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司大手笔,一次事故,接近两千万的赔偿,这代价委实有点大,很明显两个17岁的孩子是不可能赔得起,但赔不得也要起诉,不知道会不会判牢底坐穿,大概率不会,所以,只有公司承担了所有吗?话说像这样的情况,能不能连带着把家长也带上啊,不用赔偿就是连带着惩戒一下,子不教父之过,养儿不给儿子正确的教育,导致他们犯下这滔天恶行,给点必要的教育是合情合理的。
即使公司赔两千万,我依然觉得公司第一次通告太不负责了,当时那么多人就餐,客人走了锅收走去洗,锅能标号吗?不能,所以,当晚在那家店吃过饭的人,都有可能吃到的锅,是别人撒过尿的的锅,而你们首次通告居然是不要网暴,要原谅人家未成年,就这一点上,谈何原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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