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人皆知,虎毒不食子。人非草木,有血有肉,天下父母鲜有不爱自己孩子者存在。但有些父母的做法,看似爱实则是害,请大家耐心看完本文,自会感受到一些父母彼此斗气,拿亲生骨肉为要挟,以期达到个人意向的做法,有多么的荒唐与愚蠢。
一线城市有一对刚结婚不久的小夫妻,丈夫姓李,妻子姓王。经他人介绍而认识的一对小夫妻,个性都很要强。平日家庭小事,两人也多有计较互不相让。一年后,他们的孩子降生,是个儿子,一时给这个小家庭带来无穷的欢乐。
可惜,美好的时光不长,两人在给孩子起名时,再次硬扛上了。小李认为他给孩子起的名字响亮,孩子应当用他起的名字;小王毫不示弱,她感觉自己为孩子起的名字更有讲究,应该用她起的名字。
两人谁也不肯妥协,一年多了,此事一直僵持在那里。孩子没有名字,医院无法给孩子开出生证明;没有出生证明,孩子就无法落户;没有户口的孩子,卫生部门就无法安排给孩子打预苗。
夫妻两人感觉到实在无法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孩子出生半年后,便匆匆地选择了分道扬镳。因为孩子尚小,小王作为母亲自然成了孩子的监护人。尽管如此,医院有规定,给孩子开出生证明时,必须夫妻双方都在场。小王即使作为孩子的监护人,也无权独自决定孩子的名字,孩子的名字不定,让国家社会给予孩子许多合法权益难以兑现。
小王实在没有办法,将小李告上了法庭。在法官耐心地劝说下,小李才勉强同意了小王的折衷方案,方才勉强给孩子办结了所有的手续。此际,距孩子出生,接近两年的时间。
父母亲人为了能为孩子起一个听起响亮的名字,有的翻烂了字典,有的花钱请人测算,可谓无所不用其极。父母亲人如此重视此事,足见对孩子的关爱与期待之情有多深。人有一个响亮的名字,其人生就能事事如愿、一切顺畅吗,我看不见得,但人们希望借起名之机,表达对孩子的期许之情,也在情理之中。但夫妻为了争一口气,让一位出生快两年的孩子,迟迟得不到应当享受的合法权益,其父母的做法是爱还是害,岂不一目了然。
还有一对夫妻,为了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可谓丑态百出。丈夫小刘与妻子小宋结婚一年后,他们有了十分可爱的宝贝女儿。由于两人性格与价值观迥异,难以找到共同的话题。两人一碰面,不是争吵,便是相互谩骂。他们勉强共同生活了九年,在女儿八岁时,实在没有办法在一起同床共枕后,选择离婚。
夫妻都十分疼爱自己女儿,谁都想得到孩子的抚养权,为此一直僵持不下。女儿虽然身在小刘身边,由于孩子尚小恋母情结浓厚,整日以泪洗面。其母小宋听闻此情后,心痛孩子,上门探望孩子,让小刘挡在门外。
女儿听到门外母亲的声音,跑着去给母亲开门,便遭到其父的大声呵斥。孩子站在门口,大声哭泣,战战兢兢不敢给母亲开门。其母立于门外,泣不成声,哽咽不止。八岁的孩子已经懂事,开始记事,这样的伤痛恐怕会影响她的一生。
如上述一样的例子还有很多,不再一一赘述。其情节有轻有重,成因各有不同,但夫妻的离异给孩子带来的伤害确实不可忽视。夫妻任性妄为,导致一个家庭妻离子散,其中罪魁祸首是谁,其不言自明。
特别是经人介绍而匆匆步入婚姻殿堂的青年男女,由于前期缺乏必要的相互了解,生活在一起一时需要磨合的地方很多。唯有互谅互让,才能将心比心,逐步走向和谐。倘若针尖对麦芒,互不相让,不仅会毁掉一个家庭,甚至还会毁掉孩子一生的幸福。作为父母,光将孩子带来这个世界上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让他们尝到家庭的温暖,时时刻刻体会到父母的关爱,这才是父母必不可少的本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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