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十大破产典型案件,其中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件位列第三,金杜律师事务所担任重庆钢铁破产管理人,2017年11月17日的重整计划显示,律师所的管理人报酬为8680万元,其中现金支付5000万元,股票1000万股(作价3680万元)。
看到这则新闻,很多人的第一反应是,做律师太TM赚钱了。但另外一个尴尬的事实是,因为收入过低无法维持生活,每天都有律师被迫离开这个行业。看到去年一则新闻报道说,全国律师的平均收入,大致和出租车司机差不多。正如马云们并不能代表中国人的富有程度一样,特别赚钱的律师,只占律师群体中极少的比例。
实际上,律师这个职业在社会中的地位和他的经济收入状况,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反映出这个国家或者社会的法治状况。 在一个权大于法的社会中,毫无疑问,人们更加愿意把钱拿去贿赂官员,通过权力来寻求对自己有利的结果。而在一个法大于权的社会当中,同样毫无疑问地,人们会更加倾向于把钱拿去聘请专业律师,通过正当的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相信大家还没有忘记,数年前引发天价律师费的前政务司长许仕仁2800万港币受贿案。为了将郭氏兄弟以及许仕仁以行贿罪和受贿罪送进监狱,香港律政司不惜花费两亿的巨款作为律师费,从英国聘请御用大律师来担任公诉人;而郭氏兄弟为了自救,更是花费了10亿港币的巨款作为律师费,聘请最顶级的律师为其辩护。
如果这个案件发生在大陆,又将会是什么样的一番景象呢?如果一个人有十个亿的财力,犯了罪却不想蹲监狱,或者说为了洗清他的冤屈,我想他的第一个想法不是把这个钱拿去请律师,而是更倾向于拿这笔巨款去想办法“通路子”。而在法治社会却没有这样的路可走,唯一的出路就是硬碰硬的走正当的法律途径。在这种情况下,他一定会不惜一切代价,聘请最好的律师来维护他的权利。
在一个讲法律的社会中,律师才会真正发挥作用。从这个角度来讲,律师费的高低就是律师作用的体现,律师作用越大,说明这个社会就越讲法律,虽然不敢说金杜律师事务所一个案件8680万元天价律师费,就可以证明我国就是一个法治社会了。
天价律师费案件的不断涌现,证明了有越来越多的人愿意通过正当法律程序来解决问题,而不是通过权力寻租或者暗箱操作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天价律师费是一个很好的现象,我相信以后类似的新闻会越来越多,当天价律师费这样的事情不再成为新闻之日,就是我国法治社会建成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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