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晋公白敏中,宣宗朝再入相,不协比于权道,唯以公谅宰大政。四方有所请,碍于德行者,必固争不允,由是征镇忌焉。而志尚典籍,虽门施行马,庭列凫钟,而寻绎未尝倦。于永宁里第别构书斋,每退朝,独处其中,欣如也。
居一日,将入斋,唯所爱卑脚犬花鹊从。既启扉,而花鹊连吠,衔公衣却行,叱去复至。既入阁,花鹊仰视,吠转急。公亦疑之,乃于匣中拔千金剑,按于膝上。向空祝曰:“若有异类阴物,可出相见。吾乃丈夫,岂慑于鼠辈而相逼耶!”言讫,欻有一物自梁间坠地,乃人也。朱鬒,衣短后衣,色貌黝瘦。顿首再拜,唯曰死罪。公止之,且询其来,及姓名。对曰:“李龟寿,卢龙塞人也。或有厚赂龟寿,令不利于公。龟寿感公之德,复为花鹊所惊,形不能匿。公若舍龟寿罪,愿以余生事公。”公谓曰:“待汝以不死。”遂命元从都押衙傅存初录之。明日诘旦,有妇人至门,服装单急,曳履而抱持襁婴。请于阍曰:“幸为我呼李龟寿。”龟寿出,乃妻也。且曰:“讶君稍迟,昨夜半自蓟来相寻。”及公薨,龟寿尽室亡去。
晋公白敏中,在宣宗朝时再度担任宰相(白敏中是白居易的族弟,曾在武宗时担任宰相),不与权贵勾结,只按公正之道来主持政务。各地奏请之事,凡有不合于道德行为的,就坚决不同意,因此被各路藩镇所忌恨。白公好读书,即使府门前有拒马,庭院中有乐队,也没停下钻研典籍的爱好。他在永宁里的宅院中另外修建了个书斋,每次退朝,就一个人呆在里面,怡然自乐。
有一天,白公正要进入书斋,身边只有一条颇受喜爱,叫花鹊的矮脚犬跟随。打开门后,花鹊狂吠不止,咬着白公的衣服向后退,把它喝退后又冲上来。进入书斋后,花鹊仰着头叫得更急了。白公也起了疑心,就从剑匣中拔出千金剑,放在膝上,向空中祝祷说:“如果是什么阴鬼邪神,可以出来一见。我乃大丈夫,难道会怕只能象老鼠一样暗中活动的东西来逼迫么?”
说完后,就有一物突然从房梁上落下地,原来是个蓄着红色胡子,穿着短后衣(低级武士常穿的服装),又黑又瘦的人。他跪地磕了两个头,口中连称死罪。白公制止了他,又询问他的来历和姓名。他说:“我是李龟寿,卢龙塞(今河北北部)人。有人用重金请我刺杀您。我感动于你的德操,又被花鹊叫破行踪,无法藏身。您如果能免我之罪,我愿终生追随您。”白公说:“饶你不死。”就叫来自己原来的下属,现任都押衙傅存初收他为部下。
第二天一早,有个妇人来到府门前,穿着单薄而粗糙,脚上拖着鞋子,手中抱着婴儿,对看门人说:“请替我叫李龟寿。”龟寿出来一看,原来是妻儿到了。妇人还说:“很奇怪你迟迟不回,所以昨晚半夜就从蓟州(今河北蓟县。看来这妇人也是个奇人,仅半晚上就能从蓟县跑到长安)出发来找你。”
等到白公薨逝后,李龟寿全家也走了。
《三水小牍》共三卷,皇甫枚撰。三水是安定属邑,皇甫枚字遵美,生活于唐末五代之间,籍贯三水,故书名《三水小牍》。
《李龟寿》即出自《三水小牍》,载于《太平广记》卷一百九十六,“豪侠”类。本文虽是歌颂白敏中刚正,李龟寿的侠义,却间接反映了中唐以后,藩镇与中央之间深刻的矛盾,藩镇刺杀朝廷重臣,甚至宰相之事,在中唐以后,时有发生。如宰相武元衡在上朝路上被当众刺杀,震惊朝野之事,就是藩镇买通刺客所为。本文中白敏中也差点遇刺,正是当时社会情况的真实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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