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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岁张纪中再当爹,和前妻大打出手,这次三婚又娶了小31岁助理.
拙论与展望
原文摘引:
「 俗话说,男人有钱就会变坏。
见识过外面世界的张纪中,把糟糠之妻忘得一干二净,两个人的关系越来越糟糕,最后无法修补,最后两人无奈离婚。
而张纪中呢?风流成性,身边的美女一个接一个,和众多美女传过绯闻,一点一点磨碎原配的心。」
——— (此或) 法律漏洞使然。
倘若立法如下:
凡平民百姓-婚内出轨者,依照情节轻重,分别处以「重罚、没收财产、有期徒刑」等惩戒措施。
凡名人明星-婚内出轨 or 存证据确凿之绯闻 且情节严重者,除处以上述之惩戒措施外,还应处以「禁演、业内除名、行业黑名单、限制购物、限制购房、限制生育、限制出国、限制旅游、限制移民」等“一揽子”惩戒措施。➢➢ 一旦其违反这一系列限制措施,将予以逮捕、羁押,并判处五年以下or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巨额罚金。
➠➠➠ 如此一来,众位明星,不论男女,可还敢婚内“偷吃”?➠➠ 不出五年,九州污浊渐消弭,海内风气复清明,朝野纲纪大振,家国和睦同心。——— 史称「和家之治」。
公元2345年,华夏後人在学习与回顾这段历史时,无不感怀震惊:我族先民,竟于数百年前就已将“男女平权”及“婚内平权”落到实处,且还不忘严惩重罚婚内出轨之百姓、明星,使婚姻制度中的夫妻二人,从根本利益及责任义务上 得到了进一步的强化与提升。
尤其重拳出击名人明星出轨者,为全社会做出了积极表率。➢ 毕竟名人明星所拥有的社会资源 远高于平民百姓,一旦其出轨成性,对社会风气的打击无疑是巨大的。而一旦将其严惩重罚,对社会风气的匡正与威慑,也无疑是显著而积极的。丨
由此不难推导出:贵族犯法,不宜「与庶民同罪」,而应按其财富资产 相较社会均值的比率,加倍处罚之。
➠➠ 此之“贵族”,借指任何 财多充栋 or 富甲一方 or “财主”/“地主” or 有权有势 or 声名显赫之辈。
➢【“财主”此指拥有or有能力购入一宗or多宗「奢侈品、豪车、豪宅、游艇、飞机、公司」的人.】
➢【“地主”此指拥有N多套民宅or其他不动产资源的人.】
➢〖上述之“奢侈品”包括但不限于:高溢价服饰,高溢价箱包,高溢价化妆品,高溢价电子数码产品.〗
➢〖上述之“豪车”包括但不限于:进口超跑,进口高端商务车,进口房车,进口高端机车/赛摩.〗
➢〖上述之“飞机”特指「私人飞机、私人滑翔伞,以及其他类型之私人飞行器」.〗
➢〖上述之“不动产”包括但不限于:平房,竹/木制古宅,单层/跃层住宅,多层别墅,超大豪宅,商铺,超市,大卖场,商业街,写字楼楼层,车间/厂房,各类球场,养马场/赛马场,地皮,私人花园,私人半山,私人草场,私人岛屿.〗
➠ 因这一“判别法”终究是「按个人资产相较社会均值的比率」来提高惩戒力度,故若有人仅是声名显赫 但并不富裕,那对其施加的惩戒力度 将接近平民标准水平,即接近1.0倍率水平。
【例】⇩
某明星or高guān,犯下民事or刑事罪行,而其“财富资产净值” 是国内“个体公民-财产均值”的5倍,则其罚金将×5,其刑期亦将×5。➢ 如此重罚,一快人心,二儆效尤,何乐不为哉?
撰文&审校➠淵澄取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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