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同事休产假期间,科长安排我接手她的工作,不过内勤、库管这样简单的工作。
10月22日,她修完假回来上班。科长明确给我说让我把工作交接给她。考勤底子我给她留好着,这个月还没完,考勤是月底上报。材料计划我上报到管理科,管理科同意后供货商给我们送货,我们给写出入库单。日杂的老板将计划表发给她,让她写出入库单。她话中有话说出入库单她写,那时我就有点郁闷,心想这活本来就是你的,只不过你不在的时候我帮你干了,既然你人回来上班了,你的活你当然让要接过去干。
更让我气愤的是发票事件。次月去取上月的发票。我因为安排错位和时间原因,她来的时候我9月份的水票没有取来。想着再过一周点就可以将10月的水票一起取来,她老说二胎累忙,我就想那我稍微一等就一并取了。11月2号,周六,在老公因等我取票差点跟人打起来的那天我将水票取来。11月4日,星期一,因多了一张水票发票,我叫她一起给领导说明情况去。回办公室后她就将10月份的票据放我桌子上,意思是都让我粘贴报账。
我当时气不打一出来,问她放这儿意思是让我处理吗?真的是超出我的想象。好在她算聪明,积极妥协了。
事后我反思:一、真的不应该想当然,我想当然的认为她来上班票据应该她来处理,尤其是10月份的。二、事先没有说明,如果清楚的告诉她9月份的我处理,10月份的她处理,她也不会想把这些都丢给我。三、别当没有原则的滥好人,分工一定要明确。不要让人家把你的帮忙认为理所当然,甚至是你的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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