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瞄到冯唐的一篇文章《我自恋关你屁事》,因为时间关系,没有顾得上看内容,但仅仅标题,就已经足够触动我了。因为,我常常被人说“太自恋”。
别人说我自恋,有褒义的和贬义的两种。大体上,智商高的、有趣的人都是在前一种意义上说我自恋;而智商低的、无趣的人都是在后一种意义上说我自恋。
对前一种人的调侃,我常常回应道: “既然没有人恋我,那我就只好自己恋自己了。对缺爱的人来说,自恋就跟自慰一样天经地义。”对后一种人,我一般都不回应,而是直接拉黑。原因,正如冯唐所说,我自恋,关你屁事?
最近,指责我自恋的人少了,但说“你的优越感太强了”的人却多了起来。他们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我常常在文章中夸耀自己有多么地优秀、多么地与众不同,尤其是,在批判完一些比较差劲的现象后,很快就话锋一转,开始自我表扬了。
我的自我表扬是事实,但倘若说我这么做是为了“秀优越感”,那可就是诛心之论了,大错特错。
为了解释这个问题,先说个题外话:
读高二的时候,我们的语文老师建议同学之间的作文互相批阅,当时,一个读书特多知识面很广的女同学给我的议论文下的批注是:“作者在文章中举的例子,都是自身边的,视野不够开阔。”她的意思是,我应该多举一些文学历史名著中的例子。后来,老师看了这条评论,也特意跟我聊:“XX的点评很好。其实,你的文章,思想是有的,就是视野窄了点。” 同学和老师的点评,让我格外受伤,因为,他们说得实在太对了。对一个从大学毕业后才开始读课外书的“考试机器”来说,知识面太窄,是我永远的痛点。
但这种知识面太窄,也自有它的好处。
我是在2010年初才正式开始把文字作为“一项终生的事业”的。但在此之前,就已经有几个同学多次对我说过,我说话的原创性特别强,很有意思。后来,我在“开博宣言”里面专门解释过我“原创性强”的原因:我没有读过几本书,一直以此为憾。我特别羡慕人家说话写文章的时候动辄引经据典,各种名人语录和故事,但我肚子里没货,一个都引用不了。然而,正是因为“没东西可引用”的窘迫,逼着我去创造属于自己独家的东西。可谓“因祸得福”吧。
好啦,终于可以回到主题了。我的意思是,我之所以在文章中“自夸”,并不是为了“秀优越感”,而是因为,在文章的某个地方,我需要举一些生动鲜活的例子来传达一种积极向上或有趣的价值观,但苦于知识面太窄,我无法拿文学历史影视剧中的人物来举例,我能举的例子,基本上就只有我自己及身边的朋友;并且,毫无疑问,关于自己的例子,运用起来会更得心应手一些。结果,就是你们所看到的那个“优越感十足”的样子了。(“牛逼的人,自带装逼的属性”,朋友的这句话实在是太经典了。)
尽管,自夸只是被逼出来的,但最近,我无意间发现,在我写的所有文章中,自吹自擂类的,读者的打赏率差不多是其他题材的3-4倍。比如,《【80后】你们是被坑的一代,而我活在最好的时代》、《与其膜拜莫言和马云,不如关注我》,因为内容比较小众,可能加上标题也不好,阅读量,不到正常水平的一般,但收到的打赏金额,却是平均水平的2倍多。再比如,《谁都没资格说你“不适合”》《何必自卑得一塌糊涂?你其实优秀得令人发指!》、《世间所有的内向,都是因为无法忍受别人的无趣》《你不是脾气太坏,而是格局太小》等,自吹自擂的色彩特别浓厚,收到的打赏也远高于平均水平。
我把这一“惊天的秘密”告诉凤凰财经的一位朋友后,她说:看来,你的粉丝,对你是真爱啊。这话并不足以解释读者更喜欢我“自夸”的真实原因。大抵是,在其他类型的文章中,他们看到的只是我的观点,是我对事对人的看法,而在“自夸型”的文章中,他们所看到的,是生动活泼、有趣可爱的我,这样的我,让他们更有一种“面对面交流”的畅快感。倘若我把夸奖的对象换成某个文学名著中的人物或历史名人,他们是不会有这种感觉的。
有个朋友从另外一个角度做了介绍:你吹牛,他们会觉得你很拽;同时呢,因为自己能有幸听到你吹牛,因此,他们也会觉得自己很拽,这一高兴,就喜欢上你的吹牛了。
又一朋友说:“因为许多人都想自吹自擂,但既无资本,又无技巧,也没听众。话说东北哥们告诉我,俩东北人正常见面就掐,主题就一句:我牛逼,你傻逼。掐一会儿就成朋友了,主题又一句:咱们牛逼,他们傻逼。苏子自吹文章也有这效果,吹人之所不敢,受众要么认可你牛逼,就成了你的朋友,然后用你的范式去证明其他人傻逼。要么直接把你当傻逼,删除了之。”
大赞之!
无论如何,自吹自擂,总要比找几个名人的例子来给自己壮胆要强得多。
前段时间,收到一位读者的投稿,我提的修改意见是:文章中最打动我的,是你自己和身边朋友的故事,但遗憾的是,这种故事所占的比重太少,里面充斥着大量关于明星和历史名人的例子,这样不好。用名人的例子证明一个观点,低龄的读者或许会更喜欢,但成熟的读者会想:明星和历史名人,跟我有个毛关系?那些大人物的例子,大部分都不具备可复制性,我们这种普通的小人物看了,难以产生情感上的共鸣;但倘若换成作者身边小人物的例子,读者会想“这就是我们每个人自己的故事”“我也要跟他一样”,因此,会更喜欢一些。此外,我并不觉得,名人的故事就比普通人更有趣,名人也不一定在所有事情上就比普通人水平更高。
(早些年,我发现了一个规律:总体上,大牌明星所代言的广告,策划水平都很烂。比如,唐国强和刘翔代言的“买保险,就是买平安”;姚明代言的“有中国人寿在你身边,我很放心”;唐国强代言的“皇上吃了都说好”;黎明代言的“去屑,就是这么简单”;任贤齐代言的“去头屑,用雨洁”。由此可见,这些大牌明星,都没啥品味。换做是我,这种“有损于逼格”的广告,给多少钱我也不会做。)
鄙视完“名人的例子”,就应该说一个自己的例子来自吹自擂一下了。尽管这个例子曾经在以前的文章中出现过两次,但我还是觉得用它来作为本文的结尾特别恰当:
半年前,一新加入的读者对我说:说实话,我就喜欢你这种人,三十几岁,正在成名阶段,不算是“特大人物”以致于接触不到,而是有血有肉有思想可供交流学习的对象。“矫情地说,于我,你的意义比莫言或马云还要大,在于你真人本身的可接触性。”
我立马就被震撼了。这话让我特别高兴,原因有二:1.他给我扣了个高帽子,这个夸张的吹捧极大满足了我的虚荣心;2.其实,他并没有十分夸张,那句应该是发自肺腑的。尤其是,他的“谁更适合成为学习的对象”这种逻辑,竟然跟我完全一致。
那种遥不可及的偶像,更适合成为我们意淫“我也会成为那样”的对象,而不是恰当的学习对象。这就比如,一个班50个学生,第1名讲的学习经验,可能适合第5名、第10名,但绝难适用于第40名、第50名。相反,如果第40名参考第25名的经验,可能就有效得多了。
因此,如果你关注我,跟我有互动,肯定要比你关注莫言和马云更有实际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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