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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秃秃的平原上长着几根翠绿的小草,小草迎着风吹,因为少了高大树木的庇佑,他们显得格外坚强。
“我喜欢这几根小草,于是便拍了下来。你看......”
“一个月?拍了这几根破草?用了一个月?”男人挖苦着,脸上的皱纹随着嘴角的抽动密集了起来。
“不是,我还拍了其他的,你看......”男人粗糙的大手轻轻地捻着几张照片。
“好了大哥,你先把你的这几张作品收起来吧。来我们好好谈谈,我们农场的事。”男人不再想提及照片,在他眼里照片似乎已被外边灼热的日光焚成灰烬,随风而散了。
“老伙计,照片也让你拍了,回忆也让你回忆了,你还有啥心愿?”
“我无处可去,离开这里我去哪?”
褶皱男人身后的年轻人脾气似乎不是很好,抄起手中的木质椅子,朝着相机男子用力挥去。
相机男子应声倒在血泊之中,暴躁的年轻人,拖着他的身体,像抛一只死去的狗一样,男人趴在办公桌上,血从男人头部慢慢流出,很粘稠,像粘稠的番茄汁,极不真实。
年轻人提起相机男的右手,将他的大拇指浸在他的血液里,然后按在一张早已拟好的合同上,此时合同生效了。
“老东西,这里都荒废成什么样了。没有草,没有牲口,连只小鸡子都没有?你管这叫农场?敬酒不吃吃罚酒,钱在这张卡里,至于你的头是自己癫痫发作摔的,我是个大好人,看到一个老不死的,不小心快死了,伸出了正义之手,把你送去医院,就是这样......”褶皱男洋洋得意,好像整个剧情已经完美的可以拿诺贝尔奖一样。
男子拿着相机给女儿拍照,女儿看上去七八岁左右,怀里抱着黑色的卷毛狗,狗的口水成丝状,从嘴角连接到女孩的白色纱裙上。
那是一块辽阔的平原,上面长满了绿油油的青草,依旧没有高大树木,但是它们绝不孤独。
这里没有栅栏,一切无拘无束,大群大群的绵羊,在不知道多远的地方啃食着青草。白色的大鹅,灰棕色的鸭子,呆头呆脑的鸡,留着口水奔跑的黑色卷毛犬,在阳光下沐浴,奔跑。
这个地方很偏僻,女儿出嫁的时候费了很多周折。尽管是平原,道路平坦,柔软的土地,加上大雨,小车的四个轮子就不那么灵光了。
男子如今已变成中年男人了,什么事几乎都不会难的到他。女儿坐在他农用四轮车的左侧,女婿坐在右侧。他在中间大幅度的打着四轮车的方向盘。女儿紧紧的抱着父亲的胳膊,眼泪融合在水里,泥巴打硕大的轮子后面飞到他们身上,女儿大声的笑着,女婿也乐的不行,只有后背贴满泥巴的中年人沉默不语。
“你为什么不离开这?爸爸?去城里跟我们生活吧,那样我就能照顾你了”女儿说。
“不去,我年龄又不大,成里我干脆待不了,可大的楼里,没一个认识的,人和人之间就像隔了座山。我可不去,我在这陪着我的鸡鸭鹅狗挺好的。”男人很固执。
“再说,你们不是要去外国么?我更不能去了”
女儿大着肚子,为父亲包着饺子,韭菜鸡蛋馅的,他知道他父亲就得意这口。女儿知道,他父亲不离开这就是因为这个农场埋着她的母亲,她母亲在这,他父亲哪里都不会去的。
“光秃秃的平原上长着几根翠绿的小草,小草迎着风吹,因为少了高大树木的庇佑,他们显得格外坚强。”
一群人围着一张照片,照片里只有几株小草,和光秃秃的平原。这张照片获得了摄影一等奖,作者不详。
照片是一个人无意间捡到的,在漫天大火以后,还真是个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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