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地方我看不懂。”
作为家长,无论是“老爸”还是“老妈”,或是“宠爱”孙子孙女的爷爷奶奶,在“辅导”家庭作业时,不时会遇到这个问题吧?
“哲学,太‘高大尚’了,咱看不懂!”面对“哲学”,这是最为常见的“景象”了。
真的“看不懂”吗?
为什么“看不懂”?
恐怕是“思”出了问题。
哲学上有一句话,想来很有趣味的。这就是:“现象”看不见“本质”,“本质”看见的不是“现象”。这似乎不好理解,但举个生活实例,就会有点明白:
有敲门声。
你在“门里”问:“谁呀?”
“门外”有答曰:“我!”
“开门”一看:一位老同学,熟悉的、形象的一个具体的人!那么,你看见“我”了吗?分明没有“我”,只有一位生动熟悉的“老同学”!
“我”,虽说是“语文”上的一个第一人称的“代词”,但却是“哲学”的一个“抽象”——最为普遍的一个“存在”——谁都可以是“我”!
哲学,就在每个人的“身上”,并不“难懂”,只不过“不开门”,就不能“看见”,就不“知道”它是谁。
由此,我们可以有一个基本断定:“看明白”的第一要务,是要把“它”作为一个人。
把“哲学”作为一个“人”,弄明白它是“怎么想的”——思维方式是什么样的,“怎么做的”——在思想中“思维”了哪些问题,就“入门”了,“常见”就“现象”与“本质”相统一地“真知”它了。
把“语文”作为一个“人”,弄明白它是“怎么说的”——书面的“文字表达方式”,“怎么做的”——书面的“文字写作构造”,不就是“开门见山”了吗?
同“律”,“数理化”“史地生”不都可以这样“照办”?大学中的各科目、职场上的“各人物”,不都是可以“扭住”其“思维方式”“作为模式”而“熟读玩味”“深求玩味”地“得道于心”“发明于心”?
哲学就是“认识人”,尤其“认识自己”,但把哲学作为“一个人”来“认识”,由此就会“开门见山”地慢慢“看明白”了,由哲学也才能真实性地“看透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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