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章句·传四》:
子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 !”无情者不得尽其辞,大畏民志。此谓知本。
这段文字,被朱熹单独成章,作为“释本末”的内容。
孔子说:“审理案件,我和一般的法官没有什么区别,都是依法办案。但我治理国家的理念是,通过实施教化,让百姓都能谨守礼制,以礼相待,和睦相处,这样百姓之间就不会发生诉讼了。”
曾子阐述道,孔子教化百姓,使那些没有道理的人无法自圆其说,如此使百姓敬畏天理,从内心认同礼制,这才是“知本”。
所谓“无情者”是指那些提出权利主张而没有事实依据支持的人,要么主观生事,要么造谣编造,要么不懂礼教,在孔子面前,他们必定是败诉者。
在这里,朱熹显然是把“听讼”视为末,把教化视为本了,这并没有错,但作为一般意义上的本末却未免有些狭隘和偏颇,本末之间并不是这样简单。
实际上,《大学》一篇有多处论及“本末”问题。
首段说“物有本末,事有终始。知所先后,则近道矣。”这里的本乃指大学三纲,其余都是末;知止为始,有得为终,始为本,终为末。
“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修身以止于至善为本,功业、荣辱、成败、得失为末。
“德者本也,财者末也。”这是讲君子立世,修德为本,土地、财产都是末。
本节“无情者不得尽其辞,大畏民志。此谓知本。”这是一个特例,教化为本,刑罚为末,不能把它一般化为对本末的理论解读。
《大学(古本)》把这段话,列在“为人君,止于仁;为人臣,止于敬;为人子,止于孝;为人父,止于慈;与国人交,止于信。”之后,就显得非常自然。
君臣、父子、朋友各守本分,皆求止于至善,自然天下太平,这才是根本。孔子论述诉讼的言论,只是作为一个补充论证的论据而已。
这是从治理国家的角度讲根本,那是以德治国;从个人的角度讲,就是修身,所以《大学》里有一句话说:“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
从《大学》立意出发,曾子要强调的显然是治学修身,自天子以至于庶人,莫不如此。以德治国,教化百姓,只是君主士大夫修身功夫的具体运用。自明才是基础,明他是自明的延伸。
----【我读大学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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