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用逻辑的角度来分析一下:
假如一个问题,在受到重视之后马上解决,而且不是在突破原有规则的基础上的解决,你认为是什么问题造成的当时没有解决?同时,假如是同样的问题出现了很多次,都是通过这种方式解决的,你认为这个部门是否存在不做为的行为呢?同时,对于这样的高效率是应该鼓励还是应该惩罚呢?
我们在看一个一个问题。假如反映的问题都被“剔除”掉了,而且是大量的问题,有的时候占到反应问题的80%以上,那么,这个问题是什么性质的问题呢?是不是主要问题,但是,其解决的方式是“不予解决”的搁置,这个反应的是什么问题?
其实,任何一件事情的处理,都是从自己的“利益角度”出发去考虑的,设计者的目的不是执行者的目的,或者不是共同利益,那么,在对待处理问题的角度就是要满足各自的“利益角度”。
设计者的目的是解决问题,执行者的目的是满足设计者的需求,执行者是在设计者的考核基础上来满足对他的,所以,在考核标准的研究上要大于解决问题。因为执行者只对考核标准负责。
综上所述:顶层设计的关键是要知道考核的目的是什么,是满足谁的目的,谁解决谁的问题。如何将共同利益作为一个共同的基础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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