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才兼备的人都是有能力的人,他们的本事体现在智商情商都在线,事业做的也成功。
那么什么是“有德”的人?
我们经常说,要找那些德才兼备的人合作。那到底什么是“才”,什么是“德”呢?
“才”,好理解,指的是一个人拥有的优势。
那“德”到底是什么呢?
最近我看到一个解释,说“德”,指的是一个人可以驾驭自己的才能,而且不用其优势去做伤害他人的事。
哎,茅塞顿开。
你看,第一,一个人可以驾驭自己的才能,那就是知道什么时候该用什么优势,这带来了合作时候的确定性。
那第二呢,不用自己的优势去做伤害人的事,这带来了合作时候的安全性。
你发现没有?在这个定义里面,“德”其实不是指那些什么高不可攀的圣人境界。
你只要不滥用自己的优势,就已经是合作中的一个有“德”的人了。
合作中,“才”,大家多少都有点儿,而且合作者能从中受益是有限的。
而“德”一旦缺少,那就是对优势的滥用,合作者的损失是无限的。
所以为什么说,我们找合作者,“德”比“才”重要啊。
后话:如果用个人的理念来理解,就是两句话,一是“制驭自我”,二是“抑恶即行善”。
跟这种人相处久了,自然而然也会潜移默化的受到些影响。
比如我领悟到:没有完美的人生,只有最好的心态。
因为不是富二代,他们如今的地位和财富也都是通过他们自己多年来的努力奋斗,一步一步打拼出来的。
这光鲜亮丽的高光时候背后,有他们想常人想不到的方面,忍常人不能忍的地方,及常人之不能及的领域等。
所以他们也是付出了很大的代价,比如陪伴家人的时间,身体健康的损耗等。
透过他们让我感受到,总之到头来才发现:不完美,才是人生的常态。
很多事情换个角度,其实就会得到不同结果,何况福兮祸所伏,祸兮福所倚。
正所谓是: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看清人这一生的取舍得失,因为活着,有舍才有得,所有失去的还会以另一种方式归来。
正如我之前的婚姻,离婚后觉得很受伤,觉得自己这辈子做人很失败,于是心中便有了恨,恨对方的同时,也恨自己错误的选择。
后来有一天,突然明白了,缘深缘浅,缘聚缘散都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而且还明白了一个非常重要的道理。
真正伤害我的,不是离婚这个事情本身,而是我对离婚这个事情的看法,无人能让我痛苦,除非我自己愿意。
作家蔡澜说:尽量的学习,尽量的尽力,尽量的吃好东西,人生就美好一点,就是这么简单。
所谓“尽量”,我想正意味着:关键时刻尽最大能力努力过,剩下的交给天意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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