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5-16,09:35:21,现在的时间。今天的题目是《突然又想写字了》。
2025-05-15,22:32:09,昨天晚上写日更的时间。昨天的题目是《突然不想写字了》。中间,隔了不到12个小时,完全反转;昨天晚上虽然说不想写字,但是身体却很诚实,一开App就是一阵风驰电掣,2000字的日更,大概四十分钟就给写完了,可能是因为昨晚开始写的时候时间太晚所以多少有些紧迫,没有那么松弛,所以书写的过程变得更有效率。
这里解释一下这两个不想写字。昨天的不想写字,指的是不想做任何的内容输出;而今天的想写字,指的是单纯地拿着笔纸写字,同样不做任何内容输出——所以这两者,其实并不冲突。其实不只是昨天,最近几天,一直有这两种想法,相互交织,时隐时现。
第一个不想写字,是因为从正月初一开始写到今天,整整写了四个多月天天如是——打开电脑,打开App,对着一个空白的屏幕,然后开始一个从无到有,从0到1的劳作。天天如是,纵然勤勉如我,偶尔也会有偷懒的想法,偶尔也会想着摆烂个一天两天,这样的想法其实并不可耻,每个人偶尔都会有些慵懒的瞬间,这不正是人之常情吗。
第二个想写字,就是纯粹地写字,不带任何内容输出的那种书写,像极了小时候学写字,打开一个田字格,握住一枝笔,然后在纸上一笔一划地书写,我总觉得,手写的文字比方方正正的电脑字会更有温度一些,所以偶尔我总会怀念以前手写文字的感觉。
今天,我翻开了我那本已经落尘了的日记本,然后又从笔袋里将那枝陪了我许多年的凌美钢笔抽了出来,检查一下笔尘,没有堵墨,于是给它加了墨汗,然后擦拭干净,就像一个猎人在擦拭他的猎枪一样一块都整备停当了,然后我在日记本上写上了今天的日期和时间,还有今天的题目,是的,我纯粹怀念这种手写文字的感觉,这样的书写似乎更有仅式感,所以纵然我的手写字远远称不上俊秀,但是我偶尔还是会写一写,像是回到了童年时那般简单的快乐。
当然,我知道,因为太久没有写字了,所以跟写字相关的肌肉群都会变得孱弱不堪负累,因此可以预知的我很快就会为了我的这种快乐而付出代价——手指和手腕会有酸疲感,然后会开始觉得写字很累,没有电脑的效率和轻快——所以现在用纸笔写字,大多时候写不长,是因为写字相关的肌肉群已经退化了。
如同现在这样,坐在书桌前,拿着一枝旧笔,摊开一本旧日记本,翻开新一页空白的纸张,然后开始用手指去握住手上的这枝笔,另一只手的手指去抚摸这个纸面上的纹理,然后开始在纸张上涂抹,耳边播放的是自己无比熟悉的音乐,在音符的间隙里,我还能听到笔尖划过纸面时发出来的那种沙沙沙沙的声音,眼睛会跟着纸上的笔迹四处慢慢游走,鼻子里还会有纸张陈旧的味道和墨汁的香味——这样的一种书过程带给我的,是一种眼耳鼻舌声音全方面的体感,触感、视觉,听觉,嗅觉全方面的扩张带给我的,是一种沉浸式的松驰感,我有一种被极度治愈的感受。这也许,也是我为什么早年那么迷恋写日记的原因吧。
这些年来,其实已经慢慢习惯了用电脑劳作。同样坐在桌前,键盘鼠标屏幕取代了纸笔,我有更广阔的天地,更高的效率,更大尺寸的纸,以及速度快几倍的输出。触感从纸张的纹理变成了冰冷的键盘,声音从纸笔摩擦的沙沙声变成了键盘机械的嗒嗒声,看着屏幕上的字一个一个买书地跳出来,状态好的时候像是在观看一场舞蹈,一场思维慢慢具化的舞蹈,一场将我脑子里那些无法触及虚无飘渺的瞬间给固定成文字的灵与肉的舞蹈……这种感觉其实也同样很治愈,只是它属于另一种治愈。
因为它效率更高所以脑子里转速会更快,于是在电脑上的劳作或多或少会带着一种疲于奔命的紧绷,虽然它的输出更便捷,更快速,更高效,但是它并没有带给我松驰,反而会让我变得紧张且急促。而像手写文字会更累,并且慢,甚至写完想要分享的话依旧需要将它再转化成电脑文档,它让这种手写变得似乎没有意义,甚至有些徒劳与多此一举,但是它能让我松驰,并且让我更加快乐与舒缓——有时候,我们其实并不需要那么高率,放慢下来,会更舒服许多。
类似我这种年纪的书写者,似乎或多或少会有一点钢笔情结吧。小时候那会,书上的文艺青年,电视里的文艺青年,哪个不在胸前的兜里插着一枝钢笔,我们喜欢的那些个作家,哪个不是用钢笔去写出我们无法喜爱的作品呢。钢笔成了一个文化象征,成了一个将我们与文艺青年和作家关联到一起的一个文化符号和精神依托,它成了我们与我们的精神家园连接的一个桥梁。
我从很小的时候就开始使用钢笔并且喜欢钢笔,小学的时候,我就因为给钢笔加墨汁把自己的手上和衣服都弄得黑乎乎,确实它不如圆珠笔方便,但是圆珠笔没有那种文化韵味给我,所以我几乎从小学后半段开始至今,就一直没有舍弃过钢笔。
我喜欢0.5的钢笔,因为写出来的笔画细到可以直接当瘦金体看了,虽然咱写字不漂亮,但是那种极细的笔画带给我一种锋利的错觉,用0.5钢笔写出来的字,对于字体的美观是有一定的加成作用的。至0.7和0.9,开始需要更好的书写功力去驾驭它们了。所以我无比喜欢的一款钢笔是英雄的美工笔,它反着写是极细极细的笔划,而正着写它几乎能带出来1.2的浓墨,因此在书写上它是极为自由的,不过我一直不是一个好的写字者,所以我发挥不了它的极致,但是我喜欢它,我用过无数枝英雄的美工笔,但是英雄的美工笔质量其实一般,所以一枝笔大概能用个一两年也就寿终正寝了,所以等到后来我用钢笔的概率极低了之后,我就不再配备了。
现在陪着我的这枝凌美钢笔,当时是耗了重金在网上买的海外代购,我查了一下购买记录,购买的时间是2013年,当时期老婆其实还送给我一枝派克钢笔,但是用起来之后,我更喜欢凌美带给我的书写质感,所以后来的派克也就慢慢消逝了,只剩下这枝凌美一直陪着我。这枝笔有一个神奇的地方就在于,有时候我大半年没写,甚至一两年没想,偶尔心血来潮把它从笔袋里拿出来,这许多年间,它没有发生过一次堵墨,只要给它加满墨汁,它立刻就可以进入工作状态,从来没有拉跨掉过链子,这是它带给我最好的体验。
使用过钢笔的小伙伴一定有过类似的体验,就是当你很久没有用到钢笔又突然想用钢笔的时候,拨出笔盖发现笔尖被墨块堵死了,于是你会去清理笔尖,用温水去清洗,把墨块溶掉然后再反复清洗,最后排空墨胆里的所有液体之后再重新加入墨汁之后再开始写,这个过程耗时耗力,并且会弄脏手,会弄湿纸张,还有一定的概率弄完之后它还是堵塞,等到最终真的坐下来写字的时候,发现已经过去很久了,久到你几乎已经想不起来一开始想要写的是什么了……这种体验,可能是大部分人对于钢笔最终望而却步的原因吧,除非是重度的钢笔使用者,不然大部分的人都会有过这种不愉悦的体验。
我庆幸,我的这枝笔,从来没有让我有过这种不愉快,从2013到2025,这么快,它就已经服役了12个年头了,它是第一枝让我相信,它是可能陪我到老甚至可能传给儿孙的钢笔吧。它像一个最忠诚的伙伴,在最不经意的角落里永远在等着我的召唤,而只要我有需要,它可以立刻出现在我手上,并且立刻开始陪我工作,这种时时有人守候的感觉,是真好。
写到这里,我的手其实很累了,所以用纸笔写字其实还有另一个好处,就是你不需要去数已经写了多少字,手会告诉你,写不动了,你应该停下来休息一会,或者直接收笔结尾了。也罢,且搁笔。偶尔慢下来,偶尔就这样涂涂画画,真的很舒服。
以上,2025-05-16 11:51:31;乙巳蛇年辛巳四月乙酉十九。
头图由Leonardo Phoenix 1.0大模型生成。PROMPT :Pokemon-style Create a hauntingly expressive ink and coal drawing that conveys raw emotion through bold, gestural strokes and delicate, whispery textures, with deep, rich blacks and subtle, velvety grays that seem to reverberate with the subject's inner turmoil, evoking a sense of visceral empathy in the viewer, as if the emotions themselves have been distilled onto the page in a fleeting, yet eternal, moment of vulnerability, with every line, smudge, and scratch telling a story of pain, longing, or triump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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