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关注到一则新网:
14岁初三女生张某,在家和母亲发生争吵后,从小区18楼跳下坠亡。经民警了解,争吵的原因是没有写作业和玩手机,母亲将手机砸掉,随后张某跑出门。事发后,张某父母将小区物业公司、消防部门及住建部门诉至法院要求赔偿60万元,并公开赔礼道歉。近日,青海省海西州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二审民事判决书。一审法院认为,在案没有证据证实物业公司、消防及住建部门对张某的死亡构成侵权,一审判决:驳回张某父母的全部诉讼请求。一审判决后,张某父母不服上诉,二审法院于近日作出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来源:红星新闻)。
看到这则新闻,我的思考:父母的悲伤心情可以理解,父母的做法并不认同,孩子出了事,“到处乱咬”,这是纯粹无理取闹的行为,出了问题,不先从自身找原因,先把责任推给别人,状告物业、消防及住建部门,这让我想起了前一阶段网上曝光的“校闹”问题,现在是法治社会,不是家长自己随心所欲的时代,有网友留言:①女儿和母亲争吵跑去跳楼至死,是非常悲痛欲绝的事。但起诉物业公司赔偿,是非常牵强的要求。如果是跳了长江,不是要找长江管理局。试问跳进太平洋,那该找谁呢?②应该追究母亲的麦任,她打孩子,摔手机直接导致的,孩子外出后,她没有跟随,没有尽到麦任,所以应该追究孩子母亲的责任。③现在的这种风气真该好好整治了,出什么的问题,都不从自身找原因,反而有大把的精力去找人背锅,找人赔偿......假如这孩子吵完架后跑到学校跳楼,嘿嘿,学校又要被闹翻天,加上网络、水军、不明真相人群的推波助澜,不知又有多少老师受牵连。
……
谁才是这起悲剧的制造者?我认为其母亲才是这起悲剧的真正制造者,手机砸掉这才是导致其女儿跑出跳楼的直接原因,家长处理孩子玩手机与写作业的方式不当才是这起事故的根源。正如一网友的留言:应该追究母亲的麦任,她打孩子,摔手机直接导致的,孩子外出后,她没有跟随,没有尽到麦任,所以应该追究孩子母亲的责任……
谁最该受教育?家长才是最应该受教育的人群,家长才是孩子永不退休的“老师”,家长的耳濡目染、家长的影响、家长的潜移默化才是对孩子最好的教育、家长的素质提高了、家长的认知提高了,社会上“熊孩子”也就越来越少了。
2025.10.14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