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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三)公孙丑下篇3——取之有道①:原文注释1

《孟子》(三)公孙丑下篇3——取之有道①:原文注释1

作者: 知非非非 | 来源:发表于2023-02-02 15:20 被阅读0次

【原文】

陈臻问曰:“前日于齐,王馈兼金一百而不受;于宋,馈七十镒(yì )①而受;于薛②,馈五十镒而受。前日之不受是,则今日之受非也;今日之受是,则前日之不受非也。夫子必居一于此矣。”

孟子曰:“皆是也。当在宋也,予将有远行。行者必以赆(jìn),辞曰:‘馈赆③。’予何为不受?当在薛也,予有戒心④。辞曰:‘闻戒。’故为兵馈之,予何为不受?若于齐,则未有处也。无处而馈之,是货⑤之也。焉有君子而可以货取乎?”

【译文】

(弟子)陈臻问:“以前在齐国,齐王送您一百镒(2000两)的上等铜,您不接受;在宋国,宋君送七十(1400两)镒,您接受了;在薛地, 靖郭君送五十(1000两)镒,您也接受了。如果以前不接受是对的,后来接受就是错的;如果后来接受是对的,以前不接受就是错的。先生一定处于其中一种情况吧。”

孟子说:“都是对的。在宋国的时候,我准备远行,对远行的定要送些路费,宋君说:‘送上路费。’我为什么不接受?在薛地的时候,我听说路上有危险需要戒备,薛地的靖郭君说:‘听说需要戒备,送钱给你买兵器。’我为什么不接受?至于在齐国的时候,就没有什么理由。没有理由而送钱,那是收买我。哪里有君子可以用钱收买的呢?”

【注】

①镒:二十两为一镒,古代所谓的“金”并非黄金,而是铜。兼金指上等的金,价格比平常的金多一倍。(补录今有璞玉于此,虽万镒的解释)

②薛,春秋时,薛国已亡于齐,此时为齐靖郭君田婴的封地

③赆,东汉赵岐:“送行者馈赠之礼也。”

④戒心,东汉赵歧:“时有恶人欲害孟子,孟子戒备”

⑤货,动词,贿赂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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