甚至出现翻译错误的尴尬场面,就在此刻,翻译员的声音换做了一个成熟自信的男中音,不仅流利准确,而且大方得体。在场的中国人不由得都松了一口气,演讲嘉宾也提起了精神。直到演讲结束,全场报以热烈的掌声,临时救场的“翻译员”向听众挥手示意,这时我才看到那是一位两鬓斑白的老者,不由得心生敬意。

      随后,主持人宣布,下面有请北京大学法学教授孙远钊先生发表演讲,只见刚才那名“客串翻译”的老先生健步走上讲台,刚一开口,先用标准的美式英语对在场的外国嘉宾说道:“刚才的实习翻译不够专业,希望您能谅解。不过您在演讲中所表达的意思我已经全面准确地传达给了听众,听众对您的演讲很感兴趣。”这番不卑不亢的开场白再一次应得了热烈的掌声。

     孙老师的演讲题目本来是“专利运营与相关产业链的构建”,但令人大吃一惊的是,演讲一开始,孙老师就对题目中“专利运营”的词语搭配表示质疑,一般而言,只有商品才可以运营,而专利作为一项法定权利,能够被投入市场进行运营吗?这符合市场逻辑吗?这个问题引发了我对先前一位知识产权企业董事长的演讲内容的批判性思考,那位董事长声称有两种合理的专利运营的方式,一是将专利技术方案变成商品,通过商品销售获利;二是将知识产权本身作为独立的商品通过转让,许可和诉讼,以此获利。这两种方式乍一听似乎没什么问题,但是仔细一想就会发现,在第二种运营方式中,当专利本身成为了诉讼业务下的“商品”时,专利运营就很容易变成专利投机,这无疑为靠发动专利侵权诉讼生存的专利流氓提供了温床。那些类似寄生虫的专利流氓,通过发起大规模的诉讼,迫使部分被告早期和解,获取的收益用于进一步研发创造专利或收购专利,再继续进行专利诉讼的运营,形成循环。专利流氓不仅严重破坏了市场的自由竞争,而且阻碍了科技创新的进步。可见,当一家公司通过第一种运营方式,即专利技术方案带来的商品,获得的利润总额,已经低于第二种运营方式带来的利润时,这家公司就会面临着沦为专利流氓的风险。

     然而,与会的国内知识产权领袖们,虽然关心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但提出的保护措施无外乎是加强专利的垄断,提高对专利侵权的赔偿数额。可见,那些“所谓的”商界精英,即使手中握有千万资产,心里盘算的,仍旧是如何通过加强专利合法垄断的立法,巩固自家公司的技术壁垒,维护自己的权益,这本是商人逐利的本性使然,倒也无可厚非,但这也正是商业思维的局限所在。诚然,中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上一直备受外国企业专利侵权起诉的打压,迫切地需要政府政策的扶持和相关法律的保护。但孙老师一针见血地指出,政府对专利的补贴已将豢养了大批打着“创新兴国”旗号的垃圾专利,法律只承认专利的排他性,但并没有严格规定垄断性,毕竟,任何事物的垄断性只来自于其对市场的支配力度,而不是靠法律规定出来的。因此,企业要想在激烈的竞争中生存下去,不能指望专利的运营,其核心竞争力还是在于产品,服务,技术所打造的品牌。

      当孙老师讲到这里时,台下鸦雀无声。谁都没想到这位学者风骨的老教授发出了如此耿直的质疑声,而且语气强硬至斯,言辞犀利至此。反观其他企业家,面对业内利益相关的同行,哪一个演讲时不是谦虚谨慎,理直气壮地打着富国兴邦的旗号,拐弯抹角地维护自己公司的权利?可是现在发言的却是一个搞学术的法律人,他清楚任何政策不过是差别待遇,也比任何人都清楚法律的局限性,但他不害怕直言现实的利弊和其中的要害,这不仅是因为他是这个商业圈的局外人,更是因为一份法律人的社会责任感。商业思维的本质是逐利,而学术思维不仅要求严谨理性的认知,还包括独立客观的判断,正是基于对社会整体的关注与反思,孙老师发表了上述不愧于“有爽,有格”的法律人的演讲!

      从孙老师身上,我更加清晰地看到了学术与商业的平衡点。学术本身本不该有商业目的,学者需要独立思考、独立判断,不应该受到外界其他因素的诱惑与干扰;而商业是对学术成果的开发利用,正如知识产权成为合法商品创造经济价值。这也就意味着,学术不是商业营销的手段,而是商业之所以能有所营销的内核。商业交流宣传会请来学者,不是委托学者为自己的利益摇旗呐喊,硬按上莫须有的社会价值。因为这样一来,商也不成其商,学也不成其学,不伦不类,浑水摸鱼而已,一时得利而已,终究难成气候。

      法律人,应当贯彻学者客观独立的学术思维,始终保持着一份沉甸甸的社会责任感,一片悲天悯人的情怀,正如孙远钊老师那样,即使身处财富包围的中央,也不被利益光环迷了眼,坚守“有爽,有格”的箴言。

我在全球知识产权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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