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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审金瓶梅》第113章 第五十七回上  开缘簿千金喜舍  法律

《再审金瓶梅》第113章 第五十七回上  开缘簿千金喜舍  法律

作者: 再审金瓶梅 | 来源:发表于2025-08-10 14:14 被阅读0次

在第四十九回下,“遇胡僧现身施药,成药需要许可证”里写到,西门庆送蔡状元上船离开,回到河边的寺院闲逛,看见一个印度和尚长得特别奇怪,请他回家吃饭又收了他的壮阳药。

如今那个寺院已经破败了,寺院的长老也是印度和尚,他就来向西门庆来求施舍重修寺院,赶上应伯爵刚和西门庆说完请坐馆先生的事,长老就来了,西门庆出来应酬长老,想着自己有了孩子官哥,应该积德行善,就高高兴兴地在捐献记录本上写了五百两,并答应帮忙找自己的同事亲朋之类的大家多多捐献,“开缘簿千金喜舍”。

西门庆答应给寺庙捐献,在民法上称之为赠与,只是答应,如果西门庆以后后悔了,怎么处理呢?在第四十回下“妆丫鬟金莲市爱,财物赠与可撤销”中,我们谈论过《民法典》对赠与的规定,《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西门庆给寺庙捐献算不算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可以参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的规定,总结出以下四点:

1、向法定组织或部门进行捐赠;

向具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进行捐赠;相关部门每年年底前会发布资格名单,可上相关部门官网查询。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进行捐赠。

2、捐赠用途符合法定的公益事业范围;

救助灾害、救济贫困、扶助残疾人等困难的社会群体和个人的活动;

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

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

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其他社会公共和福利事业。

3、取得合法有效的捐赠票据;

及时取得对应组织或部门出具的带有印章的公益事业捐赠票据才能税前扣除。如若不能确认的情况下,可在捐赠前向拟捐赠组织或部门咨询能否开具。

4、扣除金额要符合法定比例。

西门庆的捐献寺庙是文化事业的社会公共设施建设,属于公益事业的捐赠,西门庆答应了就应该给。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条:“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依据上述规定,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慈善法》第四十一条:“捐赠人应当按照捐赠协议履行捐赠义务。捐赠人违反捐赠协议逾期未交付捐赠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慈善组织或者其他接受捐赠的人可以要求交付;捐赠人拒不交付的,慈善组织和其他接受捐赠的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提起诉讼:

1、捐赠人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公开承诺捐赠的。

2、捐赠财产用于本法第三条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慈善活动,并签订书面捐赠协议的。

捐赠人公开承诺捐赠或者签订书面捐赠协议后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经向公开承诺捐赠地或者书面捐赠协议签订地的民政部门报告并向社会公开说明情况后,可以不再履行捐赠义务。”

法谚“法律不强人所难”,所以如果西门庆后来确实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也可以不捐了。也就是说,一般赠与在占有转移之前可以随意撤销;但是“不得撤销的赠与”,西门庆必须向主审法官举证,证明自己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了,才可以不予执行赠与。

以上是指西门庆在捐献记录本上写了五百两,但是并没有现实交付的情况,如果现实交付了,那西门庆再后悔可就真来不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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