鄙人一介粗俗之辈,无字无号,亦无光宗耀祖之显迹,盖以一言蔽之――红尘一饿殍,芸芸一众生,讨口饭吃罢了。
吾生于传说中那个“黄河百害,唯富一套”的河套平原,那里的人民天生嗓门大,性格豪爽,叫叫嚷嚷,奔奔忙忙,一群人生活在这片沃土上。吾家是一个经济落后的小县城,天蓝蓝,树绿绿,没什么工业,红彤彤的番茄和黄油油的葵花倒是挺多的。总之,就是一个主要靠农业过活的小县城。
生活在这里的人们没什么太大的压力,一般没什么事也不会拼了老命去努力奋斗,能过的去就行了。只要你有手有脚,天天再干点活,哪怕薪水再微薄,也是绝对饿不死你的。受此氛围影响,吾胸无大志,既不兼海内,也不括宇宙。还是那句话,来这世上,讨口饭吃罢了。
我的民族呢,也有一番说头。还记得初中语文课本里有一篇叫做《老王》的文章,是杨绛写的。我呢,就和老王是一个民族,也就是回族。文章里的老王虽是个小人物,但却不因杨绛夫妇在文革中受到的批判而对其避而远之,反热情的为夫妻俩送来了自己辛苦攒下的香油鸡蛋。回民老王,是乃有一颗金子般的心啊。我读这篇文章时,就默默的流下了眼泪,想着有老王这么好的人真是我们民族的大幸。
也许大家看过这样一本书,叫《穆斯林的葬礼》,这是回族作家霍达的成名作。里面关于回族民族精神的脊梁和坚守令人十分动容,读完这本书后,不少人都对回族这个民族有了更伟大和高尚的理解。但我和那个无私的老王,还有霍达故事里的韩氏家族画风完全不一样。我非但不无私,反倒自私的很。不管是雪中之炭,还是香油鸡蛋,我通通不会送的。我虽没什么大是大非,但小是小非还是有自己的原则和底线的。我断然不会不顾自身冲进火场救人,但若捡到一部苹果手机,还是会毫不犹豫的还给人家的。
我虽是一介凡夫俗子,但人活于世,好歹还是该有点爱好的,不然那该多无聊啊。我的爱好呢,就是看看书,乱七八糟写点东西,分享一下。但就这点小爱好,也常常会给我惹来一些麻烦。有的人一看见我看书,就立即凑上来问:你一学俄语的干嘛和学汉语言的一样老看书啊,这有什么用,难不成是相当作家吗?哎呦,又在看书,我就知道你是个文艺青年!每每听到这些话,我就不免要黑脸叹气了。
这是个讲究功利与效率的世界,任何一件事都可以用有用和没用来衡量。但我看书写作,还真是没什么明确又远大的目的,左右不过是为了缓解生活中的苦闷与无趣罢了。现实生活总是那般平静,有如一颗石子被投入一口枯井,总显得毫无波澜。我读书,不过是为了在这无趣的世界里找点乐子罢了,这和别人玩花鸟蟋蟀之类的是一个道理,没必要非得给我贴上个文青的标签和高大上的理由。
但孟子有言: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智,劳其筋骨,空泛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是以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即使我这样的小人物,也注定有自己需要承担的命运与责任。
“作为一个词语,“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这话是余华在《活着》里说的,他说的很对,即使是一粒细小的尘埃,也该有自己应该担起的责任。卖水果当清洁工都不丢人,丢人的是明明有手有脚却要好吃懒做,好高骛远。在这世上,每个人生来都是有价值,能为别人做些什么的。重要的是,看你能不能找到属于自己的那部分价值,并实现它。
我这种普通人吧,既不会被记载史册,也不易被众人记住。我,只是大海里的一滴水,红尘里的一粒沙罢了。但,即使只是一滴水,也要拼尽全力去实现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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