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大龙的新剧《树影迷宫》静悄悄的就上了,合富大龙的脾性。虽然迷雾悬疑剧场扎堆的让人厌倦,但不排斥真正的好剧,有富大龙的必是精品。
连看了五集,从1994到2012十八年来来回回好几个回合,“过把瘾”重新温习了,郭富城发型看了,“最爱你的人是我”唱了,五笔字根背了,七零后的时间好不经用啊。
富大龙总共才出现了两次,角色是疑案片区里夫妻包子铺的掌柜,夫妻两个的女儿丢了……富大龙戏份应该不会止于此,难道这次富大龙挑战的是剧里胡同的变态杀手?如果这样,那和冉曦赶鹅的较量会很精彩。
《树影迷宫》当油冉曦、轴赶鹅、愣疯僧这三人搭配同框时,这画面绝了,居然看乐。
话说回来,《树影迷宫》里错位的亲情迷雾太可悲了。冉曦对年轻倔强的徒弟给予了耐心,对和男同学合开成人用品店的妻子给予了信任,却把怀疑、不信任移情投射给了青春期的儿子,在儿子最需要帮助的时候,选择了逃避。
而胡同包子铺田浩夫妻两人和女儿田畅的关系更是让人透不过气。女儿都19岁,在他们眼里毫无隐私可言,所有行为必须按照他们的设定方向走。戴一条漂亮的项链,女儿就是父亲眼里不正经的东西。一旦不顺心,就是母亲嘴里不孝顺的人。夫妻两人都把女儿视为理所应当的工具支配,不自觉的弥补着他们心中的缺陷缺失。本应该是港湾的家,成了田畅最渴望逃避的牢笼。
这一切都给两个青春期孩子的悲剧埋下了伏笔。剧是剧,但在现实里,脑海中浮现不知哪本书上看到的话:大意是五零后和七零后之间,六零后和八零后之间的亲子关系矛盾是特别的现象……如果你有困惑,可以放下了,不仅仅是你一个这样,我们都一样。
《树影迷宫》后视镜里两性关系的迷雾勾起了那个时代很多回忆。
九二年,余秋雨的《文化苦旅》大火,我买回家,被姥爷看见了,姥爷看书名的眼里闪烁着我现在才懂的的恐惧。嘴里嘟囔着:你根本看不懂、你看不懂……躲的远远的。
九三年,贾平凹的《废都》卖到爆火,我抢了一本抱回家,才读了两三页,被我姨拿走要先睹为快。一个星期后,姨告诉我,书她没收了,说不是好书,不适合我看。但我姨不知道的是,我找出来了,翻看后吓的放回了原处,在没敢动过。
《树影迷宫》里有个情节,东东对和他妈妈说“其实我都懂,爸爸的书都看了”,东东嘴里的这个书,那时候也在同学家的书架上偶然看到过,因为它在一堆没有包书皮的书里太显眼,一翻开吓得放回去了。
妈妈从厂图书管理员下岗前,破旧的图书馆进了十来本新书,近水楼台先得月,我兴致匆匆撇了一眼书脊:世界性文学名著”,文学名著耶,抱回家,当天就还回去了,从此后,那个图书馆就成了回忆。
至于那个时候流行泛滥的碟片,就不说了,过来的人都知道,没看过的人很少吧。如果说八十年代是“白衣飘飘”的年代,那九十年代就是“红尘滚滚”的年代,公交车遇过咸猪手,马路边树荫下遇过露阴狂……现在回看,用疯僧的三个字概括,没意思。
《树影迷宫》那个穿着邋遢捡破烂的人对追凶的冉曦赶鹅的话,一语道破了生活的真相,大意是说,一有案情,你们总是怀疑像我这样的人才会作恶,其实家家都有秘密,屋顶掀开了,每家的故事都比电视剧精彩。
光鲜亮丽的外表,头衔身份职业种种,这些外在的不过都是人设罢了,真实的生活中,人人都是靠不为人知的那部分活着。有难启齿的事,有糟心的经历,有放不下痛,也有难以弥补的遗憾……不违心的一生,最是难得。用疯僧的三个字概括,有意思。
出走半生,曾经走不出来的迷宫早已释怀,有意思没意思,追剧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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